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杀黄狗,宣讲过失以消罪

俞曲园先生说:汉口镇,有一人姓陈,别人叫陈老板,开干肉店。有一黄狗,到他店里寻食,他正在割肉,随手砍狗一刀,将狗砍死,丢在阴沟里。

几年后,一天陈老板见一老年人,坐在店外。他问老人:“你来买肉么?”老人说:“我是来抓你的。”问:“抓我作什么?”老人说:“你丢我在沟里三年了,我今天幸得出来,能忘了你么?”说完即不见了。陈老板问店里人:“你们看见这老人么?”都说没看见,只见一只黄狗在向他叫。

一霎时,陈老板便觉得头痛发热,眼花缭乱了。陈老板忽然又大声说:“我前生是江宰县城外黄土坡人,姓周,因罪死后投狗。你砍死我,丢在沟里,困苦不得出来,现因有人挖沟,才得出来。阎王说你无意中杀我,不抵命,我诉说种种痛苦。阎王只要求你宣传这件事:叫人晓得一切畜生的性命,不可任意杀害,因我一命,保全多命,我因此可消除宿世的罪孽,再得人身了。”那只狗是借陈老板的嘴,讲了上面的话,陈老板的妻子,听完后,惊慌的说道:“请等他病好后,一定宣传这件事,让大家都注意不杀害生命!”不多时,陈老板的病,就好了。
 

(事据古本《因果轮回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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