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A事件,中国逻辑错在哪?(图:NICOLAS ASFOURI/AFP via Getty Images)
【看中国2019年10月27日讯】过去两周,在中美舆论场中最热门的事件,莫过于中国封杀NBA的争议。中美的民间争议,本来是中国舆论场热火,美国舆论场很少能掀起热潮,像这次两国人民同时激辩的事甚为罕见。本来,事件已经有点淡化,可是美国球星詹姆斯发声“撑中国”,又掀起新一轮骂战。这显示这个话题远远没有结束。
虽然很多人已指出中国那种欧威尔式的胡言乱语,但没有多少人认真分析中国逻辑错在什么地方。
总结一下中国官方媒体对此事论述最主要的逻辑细分有三项:“吃饭砸锅论”、“民间抵制论”、“政治正确论”。这些逻辑都似是而非,颇能混淆视听。它们错在什么地方?
第一,“吃饭砸锅论”。
美国NBA在中国市场收入巨大(据说占总收入的10%),要在中国市场赚钱,就不能“冒犯”中国人,不能“伤害中国人的感情”,不能“吃饭砸锅”。
贸易与商业关系大部分的情况下都是双赢和等价交换。但中国习惯把一切与外国进行的商业活动,都单方面演绎成是中国对外国的恩惠。
中国对美国出口远大于进口,就是美国需要中国的商品;从韩国的进口远大于中国的出口,就是韩国严重依赖中国的市场。同理,中国对外输出资本,就是帮外国搞基建搞投资;外国在中国市场投资,就是中国让外国共享中国的繁荣。
这是自古依赖培养而成的自大和中心思维。中国古代皇朝就把习惯把控制贸易作为惩罚外国的手段。贸易控制其实对中国相关产业的人民有很大损害,但中国皇帝当然不把这些人民的损失放在眼里。
对中国来说也同样很快证明制裁NBA行不通。NBA在中国市场价值固然大,但不光是NBA自己在中国挣的钱。NBA在中国是一整套行业生态,从票务、转播、解说、公关、文字媒体、自媒体、服装、商业赞助、深度捆绑的粉丝产业、明星签约、体育馆,乃至餐饮、住宿等等,不一而足。还不算被NBA带起的CBA和3x3等篮球产业。总之,中国围绕NBA打造的上下游产业的收入极为庞大,也制造了极多的工作岗位。其相关利益和工作岗位已经不是政府可以轻易无视了。比如腾讯刚刚和NBA签约网上转播,就达到5年15亿美元。NBA被封杀的话,这些产业的中国人就不能再像以前那样生财有道了。
NBA更重要的是其不可取代性。韩国零售商乐天被中国人抵制,撤出中国,很容易就找到其他零售业巨头吸收其工作岗位和份额。但NBA全世界独此一家,竞技水平举世无双,远远在所有其他篮球联赛上。
在商业体育领域,竞技水平高是唯一的核心竞争力。即便在中国抵制得最厉害的时候,在上海的季前赛还座无虚席,一票难求。显而易见,这更不是其他篮球(包括CBA)可以取代的。何况,即便是NBA这种高水平,也要在中国深耕细作了三十多年,才有这份成绩,形成一整套巨大的产业链。这更不是说换就换的。很多中国网民都说不看NBA,扬言用CBA可以取代市场空白。这纯粹搞笑。
第二,“民间抵制论”。
中国官方传媒强调,所有抵制,包括合作伙伴取消合作、取消球迷见面会、停止转播等等,都是“民间自发”的商业行为。
在以前言论相对自由,抵制可能有一些民间自发的成分,但也是“官方选择性允许的”。但现在的情况已经没有单纯的“民间自发”这回事了。
莫雷转贴“支持香港”的图片在推特上,这是一个被中国封掉的网站,一般中国人根本看不到。最早跳出来的指责莫雷“支持港独”的,就是中国驻休士顿领事馆的官员。此事经过中国环球时报、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新华社报导和发评论,然后加上“侠客岛”(人民日报公号)、“中国共青团”、“胡锡进”(环球时报总编)等官媒微博微信帐号和一众时事评论“民间”自媒体(如“牛弹琴”、“补一刀”等)带节奏,才在中国掀起轩然大波。那些能一天到晚上新闻网站头版的“民间”自媒体,可想而知是什么角色。
取消转播的是“坚决姓党”的中央电视台,取消网络转播的是刚刚赶走马化腾的腾讯。一众商家艺人在政治高压之下,纷纷冒着被追究损失的风险而单方面违反合同。这些都是政治高压的后果,哪里是什么自发民间行为。
至于很多“中国小粉红”和“饭圈女孩”,其“爱国情感”和怒火可能都是真实的,但这也是长期进行民族主义宣传、封杀言论、特别是片面报导评论香港事态的后果。
可以说,以前宣传“民间自发抵制”可能骗得了老外,现在没有人会相信这一套了。
第三,“政治正确论”。
中国逻辑认为,“言论自由不是绝对的”,中国也有“政治正确”,就是不能“分裂国家”。中国还把这种“政治正确”与美国“种族歧视”的政治正确相提并论。认为美国国内没有“侮辱黑人的言论自由”,却不尊重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美国在“双重标准”。
诚然,“言论自由不是绝对的”。但并非一句“不绝对”,就可以合理化一切对言论的限制。言论自由应该“多自由”,可以从多方面理解。
狭义上的言论自由,指的是政府(和公权力)不因为单纯的言论(包括思考、表达、演说、出版、新闻等等)而向发表人问罪。《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十九条提出的限制是:“三、本条第二项所载权利之行使,附有特别责任及义务,故得予以某种限制,但此种限制以经法律规定,且为下列各项所必要者为限:(一)尊重他人权利或名誉;(二)保障国家安全或公共秩序,或公共卫生或风化。”
在大多数情况下,政府最希望禁止的都是批判政府的声音。因此,严格意义上的言论自由,应该理解为,人民不必因为批评政府和政治主张而受政府迫害。在这个意义上说,中国的言论不自由无需多说。
狭义上的对言论自由的限制还包括“仇恨言论”(比如德国禁止反犹,新加坡禁止亵渎宗教)、“侮辱和淫秽语言”、“可以引发即时危害公共安全的语言”(经典的例子就是在电影院喊火灾)、诽谤性的语言等等。
广义上的言论自由则包括被社会所制裁的言论。这类言论限制,发表言论者不会被公权力惩罚,但却会带来社会和经济上的代价。比如在美国,NBA原快艇队老板说了歧视黑人的言论,结果被NBA制裁,罚款兼不得进入NBA比赛现场,最后要卖掉球队。
在美国平权思想兴起之后,逐渐出现一种被保守派称之为“政治正确”的准则,强调必须尊重少数群体,谨慎使用语言和多用“好听的”和“中立性”的字眼,以免避免冒犯,或对弱势群体造成不公正的歧视。这是一种广义上对言论自由的限制。
这种保护弱势的“政治正确”不但美国有,在中文世界也广泛存在。比如以前的“精神病”,现在叫做“思觉失调”,以前的“跛脚”,现在叫做“不良于行”。在公开场合,叫印度人“阿三”、叫日本人“日本鬼”之类的歧视性称呼已经很少见。
值得指出的是,美国的政治正确对言论的限制,完全不包括对政府的批评,它的出发点完全是对人的关怀。
但“中国式的政治正确”是什么?是所谓中国人不能容忍“分裂国家”。且不说所谓“香港人搞港独”完全是对香港逆权运动的抹黑(香港人追求的是民主而不是港独)。即便真的是“分裂国家”的言论,按照西方的标准,是一种政治主张,且不涉及仇恨言论,也不能被限制。
当然,我们姑且承认,中国有中国的“国情”,就是不允许与中央不一的言论。接下来的一个问题就是,中国式的政治正确,有什么道理管到美国?
莫雷转贴“支持香港”的图片在推特上,这是一个被中国封掉的网站,一般中国人根本看不到。(取自莫雷推特)
在这种逻辑当然是错的,但从这种逻辑很自然演绎出“吃饭砸锅论”。与古代一样,社会主义中国一般不在乎封了外国企业之后,给自己国民造成的损失。而在民族主义声浪下,他们的抱怨根本发不出声。
如果是一些小国的企业(或者演艺人员),面对中国的欺凌,无力还手,那也罢了。但在NBA事件中,中国很明显碰了钉子。NBA是极有影响力的美国体育组织。中国搞NBA,在美国引起很大反感,美国不允许中国如此欺凌美国企业,美国政界、媒体、民众一致抨击。即便是NBA总裁施华(Adam Silver)一开始有点“服软”,在群情汹涌下也立即澄清,不会向中国道歉,而且在赶赴上海沟通的时候,还断然拒绝了中国 “解雇莫雷”的要求,“连惩罚也不可能”。
事实上,NBA没有太多的选项。如果美国没有这么大的反对声,施华说不定就含糊地道歉算了。但现在如果对中国“跪倒”,随时会流失美国市场。中国市场再大,能有美国本土市场大?10% vs 90%,谁都不会算错数。
虽然莫雷在体育圈小有名气,但很难被算成那种千方百计要博出位的“名人”。更重要的是,莫雷也不是一个政治活动分子,也不太热衷谈政治。他发出一张“支持香港”的图片,大约应该只被视为一种价值观的表达,而不是真的鼓动“粉丝”(如果他也有的粉丝的话)去“支持香港”。再者,发出这张图片的地方,是在守法的中国人看不到的推特,更没有冒犯中国人的意思。
莫雷作为一个美国人,在美国,在美国的网络网络上,表达一种价值观。如果这样也算是触犯了“中国式的政治正确”,要被中国施加压力解雇,那么中国的“长臂”未免长得太过分。
中国一直指责美国是“蛮横”的,但美国从来没有因为哪个人骂了美国政府,就制裁他所属的企业,要求企业开除他。美国做不出这种事。美国以人为本,也有着大国的宽容。只有“集体主义”的中国才有这么“玻璃心”的要求。
中国还指责NBA双重标准,认为NBA因言论处罚了快艇老板,为何不同样处罚莫雷。这点很好解释。NBA的标准只有一个,就是进步主义。NBA从来不认为自己是一个“体育归体育”的组织,它是四大体育联盟中,进步主义色彩最浓厚的一个。支持平权,反对歧视,支持言论自由,本来就是NBA一直坚持的价值观。在NBA营销的历史中,如果没有这种价值观,没有这种为正义发声的传统,NBA不可能这么成功,不可能吸引这么多优秀运动员,更不可能吸引这么多美国观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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