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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蒙着眼睛反《反渗透法》(图)

作者:陈嘉宏  2019-12-29 08:30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别蒙着眼睛反《反渗透法》
台湾是举世公认遭中国以各种方式渗透得最严重的国家(图片来源:Mandy Cheng/AFP/GettyImages)

【看中国2019年12月29日讯】2016年11月,包括吴斯怀在内的32名退将赴中国参加孙中山纪念活动,竟在台下聆听中共总书记、军委主席习近平演说,并向中国国歌致敬,照片传回台湾,引起一阵全国哗然。于是,在今年7月3日,立法院三读通过《两岸人民关系条例部分条文修正案》,明定政务副首长或少将以上人员退休后,不得参与中国大陆相关政治活动,而有妨害国家尊严行为,违者最重可剥夺月退俸。

《两岸条例》通过的当下,不少退将反应激烈,吴斯怀就怒批,这立法的动机有问题,代表民进党不信任国军,羞辱退将,“难道支持统一就是犯罪?”不过这项立法起了立即的效用,今年中国十一国庆时,共邀请九名台湾退役高阶将领出席,但没有任何一位将领敢与会,显然是精准的立法发挥了作用。

的确,退役将领也是公民,在民主社会里,他们当然也有表意(包括表达支持两岸统一)的自由。不过,这些受邀前往的不是上将就是中将,即便他们信守绝不泄漏任何军机的从军承诺,他们昔日在军队里的袍泽部属,看着昔日的长官学长向共产党高官叩头谒见时,怎可能不动摇军心士气?又如何让纳税人相信这是一支可以自我防卫的军队?这法律有效打击这样的行为,也是个衡平的立法。

由于两岸定位的关系,台湾的法律体系上至宪法,下至各种法律以及行政规章都面临难以定义中国的困境;一如韩国瑜被问到对台湾最有敌意威胁的国家时,居然支吾其词,说不出“中华人民共和国”七个字。台湾最大的境外敌对势力明明是中国,但双方的关系既是“两岸”,所以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刑法》的内乱与外患罪根本不适用中国,各种防范中国敌对势力非法入侵的规范,也只能散见于不同的法律。

反渗透法》是第一部在现阶段正面将中国定义为“境外敌对势力”与“渗透来源”的法律,在台湾内部引发争议,势所必然。不过,一如美国放弃长达30年的对中交往政策,在国家战略报告书里将中国明确定义为“战略威胁”;台湾中国近在咫尺,又是举世公认遭中国以各种方式渗透得最严重的国家,从今年中的《国安五法》到如今的《反渗透法》的立法进程,其实不令人意外。问题只在于,法律内容是否定义不清、包山包海,以言论入人于罪?关于这一点,有两项似是而非的论述,应该先予以辨正:

第一、此部法律如此重大,怎可仅由民进党团提案,而没有行政院版?有需要急着在选前通过吗?为何不留给新的民意决定?

上述说法忽略了台湾立法院运作的实态。《宪法》明订立法院拥有法律提案权,无所谓行政院提案较为慎重的说法;而若干重大法律案或基于时效,或基于政治敏感性,刻意由立法院执政党团提案(其实提案内容根本是行政部门草拟),更是立法常态。因为选举前的表态压力,往往可以让蓝绿政党捐弃成见、拼搏民意,所以重大立法案在选前拼过关其实不乏其例。台湾的第一部《公民投票法》就是在2004年的总统选举压力下才得以通过,《政治献金法》更是在2004年总统大选前两天才完成三读。

以《反渗透法》的高度针对性,也几可预料,一旦拖过选后,它将再无立法的可能;因为这是向中国共产党释放极不友善的讯息,任何胜选的台湾总统,都不会想在这个议题上再与对岸政府针锋相对。选前的民意压力,的确是《反渗透法》三读立法的唯一可能。

第二、《反渗透法》里对“渗透来源”定义模糊,包山包海,容易罗织罪名,入人于罪?

《反渗透法》里对“渗透来源”的定义为:“境外敌对势力之政府及所属组织、机构或其派遣之人”、“境外敌对势力之政党或其他诉求政治目的之组织、团体或其派遣之人”以及“以前两项设立、监督管理或实质控制之各类组织、机构、团体或其派遣之人”。此定义其实与《两岸条例》定性对岸政府的:“大陆地区党务、军事、行政或具政治性机关、团体”相仿。关键在于中国为一个以党治国的国家,若无法扩及党国所控制的“政治团体与机构”,根本无法进行反渗透立法。

更重要的是,《反渗透法》只处罚“渗透行为”,只有在接受“渗透来源”的指示与金钱资助,并从事非法政治献金捐献、政治游说、选举助选,以强暴胁迫方式破坏社会秩序等行为,才会触犯《反渗透法》,两项条件缺一不可,所谓“言论获罪”根本混淆视听。

以政治献金为例,目前的《政治献金法》早就规定参选人不得收受大陆港澳地区人民、法人、团体或其他机构的政治献金,只是违反上述规定者仅处罚收受献金的拟参选人。《反渗透法》则将处罚范围扩及收受违法政治献金的的“上线”,包括负责接头中介者。何者立法较为周延,能够遏阻目前中国渗透台湾选举的现况?其实不言可喻。

《反渗透法》该否在此刻立法?关键在于能否达到国家安全与两岸互动的衡平性。其中哪一条文定义模糊,容易罗织入罪,尽可明提出对案,周详讨论;但所谓“时机仓促”、“不够周延”的指涉,无异于蒙着眼睛反对立法。至于什么“妈祖也是渗透来源”、“吃个饭就是渗透来源”的说法,更是等而下之、胡说八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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