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委会副主委邱垂正。(图片来源:自由时报)
【看中国2018年3月1日讯】中国国台办昨宣布31项惠台措施,陆委会副主委邱垂正今在例行记者会上强调,这些措施是否与两岸协议,或与“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等相关法律相互扞格,将进一步检视厘清。据了解,陆委会今已与各部会完成分工,评估对我方的影响,同时提出因应措施,以及追踪中国落实执行的情况。
邱垂正强调,这31项措施是由中国国台办所发布的部门规范性质文件,而这些规范性文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并无规定,而且国务院所发布的规范并无法律位阶效力,因此未来观察重点,在于中方以何种方式落实相关内容以及法制化程度,而地方政府是否确实执行也是各界关注的重点。
邱垂正指出,这些措施没有具体实施细则与办法,与过去惠台措施一样,是台商所称“口惠而实不至”,或变成心理战与文宣战。两岸目前签署协议中有21项生效,中国在协议部分未能确实履行与落实,双边协商达成的协议尚且如此,更何况是单方公布不具法律效力的文件,这些的实际成效仍有待观察。
邱垂正强调,任何两岸事项都不是单方面可以决定,我方从未关闭两岸协商大门,若以利益换取政治认同,无助两岸关系的改善与良性互动。而任何涉及两岸人民权益与福祉的措施,不是单方面可以决定。
据了解,由于昨天国台办公布的措施并不完整,因此,惠台措施是否涉及单边实施生效的“服贸协议”,此外,开放台商投资中国基础设施与台湾民众可担任中国各种职务等,都与我国现行的法律有所抵触,因此我方要仔细检视厘清,提出相关因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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