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袭击市民警司罪成 法官:事态严重

 2017-12-19 15:00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2

【看中国2017年12月19日讯】(看中国记者钟灵综合报导)香港一名退休警司在2014年占领运动期间以警棍袭击途人,造成他人身体受伤,事隔3年22天后,昨日终被法庭裁定袭击罪成,将于本月29日判刑。此外,法官指由于该名警司在事件中“根本没有合理使用警棍的理由”,认为犯案“有一定严重性”,决定将该名警司即时收监,在狱中等待29日判刑。

《明报》报导,犯案的已退休警司朱经纬,在香港警队任职35年。朱一度为自己辩护指当晚“现场混乱”,自己“接获上级指示清理现场、作驱散市民行动”,并指自己以警棍打人是“技术性犯错”,但“仍真诚相信自己当时有必要使用武力”,并称认为事主“伤势不重”。

不过裁判官并不接受朱的抗辩,指根据媒体当时拍摄的片段中显示,被打的事主并无对警员作出敌意行为,而且事主当时手无寸铁,并非警方清场的对象,亦已经遵从警方指示离开现场,朱没有合理理由向他动武,因此与朱抗辩时的说法不符。

裁判官表示,相信28岁的男事主郑仲恒是诚实可靠的证人,指朱声称当时以“最低力度”挥棍,但从新闻片段中看到,朱把警棍高举至一定高度用力挥打,打击力度“一定不止朱所描述般轻微”。加上伤势对事主造成了一定痛楚、甚至求医,认为朱的说法并不可信。

虽然辩方曾争辩指事主一度混淆伤势位置,但裁判官认为事件时隔三年,事主混淆伤势在左侧还是右侧“不影响其诚信”。相反对于另一名警员“证人”声称当时朱没有使用警棍,裁判官直言不相信,指新闻片段证据确凿。裁判官指出,警队训练中只教导可用警棍击打特定部位肌肉、使“使用暴力者”失去活动能力,但朱用警棍击打并无敌意的事主的颈背,认为“没有任何一条法理可以合理化朱的解释”。

最终法庭裁定朱袭击罪成,考虑“犯案有一定严重性”,决定将朱即时还押,朱闻判后神情茫然,被押入囚室前不断回望公众席。

《苹果日报》报导,事主郑仲恒闻判后表示,判决已经还自己一个公道,希望大众能明白朱经纬以至警方当晚的行为是错误的,就已经足够,并指自己暂不会考虑向警方追究民事赔偿。

2014年占领运动期间发生多起警民冲突事件,更曝光了多起警察滥用暴力殴打占领活动参与者或途人的事件。除了引起国际社会广泛关注的“7警暗角殴打市民”案外,亦有多家传媒拍下了警察推撞、用胡椒喷雾、暴力箝制、甚至用警棍殴打市民的片段。至今已经超过了警方错误使用武力、到指人身伤害的3年申索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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