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制危机!大律师公会:不可立犯法的法(图)


日前立法会通过加开会议审议一地两检,主席叶刘淑仪透露目标在休会前完结草案审议。(图片来源:Getty Images)

【看中国2018年3月13日讯】(看中国记者钟灵综合报导)香港大律师公会继去年年底发表声明,批评一地两检违反《基本法》、冲击“一国两制”及香港法治制度后,昨日向立法会提交意见书,再度声明一地两检违反《基本法》。公会指出,立法会不可在反《基本法》的情况下立法,目前立法会亦无权制订违反《基本法》的法例,认为应该先让本地法院裁决是否合宪再进行立法程序。

《苹果日报》报导,立法会一地两检法案委员会今早召开会议继续商讨港府提交的一地两检草案。据悉港府至今仍未回达立法会秘书处就一地两检提出的法律问题。在国内传出高铁障碍频生同时,港府仍力争广深高铁香港段在今年第三季通车。立法会《广深高铁(一地两检)条例草案》委员会亦在建制派护航下一个多月内加开13场会议,并宣布在本周六(17日)召开公听会。大律师公会昨日亦向委员会提交意见书,指出《基本法》列明香港法例必须符合《基本法》才可进入立法程序,而立法会“作为立法机关,有宪制责任确保需审议的法案符合《基本法》”。

公会强调,一地两检并无宪制基础,在《基本法》中并无合理法律基础,“在西九龙站内建立内地口岸区,是破坏回归前中方为香港订立的地域和司法边界”,而港府行政机关亦未提出令人信服的法理基础,而人大常委去年底通过的一地两检决议“根本不构成《基本法》一部份”,也并非释法性质,因此并无赋予一地两检任何宪法基础。

公会指出,港府将西九龙站内地口岸区与深圳湾口岸港方口岸区相提并论,但两者根本不相同,因“深圳湾口岸本身在香港特别行政区以外,并非香港一部份”,至于目前《基本法》并未赋予一地两检任何权力将香港地域归入内地,并实施内地法律。

公会重申,如果立法会继续无视草案本身违背《基本法》的事实并进行立法,直到通过法案才等待市民入禀挑战,是“错误和不负责任”的行为。

5大疑团未解 涉及市民切身权利

港府刊宪的一地两检草案中仍有5大疑团,包括在欠缺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引用与内地制定的《合作安排》、即全国性法律来实施在香港的本地立法;把划出的内地口岸区直接视为“处于香港以外并处于内地以内”,与“香港行政区域范围不受影响”的说法矛盾;有关内地口岸区的租赁没有列明租用年期与租金;内地口岸区内有部分管辖权仍属香港,如果发生同一案件,例如乘客在月台争执、就属内地规管,但如果跑到路轨上,则应由香港执法人员负责,处理程序有巨大争议;此外草案亦无交代内地口岸区日后如果有修订或扩大的情况会如何处理。

立法会铁路事宜小组委员会主席田北辰曾指出,港府就一地两检刊宪的草案中,未有回应很多香港人关注的问题,包括在内地口岸区有什么可以做或不可以做的行为。田举例指,如果持有特定证件的香港维修员在内地口岸区执勤时,与乘客发生争执,“那香港维修员的行为由港府负责、乘客的行为是否受内地部门管辖?怎么可能同一个案件、在2个法庭审?”

田北辰亦指,许多港人及法律界所关注的法律基础问题,草案也没有触及,但指相信有关部分涉及内地法律,港府官员“亦未必能够解答”。

本文留言

作者钟灵相关文章


相关文章


近期读者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