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个人破产制度的首个案例出现了。(图片来源:tuaindeed/Adobe Stock)
【看中国2019年10月14日讯】前两天,有一条重磅消息,个人破产的首个案例来了,一个温州商人蔡某,是某破产企业的股东,对企业214万余元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但经调查,蔡某仅持有公司1%股权,而且其家庭并不宽裕,每月总收入不到1万元,蔡某还患有高血压和肾脏疾病,孩子上大学,长期入不敷出,没有能力清偿巨额债务。法院启动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程序,征得债权人同意后,蔡某承诺按1.5%的清偿比例,也就是3.2万元清偿债务,在18个月内完成,且该方案履行完毕之日起6年内,若家庭年收入超过12万元,超过部分的50%将用于清偿全体债权人未受清偿的债务。
这个案子引起了大家的广泛关注,那以后个人是否可以真的实现破产了?以后欠别人的钱,也可以不再偿还了?但其实根本没那么简单,个人宣布破产后,其实代价还是很大的,甚至对债务人3-5年的生活都做出了严格限制,在其中一旦发现你有任何的高消费,或者高收入,都会被用于还债,你也只能过最艰苦的生活。
就拿这个案例来说,第一蔡某本身就持有公司只有1%的股权,却承担连带责任,显然这就不合理,再加上他也没有收入来源,原来只从公司领几千块钱,加上媳妇的收入也才不足万元,所以根本没有偿还214万债务的基础,你现在逼死他也就只能一拍两散,对债权人来说也没什么好处,所以最后只让他偿还3.2万元,这估计是他的极限了。但是也留了一个口子,未来6年,只要他有超过12万的收入,一半都会拿来还债,而且最重要的一点是,他背上了个人破产的信用,以后恐怕也很难再借到任何钱,所以其实翻身已经很难了。
但是,不怕没好事就怕没好人,一到这时候大家就想起了那些著名的老赖,比如下周回国贾跃亭,有消息说,贾跃亭也准备在美国申请个人破产重组,贾跃亭将把全部资产通过债权人信托的方式,转让给债权人,该信托由债权人委员会和信托受托人控制和管理。
这也意味着,债权人将提前拿到贾跃亭全部资产及其收益权,贾跃亭也不再持有任何FF的股权。目前还不知道,贾跃亭到底欠了多少债,之前有数字说,大概是200-300亿,但这些债务其实大部分都是乐视欠下的,贾跃亭个人担保了多少其实并不知道,乐视已经还了多少也不知道,但估计肯定是没还完,而且至少还得有百亿的规模。
那么问题来了,贾跃亭能像那位蔡老板那样成功实现个人破产重组吗?其实很难,
首先他就不在国内,人在美国,是没办法按照中国的法律结案的,所以如果真要重组,那么恐怕贾跃亭就真得回国一趟,这个估计他现在还不敢。一旦回国可能很多事情就不可控了,以后还能不能再离开就不一定了。
第二,债权人也未必同意,贾跃亭手里还有什么资产?恐怕只有FF的股权了,这东西未来能变现吗?估计够呛,他现在刚有个样车,根本没量产也没有销售,大家谁也没见过成品。再结合特斯拉和蔚来汽车亏的那个样,大家未必相信这块能有收入。弄不好还是个负资产。目前资料显示的是,贾总在国内已经没有可供执行的资产。
第三,贾跃亭值得同情吗?他显然是人品的问题,这么长时间滞留国外不敢回国,而且一个一个大佬被骗,孙宏斌也好许家印也罢,投下去的钱基本都不见踪影,所以估计债权人也不能答应。
所以综合来看,贾跃亭的问题非常复杂,在美国即使获得通过,也不能处理他在中国的债务,而且跟温州商人这个案例没有可比性,那么我们可以总结一下。
第一,个人破产制度,绝对不是为了帮助老赖去赖掉债务,而是为那些好人,因为经营不善解决生活绝境,也为债权人争取最大的利益。这个原则和目的,是不会变的。在中国鼓励创新创业的今天,企业杠杆率普遍较高,实行个人破产制度,也是对正常创业者和他们家庭的一个有效保护。
第二,个人破产代价巨大,不到万不得已也不会有人敢去尝试,被打上个人破产的烙印后,也就意味着你虽然不会被债务逼死,但也只能维持最低生活。信用污点意味着以后恐怕也再难翻身。
第三,不是你想破产就破产的,还要跟债权人进行友好协商,看是否会得到别人的谅解,如果债权人不同意,也是白搭。
第四,老赖没那么容易当,老赖的目的是赖掉债务,然后继续吃香的喝辣的,有钱不还才叫老赖,而真的没钱还,以后还只能生活在贫困线上,这绝不是老赖们追求的生活,即使你能装的了一时,也装不了一世,就为了赖掉点债务,要全家过6年的最清贫生活,而且还要面临信用破产,估计也没几个人会愿意干。
当然,个人破产制度也对我们的法律、信用系统和社会监督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那些偷梁换柱,转移财产,假清贫,暗地里奢侈,隐藏收入的行为(比如把收入打到亲戚朋友名下,然后假装自己没钱),要有辨别能力。其实有个很简单的办法,就是完全公示破产的个人信息,然后接受舆论监督就可以了。阳光是最好的杀虫剂,网络如此发达,人肉搜索已经无孔不入,有这把网络达摩克里斯之剑的震慑,老赖们去搞个人破产的成本就大幅上升了。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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