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益大师说:湖北有一秀才,心地正直,上帝命他代理阎王职务。一天他看文簿时,发现自己的妻子有一条罪:“偷邻家鸡一只,重一斤十二两。”秀才将这页文字,折在簿里,以便下次查阅。
秀才回阳后,问妻子:“有无偷鸡之事?”妻子说:“邻家鸡来吃我晒的柬西,我失手打死那鸡,怕邻人吵闹,所以藏起。一称鸡子,重一斤十二两,与阴间所记文字一字不差!”于是,秀才叫妻子,迅即把死鸡,完整的还给邻人,并谢罪!
秀才下次再去阴府上职时,翻看文簿,那一页仍然照折无异,但是纸上所记写的罪名,已无字迹了。
可见,阳间的人,做了任何坏事,阴间便有文字记下其罪如实。但改过之人,其过错、罪孽等文字,即刻消失。上帝悲天悯人,喜人向善改过,良能至哉!
(事据古本《因果轮回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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