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送中案审理中 女警偷看呈堂文件 供词未提重要证物(图)


反送中期间,示威者举行多场“光复元朗 ”的示威游行。(图片来源:中央社)

【看中国2020年7月14日讯】去年反送中期间发生7.21元朗白衣人恐袭事件,一周后市民在当地举行多场“光复元朗”示威活动,其间警方在元朗西铁站拘捕一名女子,涉嫌持有自制发射器和发射珠,被控“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案件昨日在屯门裁判法院开审。作供女警被辩方发现于休庭期间违规呈堂文件,女警辩称不知不可看。

被告刘晓敏(23岁)被指去年7月在元朗站H出口楼梯间的公众地方,管有一包30粒发射珠及一个自制发射器

不理法官警告 女警偷看呈堂文件

案发时驻守新界北总区冲锋队第四队的女警员卢卓凝(警员编号为13529)当日负责拘捕行动。昨日她出庭作供,惟在休庭期间偷看呈堂文件,被辩方大律师郭憬宪的法律团队发现。辩方随即通知案件主管到场处理,并在该女警身上检获上述文件。

再开庭时,郭律师质疑女警卢卓凝有近10年警察工作经验,难道不知不能翻阅有关文件。女警称“不知道”,并指此次是第一次出庭作供,已经遗忘了。郭追问道:已经不知道,何谓遗忘。

裁判官叶启亮亦向女警发问,表示休庭前已经警告她休庭期间不可得与人讨论案件,不可阅涉案文件。女警宣称太紧张,因此遗忘。追问下她又表示,学堂有教,但已经忘记。

郭律师再次追问女警:学堂教过已经遗忘,裁判官18分钟前的警告也遗忘,“你如何记得案发时的细节”?郭表示女警卢卓凝处理口供不尽不实,质疑她是习惯性说谎及偷偷犯规的人。

女警证词未提“发射器”珠子亦无伤害力

女警作供表示,被告背包内有一包发射珠和一个发射器,指被告用此作自卫工具。她否认自己没有在供词内提到“发射器”一词,辩称供词“其他东西”字眼已经包含发射器,但她的说法遭辩方屡次质疑。

下午一名重案组警员为控方作证,指去年特意携同涉案的一个塑料水瓶颈口与汽球组合而成的“发射器”于警察总部练靶场,在一米距离向一块贴有纸张的木板射“发射珠”。庭上播放片段显示,第一次发射未能令珠子弹出,及后两次成功发射,但未能对纸靶造成任何损坏。

郭律师盘问警员,指测试后汽球破裂,警员同意。郭又问,过去警察靶场是否曾有汽球射珠子等实验,警员称不清楚。郭指今次做法是小题大做,警员表示不同意。

另一名专家证人指,若波子进入汽球内才拉动发射,珠子有机会被瓶颈口卡住,亦认为因为没有测试珠子射出力度,两者测试出现明显不同结果。审讯今日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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