響水化工廠爆炸,滿目蒼夷(STR / AFP / Getty Images)
【看中國2019年3月29日訊】3月21日下午,江蘇鹽城響水陳家港化工園區內發生特大爆炸事件,瞬間烈焰騰飛,火光衝天,大地震顫,哀魂悲號!據最新披露的數據,這起由人禍造成的災難已至少奪去了78人的生命,另有600多人受傷和28人失聯。
響水大爆炸的震撼力和衝擊波,在我心中激起了無法平復的思緒。數天來,
我都在思考一件事:這本是一起完全應該、也可以避免的慘劇;它之所以似乎注定會發生,其中一個重要的原因,是中國嚴重缺乏新聞自由這個好東西。
我堅信,假如中國有及格線以上的適度新聞自由,響水悲劇的發生率就將大為降低:
首先要提的是,今年2月份,響水民間出現了要發生大爆炸的傳言。在輿論引導霸凌輿論監督的中國,針對上述傳言而來的,只有官方的「闢謠」和對「惡意傳播虛假恐怖信息」行為的追查。而如果有說得過去的新聞自由,公眾就能在自媒體和民辦媒體上進行正常表達,就「危險將臨」一事給出自己有根據的質疑、判斷和示警。不僅如此,還會有民辦媒體記者依法去相關公司一探究竟,查明真相,並自主公諸於世。在這樣的公眾輿論監督之下,大爆炸的隱患得以及時排除,無疑將成為一個大概率事件。
今年2月份之前,在圍繞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安全生產和環保問題的一系列環節中,人們都見不到輿論監督的身影。據悉,該公司曾因違反環保法而多次受到處罰。違了罰,罰了違;又是違了罰,罰了違……就是不怕關門,也關不了門。不用說,這裡面肯定有貓膩,有見不得人的東西。如果有說得過去的新聞自由,那些見不得人的東西還能被捂得嚴嚴實實嗎?種種按潛規則進行的「搞定」運作,還能順順噹噹悠然得逞嗎?
就在過去不久的2018年,該公司被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查出了13項安全生產隱患。在沒有輿論監督的大氣候下,公司大小頭頭顯然沒把它真當回事,而上上下下的安監機構,也顯然沒對整改一事實行有效的監管。如果有說得過去的新聞自由,這家隱患頗多的公司被維權民眾和媒體記者盯上,就不會是一個小概率事件;而隱患被公眾輿論曝光並招來眾目睽睽與洶洶民意之後,被及時消除的可能性也就會大大提升。
事實上,陳家港化工園區曾多次發生過安全事件。但是,每當事件發生之後,對官方來說,比吸取教訓更為緊要的,是掩蓋真相,「立即啟動禁止記者採訪的應急預案」,是盡量設法把喪事當成喜事辦。這一次響水3.21特大爆炸事件發生後,官方故伎重演,禁止記者進入現場,部署反無人機干擾器,規定只許發政府提供的「權威訊息」。好在《新京報》和《北京青年報》等媒體的數位記者,趕在應急預案啟動之前突入爆炸核心區域,對事件慘狀作出了未加掩飾的第一手報導。除此而外人們見到的,就都是輿論引導下的官方「通稿」了。如果有說得過去的新聞自由,每次事件的真相無法被屏蔽和隱瞞的可能性,就會大大增加;造成災難的真實原因得以被查明的可能性,就會大大增加;而真正記取教訓以免事故再次發生的可能性,也就會大大增加。
新聞自由的重大價值,實在是朗若白晝,不言自明。無怪乎在現代文明社會中,由新聞自由所表徵的公眾輿論監督權,成了立法、行政、司法三大權力之外的第四種權力。而無論是憲政國家中的正面示範,還是專政國家中的負面清單,茬茬都告訴我們,新聞自由與正義的實現密不可分;新聞自由也是其它一切自由和安全的保障。
從以自由看待保障的新視角出發,國人當不難明白:有了新聞自由,民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才有真正的保障;而自由度越高,保障度就越高。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全球新聞自由度的排名,也就是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度的排名,就是民眾福祉度的排名。
令我此生不能忘懷的是,在30年前波瀾壯闊的反腐敗、爭自由的八九民主運動中,我在十里長街上所親身見證的最為強烈的訴求之一,正是大學生、媒體記者和各界民眾對「新聞自由」發自內心的呼喚。30年後的今天,我依然無改初衷,篤認這個道理;並願坦坦蕩蕩地直言:無論是對當年的中國,還是對當下的中國來說——
新聞自由,太值得擁有!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来源:
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