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长自打嘴:暴动现场怎会有市民 女被告被警殴打逼供(图)


指挥水炮车的警长称:“暴动现场怎么会有市民”?一时成为笑谈。图为香港警方水炮车。(图片来源:周秀文/看中国)

【看中国2020年9月11日讯】昨日香港法庭审理两宗涉及反送中案件,一宗发生在去年8月,八人被控暴动罪,包括“阵地社工”成员陈虹秀;另一宗发生在去年10月,两女子“私了”一女护士,被控普通袭击及非法集结两罪。

警长:暴动现场怎么会有市民?

去年8月31日,港岛发生严重警民冲突中,“阵地社工”成员陈虹秀等八人被控在湾仔参与暴动,案件昨日续审中爆出金句。当辩方盘问当时指挥水炮车的警长伍国雄时,问当时警方刚刚开始使用水炮车,市民或对此感到新鲜及好奇,伍竟回应称:“暴动现场怎么会有市民”?法官沈小民闻言即呼:“等等,等我把这句记下来”。其后片段证实现场的确有市民围观。

据《苹果日报》报导,案件中涉及八名被告,拘捕首被告余德颖的警员陈泽钧作供指,当日驱散时见人群中一黑衫男子却脚穿白袜,特别抢眼。陈还指,该男子用雨伞指向警员,并敲击地面一下,陈认为该动作具挑衅及威吓性,故此上前拘捕男子。

陈泽钧又称,指挥官下令进行快速驱散,因见到违法行为,所以进行拘捕。当时余德颖与他距离两个身位;他感觉到左手盾牌被推撞,认为余不遵守指示、有可疑,或会反抗。陈尝试制服余,混乱中双双倒地,最终陈将余压在地上制服,其间另一被捕被告莫嘉晴提醒余:“不要出声!不要回答任何问题!”最终陈以非法集结罪名拘捕余。

陈又指当时有众多记者一拥而上,包围警员及被捕人士,并追问被捕人士姓名,故警员未能当场警诫或调查。陈搜出余的背包内有手套、电筒、美国国旗等物,无攻击性武器。当时地上有一把打开的雨伞,但他不确定雨伞来自被告。

陈称,他询问余是否不适,余称腰部动过手术,深感不适,故帮余召救护车。余亦要求帮他移开手套及满布水气的护目镜,及帮抺鼻涕。案件本月14日续审。

女被告被警长殴打逼供

另一宗涉及反送中的案件发生在去年10月13日,一名女护士在旺角清除路障时,遭人被油漆喷脸并殴打。一女子A被指扯女护士头发将她拖行,另有女子B疑开伞掩护,其后两女被普通袭击及非法集结两罪。

昨日,B在庭上自辨称,案发后约一星期,至少5名便衣警上门拘捕她,有警长殴打她左眼及头部,迫她跪在楼梯间。B亦表示自己在警署内被迫招认并签名确认 ,是在被恐吓下因感害怕才签署的。

B忆述10月22日当晚凌晨,有便衣警不断拍门,令她感到十分害怕;开门后,侦缉警长50102随即拉扯她头发,将她按在地上,多次大力袭击她的下巴及左眼,她顿感痛楚及视线模糊。该警长边施袭边大叫,其后将朱的身体扭转,令她跪在梯间,并给她锁上手铐。

B续指,当时现场有5、6名便衣警,另有3名防暴警在楼梯间候命,全部人均无出示委任证。其后警员冲入她家中,她听到母亲及长女在屋内惨叫。

B表示,警员在拘捕她前,并无确认身份,无询问其姓名、身份证号码或出生日期,亦无解释为何要锁上手铐,以及罪名为何。她又指警员表示持有法庭搜查令,但并无出示。

B坦言,在警车上有其他警员威胁称“到警署再打你”。对于庭上控方所言,如警方曾向B确认其身份,出示委任证和搜查令,亦有表明拘捕原因等等,B一概不同意。

B的长女作供称,当日警员入屋后,她问有否委任证或搜查令。当时一名自称编号17671的警员拿出委任证扬一扬,警方又称有搜查令,但无出示。散庭后,长女在庭外哭泣,亲友纷纷上前安慰。案件将于本月17日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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