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化工厂爆炸,满目苍夷(STR / AFP / Getty Images)
【看中国2019年3月29日讯】3月21日下午,江苏盐城响水陈家港化工园区内发生特大爆炸事件,瞬间烈焰腾飞,火光冲天,大地震颤,哀魂悲号!据最新披露的数据,这起由人祸造成的灾难已至少夺去了78人的生命,另有600多人受伤和28人失联。
响水大爆炸的震撼力和冲击波,在我心中激起了无法平复的思绪。数天来,
我都在思考一件事:这本是一起完全应该、也可以避免的惨剧;它之所以似乎注定会发生,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中国严重缺乏新闻自由这个好东西。
我坚信,假如中国有及格线以上的适度新闻自由,响水悲剧的发生率就将大为降低:
首先要提的是,今年2月份,响水民间出现了要发生大爆炸的传言。在舆论引导霸凌舆论监督的中国,针对上述传言而来的,只有官方的“辟谣”和对“恶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行为的追查。而如果有说得过去的新闻自由,公众就能在自媒体和民办媒体上进行正常表达,就“危险将临”一事给出自己有根据的质疑、判断和示警。不仅如此,还会有民办媒体记者依法去相关公司一探究竟,查明真相,并自主公诸于世。在这样的公众舆论监督之下,大爆炸的隐患得以及时排除,无疑将成为一个大概率事件。
今年2月份之前,在围绕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和环保问题的一系列环节中,人们都见不到舆论监督的身影。据悉,该公司曾因违反环保法而多次受到处罚。违了罚,罚了违;又是违了罚,罚了违……就是不怕关门,也关不了门。不用说,这里面肯定有猫腻,有见不得人的东西。如果有说得过去的新闻自由,那些见不得人的东西还能被捂得严严实实吗?种种按潜规则进行的“搞定”运作,还能顺顺当当悠然得逞吗?
就在过去不久的2018年,该公司被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查出了13项安全生产隐患。在没有舆论监督的大气候下,公司大小头头显然没把它真当回事,而上上下下的安监机构,也显然没对整改一事实行有效的监管。如果有说得过去的新闻自由,这家隐患颇多的公司被维权民众和媒体记者盯上,就不会是一个小概率事件;而隐患被公众舆论曝光并招来众目睽睽与汹汹民意之后,被及时消除的可能性也就会大大提升。
事实上,陈家港化工园区曾多次发生过安全事件。但是,每当事件发生之后,对官方来说,比吸取教训更为紧要的,是掩盖真相,“立即启动禁止记者采访的应急预案”,是尽量设法把丧事当成喜事办。这一次响水3・21特大爆炸事件发生后,官方故伎重演,禁止记者进入现场,部署反无人机干扰器,规定只许发政府提供的“权威讯息”。好在《新京报》和《北京青年报》等媒体的数位记者,赶在应急预案启动之前突入爆炸核心区域,对事件惨状作出了未加掩饰的第一手报导。除此而外人们见到的,就都是舆论引导下的官方“通稿”了。如果有说得过去的新闻自由,每次事件的真相无法被屏蔽和隐瞒的可能性,就会大大增加;造成灾难的真实原因得以被查明的可能性,就会大大增加;而真正记取教训以免事故再次发生的可能性,也就会大大增加。
新闻自由的重大价值,实在是朗若白昼,不言自明。无怪乎在现代文明社会中,由新闻自由所表征的公众舆论监督权,成了立法、行政、司法三大权力之外的第四种权力。而无论是宪政国家中的正面示范,还是专政国家中的负面清单,茬茬都告诉我们,新闻自由与正义的实现密不可分;新闻自由也是其它一切自由和安全的保障。
从以自由看待保障的新视角出发,国人当不难明白:有了新闻自由,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才有真正的保障;而自由度越高,保障度就越高。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全球新闻自由度的排名,也就是民众生命财产安全度的排名,就是民众福祉度的排名。
令我此生不能忘怀的是,在30年前波澜壮阔的反腐败、争自由的八九民主运动中,我在十里长街上所亲身见证的最为强烈的诉求之一,正是大学生、媒体记者和各界民众对“新闻自由”发自内心的呼唤。30年后的今天,我依然无改初衷,笃认这个道理;并愿坦坦荡荡地直言:无论是对当年的中国,还是对当下的中国来说——
新闻自由,太值得拥有!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来源:看完这篇文章觉得
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