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流老先生(摄影:陈筱筱)
此文在2015年2月17日宣判缓刑荻释那天,就腹拟但不敢写出,一问世立即抓进监狱。因为我们国家不是个法治国家,是个彻头彻尾的黑治国家,公检法司没有一点独立担当,一切听命于上级,何有法律的公平公正?抓我判我就是七篇批刘揭刘文章引起,这些文章都发在网上。
在北京看守所和成都看守所羁押的153天,虽未受到“709”人权律师李和平、谢阳、江天勇一样的酷刑折磨,也许是我82岁高龄原因,使他们实在忍不下心了?但却有三天连续审问18个小时以上而晕倒,急往公安医院抢救的纪录。转押回成都后,又因高血压住进青羊医院特殊病房四楼,戴上两付重达60斤重的脚镣的创新。行动困难,上下人扶,出来后走路打偏偏。
面对此情此景,不低头“认错”、“认罪”咋办?何况开出的条件是:“认错认罪”走人,不“认错认罪”羁押,直到关死!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年满七十岁老人,非暴力触法,不采取“强制措施”,于我却不适用。虽然我当时年满81岁,患有多种疾病,律师和家人先后七次依法向公安机关提出“取保候审”,均遭拒绝。理由是中央交办的“大案要案”,必须走司法程序。这个程序就是:“认错认罪释放,不认错认罪关押,直至关死!”
在雪亮亮的刺刀下我只能茍且偷生,选择“识时务者为俊杰之路”,以及俗话说的“留得青山在,哪怕没柴烧”!谁知这个万恶专制无耻的极权制度,纵留下青山也无“柴烧”。在“缓刑”两年多的时间里,我试图发声,试图公布真相,也曾依法申诉,结果遭到两次新的抓捕、关押、抄家,后又享受每天24小时的“特护保镖”,不准用手机、不准使用微信、不准见人,外出一步都有人跟随。好在我还有点23年当右派的抗压力,要不也会吓死。
今天我之所以敢写出这篇文章,是英雄国吻鬼的爆料给了我很大的鼓舞!怕什么?我再有十天就84岁了,纵然再次罹难,也是光荣地死!!!
2017年5月18日
“往亊微痕”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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