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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古随笔:知过不讳 闻过则喜

 2018-08-03 08:31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论语・述而》中记载了这样一件事:陈司败问:“昭公知礼乎?”子曰:“知礼。”孔子退,揖巫马期(人名)而进之,曰:“吾闻君子不党,君子亦党乎?君取于吴,为同姓,谓之吴孟子。君而知礼,孰不知礼?”巫马期以告。子曰:“丘也幸,苟有过,人必知之。”这段话的意思是:陈国的司败(官名,即司寇)问:“鲁昭公懂得礼吗?”孔子说:“懂得礼。”孔子出来后,司败向巫马期作了个揖,请他走近自己,对他说:“我听说,君子是没有偏私的,难道君子还包庇别人吗?鲁君在吴国娶了一个同姓的女子做夫人。是国君的同姓,称她为吴孟子。如果鲁君算是知礼,还有谁不知礼呢?’’巫马期把这句话告诉了孔子。孔子说:“我真是幸运。如果我有错,人家一定会知道。(使我不能隐瞒错误,是我的幸运)”

在这里,孔子向我们展示了一个伟人的“知过不讳,闻过则喜”的宽广胸怀。自古以来,“闻过则喜”,一直是中国文化传统提倡的非常重要的为人处世原则。“闻过则喜”出自《孟子・公孙丑上》:“子路,人告之以有过则喜。”大意是说:听见别人指出自己的过错、过失,应当感到高兴,而不是痛苦、生气,甚至作出一些过激行为。在人际关系日益紧张的当代社会,“闻过则喜”作为一种为人处世的态度,对创造和谐良好的人际关系,有着非常大的意义。

唐太宗李世民在同大臣们讨论隋亡的教训时,认为隋炀帝残暴拒谏,因而使得臣子不敢忠言直谏。为此,他要求大臣们“为朕思隋氏灭亡之事,朕为公等思晁错之诛”,保证不重蹈隋亡的覆辙,不犯汉景帝杀晁错那种错误。

开国之初,唐太宗下令把洛阳破败了的干元殿修饰一番,以备作为到外地巡视的行宫。然而,有一个叫张玄素的小官,却上了一道奏折:修了阿房宫,秦朝倒了;修了章华台,楚国崩了;穆了干元殿,隋朝亡了。现在国家刚刚建立,百废待兴,国力哪里比得上当年的隋朝?陛下在这样的烂摊子上,不考虑老百姓的疾苦,竟耗费亿万钱财,大兴土木。陛下没有继承前代帝王的优点,却继承了前代帝王的弊端。

唐太宗下令召见他,问道:“卿说我不如隋炀帝,那么,我和夏桀、商纣相比,怎么样呢?”张玄素直截了当地说:“如果陛下真的修了干元殿,那就和夏桀、商纣一样乱。”唐太宗听到此话后,不仅没有动怒,反而被深深地打动,收回了自己的谕旨,停止重修干元殿。并且表扬了张玄素,赏给他500匹绢。

还有一次,唐太宗和魏征在朝堂之上,争得面红耳赤,唐太宗恼羞成怒,当着文武百官,拂袖而去,来到后宫,破口大骂:“总有一天,我要杀了这个乡巴佬!”长孙皇后弄清楚事情的原委后,立即退下去,换上上朝的礼服,给皇上叩首道贺:“我听说,明君之下,才会有忠直的大臣,现在魏征敢直言进谏,是因为陛下圣明的缘故。”听到此话,太宗才转怒为喜。

与唐太宗的态度相反,历史上很多不能“闻过则喜”者,最终都吞下了自己亲手种下的恶果。商纣王在位期间,不理朝政,沉湎酒色,宠幸妲己,本已伤害了老百姓的感情。宰相比干,曾多次规劝他,希望他能“修己过,理朝政,谋利百姓”,但他不听规劝,却把比干处以极刑,自己也最终落得个“焚身摘星楼”的悲惨下场。

罗贯中在《三国演义》中,描述袁绍“外宽而内狭”,也是一个不知“闻过则喜”者。官渡之战开战之前,袁绍手下的谋士田丰,曾劝阻袁绍,并指出此次决战是“兴不义之师”,袁绍不听劝告。最终也落得个战败身死的结局,可悲可叹!

“知过不讳,闻过则喜”,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美德。而中共是敌视和破坏传统美德的。只此一事,中共也是恶贯满盈,天必诛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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