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国2018年6月18日讯】日前山东滨州的刑事判决书披露一起支行行长参与合谋的诈骗案,以及背后的动机以及作案手法,可谓防不胜防:银行网点是真的,银行柜员是真的,从银行柜台递出来的存款单和存款证明却是伪造的。
参与合谋作案的正是银行“内鬼”,即山东邹平农商行台子支行行长段振峰与山东创能石化科技有限公司股东杨玉峰,伙同其他邹平农商行员工、创能石化股东及中间人等共计11人,在2013年3月至2015年5月两年多时间,先后在邹平农商行台子支行镇中分理处、博兴农商行曹王支行、滨城区渤海五路信用社以“非阳光操作”为名,共计伪造假存单43张、金额近3亿元(29894万元),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涉案款项达26473万元,目前尚有1.6亿元没有追回。
据了解,山东农商行系统发生存款不翼而飞案件,不少储户是从浙江等地跑过去存款的,他们正是中了额外的高贴息陷阱,成为了“你看中了别人的利息,别人看中的你的本金”的典型受害者。
实际上,早在2014年9月,所谓“贴息存款”业务就被央行、银监会等部委联合下文禁止。在《关于加强商业银行存款偏离度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列出的第一条违规手段,就是“违反规定、擅自提高存款利率或高套利率档次的高息揽储吸存”,即“贴息存款”。
而诈骗团伙搬出的正是银行为了冲量存款考核而进行“贴息存款”,套住了不少千里迢迢跑来存款的浙江储户,贴息点数高达6%,即除了定期存款一年的利息外,只要存入1000万元,当天就能领取60万元的贴息,诱惑不可谓不大,不少储户是凑份子一起存款。
这起诈骗案的缘由是,自2011年始,邹平农商行台子支行行长段振峰多次为杨玉峰经营的创能石化公司进行融资,欠下巨额高利借款无法归还。
为归还之前借款以及继续建设创能石化公司,段振峰与杨玉峰商议后决定继续多方筹集资金,而多方集资的魔爪伸向了广大无辜的储户。
今年3月,山东省滨州市中级法院判处段振峰有期徒刑20年,罚款80万元;杨玉峰有期徒刑20年,罚款80万元,其余涉案人员均得到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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