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西乡有个姓顾的人,一天从郊外回家途中,见天色已晚,就在一座古庙借宿。庙里和尚对他说;“今天夜里,我要去某家送殓,大小和尚全去,庙里没人,请你为我们守庙。”顾某答应了,关上庙门,熄灯睡觉。
到半夜三更,听到有人撞门,那声音又急又狠,顾某大声喝问:“什么人?”门外回说:“我是沈定兰。”沈定兰原是顾某的老朋友,已经死了十年。顾某害怕,不肯开门。门外又叫了起来:“你别怕,我有事拜托你。若再迟迟不开,我既然是个鬼,难道就不能冲进门来吗?我叫你开门,是想照常规办事,讲一点朋友的交情。”
顾某不得已替他下了锁,门才打开,“托”的一声,像有个人跌倒在地上。顾某手忙脚乱,眼也花了,想举起蜡烛照看,却听到地上又发出呼喊声:“我不是沈定兰,我是东村刚死的李某,是被奸妇毒死的。我之所以假托你朋友沈定兰的名义,是为了求你替我伸冤报仇。”
顾某说:“我又不是做官的,如何替你伸冤?”鬼说:“有我尸体上的伤为证,不信可验。”顾某问鬼:“你的尸体在阿处?”鬼说:“把灯移过来就可见到,我就不能说话了。
就在这匆忙慌乱之时,又听到有敲门声和许多人说话声。顾某立刻开门,原来是和尚们回来了。只见他们每个人都带有害怕的神色,说:“我等正在念经替死人超度,忽然尸体不见了,所以大伙儿只好各自回家。”
顾某就将这里刚才发生的事告诉了众和尚,和尚们一起举灯照看,发现了一具七窍流血的尸体,就是不久前正在念经替死人超度,忽然不见了的那具尸体,尸体来到这里后,萎倒在地。
第二天,顾某与和尚将此案报告了官府,终于将凶手抓捕、惩处,为死者伸了冤。
(据清代《子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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