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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企在A股上市需行贿 证监会官员被判无期(图)

 2018-06-09 15:06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2

李志玲
李志玲(网络图片)

【看中国2018年6月9日讯】(看中国记者董林杉综合报导)中共证监会官员涉企业上市腐败案频发。近日官媒披露,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原处长李志玲为公司上市、再融资提供帮助,与前夫受贿逾4000万被判无期徒刑。这是证监会有史以来第一位因为受贿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官员。

据大陆官媒6月8日报导,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李某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追缴违法所得。判处乔某某有期徒刑15年,罚金人民币200万元,追缴违法所得。二人已提起上诉。

据悉,被判无期徒刑的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原处长李某某就是李志玲。

报导称,在2003年至2015年期间,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原处长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丈夫乔某某(二人于案发前离婚)先后向6家上市公司多次索取或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4430余万元。

向李志玲行贿企业多为知名上市公司,行贿时间在公司申请上市或再融资前后较短时间内。

李志玲还有索贿行为,其向一家准备上市的公司索贿800余万元;向某知名上市公司首席执行官索贿540万元及奔驰汽车一辆。

官媒引述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李伟说,“一纸股票发行批文,意味着巨大的社会财富。获准上市企业是否符合审批条件,业绩是否经得起检验,事关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战略、金融市场稳定和股民切身利益。”

网民跟帖称:这个案子官方装着很严重的样子,其实这不是潜规则么?审核上市的过程就是腐败的过程,该案只是冰山一角,在证监会李某某就是个小虾米;公司不惜重金上市为圈钱,审核部门官员借机敛财,最后都股民买单;什么样的土长什么样的苗,现在到处腐败……

中国纪检监察网曾报导,2015年6月23日,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处长李志玲被证监会作出行政开除处分。通报中称,李志玲“配偶违规买卖股票”。

《华夏时报》曾报导引述一位接近证监会的内部人士表示,这是中纪委查的,有人举报。因为她的权力比较大。这似乎并不是个案,从此前证监会历次“失足”官员的履历可以看到,发行、上市等核心权力部门为重灾区。

1973年生人的李志玲,博士研究生学历,毕业后进入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工作,从审核员一步步走上处级干部岗位。李志玲负责上市公司首发和再融资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等工作,而她也正是利用职务便利进行权钱交易的。

近年来,在官方股市反腐风暴中,不少监管部门中高层落马,似乎都与股票发行脱不了干系。

据不完全统计,中共十八大以来,证券系统至少有六人落马。除了李志玲外,包括前深圳证券交易所工作人员、发审委兼职委员冯小树、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原局长李量、证监会工作人员刘书帆、证监会主席助理张育军和证监会副主席姚刚。除张外,另五人均与发审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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