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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三读通过“反渗透法”(组图)

 2019-12-31 16:09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14

12月31日,中华民国立法院长苏嘉全主持院会三读通过“反渗透法”。
12月31日,中华民国立法院长苏嘉全主持院会三读通过“反渗透法”。(图片来源:张皓安/中央社)

【看中国2019年12月31日讯】(看中国记者钟珐报导)尽管遇到国民党党团的反对,中华民国立法院今日还是三读通过了“反渗透法”。此法案涉及国防、外交、国安和两岸事务等游说,及境外敌对势力捐献政治献金、资助、违法从事竞选活动,除了最重获刑5年监禁外,还有巨额罚款。

台湾中央社12月31日报导,今天是2019年立法院会期最后一天,在立法院院长苏嘉全的主持下,三读通过了“反渗透法”。该法案定义了“境外敌对势力”、“渗透来源”等,并确认了相关刑期与罚金。

在立法院今日反渗透法二读辩论发言结束之后,国民党立法院党团为表达不满,由总召曾铭宗带领十多位立委静坐在发言台前面,出示“抗议恶法、选票制裁”横幅,戴着写有“抗议”两字黑色口罩,在随后的草案逐条辩论过程中不再发言,也不参与投票表决。最终,在三读表决之前,国民党党团高喊反对口号离开现场。

立法院三读通过“反渗透法”
12月31日,国民党立法院党团为表达不满,由总召曾铭宗带领十多位立委静坐在发言台前面,不参与投票表决。(图片来源:张皓安/中央社)

立法院三读通过“反渗透法”
12月31日,中华民国立法院三读通过“反渗透法”后,民进党党团合影。(图片来源:张皓安/中央社)

通过三读表决的“反渗透法”规定,“境外敌对势力”是指与中华民国交战、或者军事力量对峙的国家、政治组织或团体,或提出采取非和平手段危害中华民国主权等主张的国家、政治组织或团体。

“渗透来源”是来自境外的敌对势力政府、政党组织和团体等,其所设立、实质控制的组织、机构、团体,或所派遣的人员。

若是违法接受“渗透来源”资助、委讬和指示,进行政治捐款、捐赠来影响公民选举投票活动,或违反选罢法进行各种违法竞选活动,将获刑5年以下监禁,并处于1000万元新台币以下罚款。

若是接受“渗透来源”资助、委讬和指示而进行相关游说活动,则会得到50万元以上500万元新台币以下罚款。

如果接受“渗透来源”资助、委讬和指示,而针对中华民国国防、外交、大陆事务涉及国安或国家机密进行游说活动,则获刑3年以下监禁,并获得500万元以下罚款。

在“反渗透法”条款中,若是也同时触犯了刑法第149条至第153条(妨害秩序)或违反集会游行法第31条之罪者(妨害合法集会、游行),或选罢法中妨害选举罢免或公投等条款,都将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此外,“反渗透法”还规定了投案自首的条款,根据其自首情况,或是减轻刑期,或是免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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