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关了!“台大校长”当选人曾赴中国任教(图)


台湾大学校长当选人管中闵被爆出曾赴中国多所大学兼职任教。(图片来源:自由时报)

【看中国2018年4月2日讯】(看中国记者明思综合报导)台湾大学财金系教授管中闵因涉及多项敏感议题,至今仍未获教育部核准上任台大校长职位,有台媒爆料他曾赴中国多所大学长期违法兼职一事,引发外界关注。

据中央社报导称,台湾大学校长当选人管中闵原定于2月1日走马上任,但教育部至今仍未核定。4月1日,管中闵发表声明称,“教育部推诿懈怠,违法而不作为,不依法核示新校长聘任,教育部及相关人员应承担法律责任。”

然而他日前才被爆出自2005年起,便亲赴中国厦门大学等多所学校长期违法兼职外,今天再被台媒爆料,管中闵曾赴中国武汉地质大学教经济学,还获颁客座教授证书。

“Hi-On鲸鱼网站”更挖出管中闵往年提供给泰国清迈大学的履历上,注明自己曾在中国多所大学任教的经历,但在台大中研院或台大网页却无迹可寻。

由该网站贴出的多张管中闵个人英文履历显示,2005年起管中闵在厦门大学、2006年在华中科技大学、2007年在西安交通大学等多所大学兼课任职,特别是2006年中,管中闵给华中科技大学的一份“中文履历”中明确记载2005年4月至今,其在中国厦门大学兼职教授。

而且也有民众爆料称,中国地质大学MBA教育中心的资料上也有记录管中闵被该校列为“外聘教师”。

据《苹果日报》消息称,针对管中闵赴中兼职一事,台湾大学没有回应,但在3月底的台大在校务会议上指出,管中闵赴中国未违反相关法规。

对于外界争议颇多,管中闵并未回应,不过他会引用一些名人作品金句替自己洗白,今次他为了拚上任,更发声明驳斥教育部推诿懈怠,使台大校务决策与年度财务窒碍难行,应承担法律责任,他并强调自己会坚持到底。

对此,台大国发所教授刘静怡回应称,这根本是“愚人节笑话”,她说,“管中闵明天就可以到法院提告,但记得要找公法程度好的律师,而且台大校方不能作伪证,因为伪证是犯法行为。”

而针对此事,教育部人事处长陈焜元认为其批评教部懈怠的说法不合理、也不公平,更不符合事实。他指出,这件案子涉及的法律或实务问题都很复杂,加上行政单位也有一定的作业程序,需给教育部合理的时间去检视。

陈焜元强调,主管机关知道自己的法律责任,执法者不能踩红线,但该做的监督还是会尽责,教育部一直以来的立场都是对事不对人,是否会尽速处理,但也需要一些时间来分析手上的事证。

不过,陈焜元也表示,教育部会尽快在近日内处理,如果没有法律上的问题,就必须要聘任,如果有法律上的瑕疵,是否足以做不聘任的处理,都将要按照教育部掌握的事证资料去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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