美媒:亨特电邮丑闻的“大人物”是拜登(图)


《福克斯新闻》10月17日引述消息人士披露,亨特.拜登电子邮件中的“大人物”是指乔.拜登。(图片来源:Drew Angerer/Getty Images)

【看中国2020年10月17日讯】(看中国记者闻天清编译)美国媒体披露了电子邮件还曝光亨特.拜登(Hunter Biden)与中国最大私营能源公司进行了有利可图的交易,涉及大陆神秘富豪叶简明和因行贿判刑的何志平。邮件内容还提及了一名未公开的“大人物”(the big guy),据消息人士披露,这个大人物是指前美国副总统乔.拜登。

美国《福克斯新闻》(Fox News)10月17日报导,据2017年5月13日发送给亨特.拜登的一封电子邮件与中国一家能源公司进行商业交易有关,涉及6个人的“薪酬待遇”问题。邮件内容将亨特.拜登标注为“主席/副主席,取决于与CEFC达成的协议”。很明显引用了已经破产的中国能源公司CEFC(CEFC China Energy Company Limited,中国华信能源有限公司,简称:华信能源)。

电子邮件中含有一条注释:“亨特对办公室有一些期望,他会详细说明。”邮件内容还拟议将公司股份拆分给“H”为“20”,其中“10”是由“H”代“大人物”所持有。

《福克斯新闻》与其中复制过亨特电子邮件的人士进行了交谈,证实了电子邮件的真实性。消息人士披露,电子邮件中提及的“大人物”是指前美国副总统拜登

《纽约邮报》10月15日报导,2017年5月13日发送给亨特.拜登的一封电子邮件标题是“期望(Expectations)”,涉及一家未具名公司6个人的“薪酬待遇”详细信息。邮件内容显示,亨特被确认为“主席或副主席”,取决于与CEFC所达成的协议,这里很显然是指上海企业集团——中国华信能源有限公司(CEFC China Energy Company Limited,CEFC,简称:华信能源)。他薪资被定为“850”,还提及“亨特有一些办公环境的期望,他会详细说明”。

这封电子邮件还概述了一项“临时协议”,内容涉及新公司中80%“股权”或股份将平均分配给4个名字的首字母对应发送者的人和3个接收者,其中“H”是指亨特.拜登。但邮件写道:“ Jim持有10”,“H(亨特.拜登)代为一个大人物(the big guy)持有10?”目前尚未确定Jim和“大人物”的身份。

这封电子邮件发送者是国际咨询公司J2cR的James Gilliar也指出:“如果有不足之处,我很愿意向Zang反馈任何细节问题?”“Zang”显然是指华信金融前执行董事臧建军(Zang Jian Jun)。

2017年8月2日,亨特.拜登发送了另一封电子邮件,内容谈及他与前华信能源董事长叶简明达成的一项交易。这项交易涉及到一家控股公司的半所有权,该公司有望为亨特.拜登每年提供超过1000万美元的收入。

亨特.拜登写道,他与叶简明的华信能源签订了一份3年的咨询合同,合同写明了华信能源每年向他支付“仅用于介绍”的1000万美元条款。他写道:“在我们进入迈阿密后,董事长将这笔交易更改为以创建一家由我和他各持有50%股份的控股公司。”“咨询费是我们收入的一部分,但主席的提议对我和我的家人而言是非常棒,原因是我们也将成为合资公司的合伙人。”

2017年8月1日的照片显示了手写的流程图,其中“亨德森.韦斯特”(Hudson West)所有权以50%/50%比例分别由亨特.拜登控制的实体和一个被确定为“主席”的实体所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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