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民(图片来源:香港时事汇整视频截图)
【看中国2017年12月5日讯】(看中国记者钟灵综合报导)昨日12月4日是所谓的“国家宪法日”,香港主权移交以来首次举行“国家宪法日座谈会”,邀请中联办法律部部长王振民发言。王在会上称,“1997年7月1日之后,香港这个地方在政治上的颜色,毫无疑问是变红,也就是说它成为红色中国的一部份,在1997年以后它就是红,它就是归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国家管治。”
《苹果日报》报导,昨日中联办主任王志民在中联办网页上撰文“解释”大陆宪法与香港《基本法》的关系,指宪法与《基本法》是属于“母子关系”,《基本法》的“一切效力和权威来源于宪法”。并称即使香港不适用社会主义制度,但由于宪法中列明社会主义是当前中国的“根本制度”,因此“香港必须尊重社会主义继其中所实施的政策”。
昨日中联办法律部长王振民出席座谈会时明言,“1997年7月1日之后,香港这个地方在政治上的颜色,毫无疑问是变红,也就是说它成为红色中国的一部份,所以在香港不存在染红不染红的问题,因为香港本来就是红,在1997年以后它就是红,它就是归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国家管治。”
王又称,香港人只接受“回归中国”的事实,但不愿意接受中共的领导,是“说不过去”,并指“中国与中共是分不开的,因为这个国家是共产党领导建立的,香港的命运和祖国、中国共产党的命运也是密切相连。”并提及王志民的“母子法”论。
王振民其后更向香港政务司司长张建宗“提议”,将“宪法日”纳入香港法定假期中,不过张并没有回应。
资深时事评论员刘锐绍指,王志民及王振民用“母子关系”形容大陆宪法和香港《基本法》是引喻失当,形容“即使宪法是‘妈妈’、《基本法》是‘儿子’,如果妈妈不断欺负儿子,儿子当然会反抗,不是‘妈妈’就可以不顾一切以自己为大”。
刘亦表示,所谓的中国国家宪法是按照中共的官方利益制订,而真正的“宪法”是要经过人民参与制订的本质才可以被称为“宪法”,中共制订“宪法”的基础是官方利益,因此并不具备被称为“宪法”的基本本质。
公民党立法会议员杨岳桥批评王振民及王志民的言论,指港人“担心被染红”的原因是因为香港多年来成功的基础是真正的法治、自由、人权等核心价值。港人拒绝“染红”,是担忧这些核心价值被大陆的社会主义破坏,而中共从未正视“一国两制”下保护香港制度的基本原则。
居美华人林先生指出,王振民的说法是“根本连宪法和基本法也没弄清楚就大放厥词。”并指出王振民讲话的主要两个论点“是根本错误的”。“首先,红指的是政治比喻,无论中外都知道这是指共产党实行的社会主义革命及实现终极目标共产主义。基本法明确规定香港不实行社会主义,保持资本主义制度五十年不变。因此,说香港自1997年起便已经红了,绝对是违反基本法。其次,王振民说宪法核心就是国家由中国共产党领导,所以香港人应愿意接受共产党领导,否则‘说不过去’的说法并不成立。第一,基本法从头到尾都没有说香港由中国共产党领导,香港人不愿意接受共产党领导是有法律保障的。第二,中国宪法除了序言部份,也从没有说由中共领导。中国宪法明言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因此,说‘宪法核心国家由中国共产党领导’是违反宪法的。在序言中虽然提到中国共产党领导,但没有说今后国家一切由共产党领导。所有中共强调的中共领导,什么‘中南西北中。工农兵商学,党领导一切’,都不是宪法所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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