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律师谢阳(网络图片)
【看中国2017年1月20日讯】1月18日,谢阳案的两位代理律师,公开了逾万字与谢阳会面的笔录,披露了当局对谢阳施用的酷刑。
据谢阳介绍,2015年7月11日凌晨,谢阳在怀化市洪江市托口镇黔洲大酒店被抓。次日被移送到长沙某酒店,当局开始对其监视居住。2016年1月8日检察院决定对谢阳逮捕,1月9日,谢阳被送到看守所。期间,谢阳遭受了殴打、威胁、“吊吊椅”、不让睡觉、不给水喝、烟熏等多种刑讯逼供。
不让睡觉
谢阳被抓的第一天开始,警察就不让他睡觉,对他进行折磨。“整个晚上辅警眼睛盯着我,不让我睡觉。我一闭眼睛打盹,他们就推我,拍我,训斥我,我就这样被逼睁着眼睛到天亮。”
“他们有时候两人,有时候三人,也有超过三个人的时候,不停地来问我问题,有的问半个小时左右,有的问一个小时以上,没有任何笔录,反证就是不让我睡觉。”
长沙市国保支队第六大队大队长王铁铊还说:“这个地方是个指定监视居住的地方,我们会保证你合理的休息时间,但是什么叫做合理法律没有规定,这个由我们来把握,我们认为你一天有两个小时休息就可以了,那么你就休息两个小事,我们认为1个小时可以就是1小时,我们认为半小时就是半小时,我们认为5分钟可以那就是5分钟。”
从2015年7月11日到12日,谢阳连续40多个小时未能合眼,非常困倦。13日到19日,谢阳每天也只能休息2个小时多一点。
“吊吊椅”
审讯的时候谢阳被破坐在塑料凳子上,“塑料凳子是那种好几个可以一直叠加,一个套一个一直往上套的那种,没有靠背,他们弄了大约四五个套在一起,比较高,我坐在上面脚够不着地,双腿就是这样吊着。”
谢阳被要求一动不能动,如果动了,就被说成是袭警,警察就可以采取任何方式对待谢阳。
审讯谢阳的警察甚至明确告诉他说,每天20个小时坐“吊吊椅”的这种方式本身就是慢性整人的方式,会让人腰肌劳损,会让双腿吊的疼痛,但都是慢性的,是没有外伤的。再加上不让睡觉,这种折磨都是看不到外伤,不会落下痕迹的折磨人的方式。
其中一位警察尹卓曾对谢阳说:“我白天休息的很好,每到晚上这个时候我就很兴奋,我就是要故意折磨你,你看着,我要把你折磨成一个疯子,你别以为你以后出去还可以做律师,你以后就是一个废人……”
殴打
谢阳曾被多次殴打。“他们几个人过来拉我起来,他们有分工,有人抓着我胳膊,有人用拳头猛击我腹部,用膝盖顶我腹部,还用脚猛踹我。他们每次殴打我都是把我拉到摄像头正下方,摄像头镜头照不到的地方殴打,这个地方是摄像头的盲点。”
烟熏
“有几个人坐在我左右两边,每个人一次点燃好几只香烟,放到一块,两个人抽了之后都喷烟道我面前来,我被迫坐着,这样在我脑袋周围能呼吸的范围内全是烟。”
不给水喝
“他们故意不给我水喝。中午11:30会有人送饭过来,但是他们每次都不会让我吃饭,而都是要故意拖延到下午1点多才给我吃饭。这时候饭都冷凉了。审讯的时候他们不给我水喝,因为我喝水需要打报告,但是他们不让喝。还故意把水放在我面前,就是不给我喝,就是这样故意刁难我,水就在我面前,但是他们就掌握我对饮水这种最基本的需求,让我难受。有一次我是在渴的难受我拿了放在面前的矿泉水瓶喝水,周毅抢过去就开始殴打我,说我袭警。”
威胁
警察一直用谢阳的家人和孩子对其进行威胁,你女儿谢雅娟在长沙博才中学读书,如果她老师和同学都知道她的父亲是个反革命分子的话,她能抬起头来吗?她将来如果要做公务员这怎么可能呢?”
甚至用谢阳老婆孩子的性命威胁谢阳说:“你老婆孩子开车的时候要注意交通安全,现在这个社会交通事故比较多。”
逮捕后继续折磨
在被送到看守所后,对谢阳的折磨并未终止。
“第一步是从同监室人员上孤立我,明确向其他人表示禁止任何人和我有任何交往,不能和我说话,不能借东西给我,不能让我参与打牌、下棋等娱乐活动。如果任何人敢和我有任何交往、交流就会被调到其他房间做“小口子”。新来监室的“小口子”都要受气,多干活受欺负等等。”
其次,“从经济上断绝我花钱的权利。我们在被监禁期间每个月有260元钱的生活费,但这是远远不够的,需要买其他东西就需要用自己的钱,自己的钱就是家属和朋友们存的钱。每个人都可以用自己的钱买一些食物,不然没得吃,吃不饱。袁进禁止我花钱,禁止我购买任何日用品,我吃不饱饭,没有菜。不让我买生活用品,包括牙膏、手纸等等,我陷入窘迫的地步,别人受了恐吓都不能和我说话,不能借我任何东西,我甚至上厕所没有手纸(哽咽哭泣)。但我还是没有屈服,没有认罪。”
谢阳在最后强调,当时做的笔录,和谢阳的自述材料,都不是自己的真实意识表示。是被逼而写。谢阳声明,“我的精神是自由的,……,我谢阳本人无罪。”如果日后,出现任何“认罪的书面材料或者录音录像,那都不是事实,不是我内心真实的想法。”“即便是有一天我认罪了,也是迫于交易,迫于对我的折磨”。“如果我认罪,是我用来保命的一种交易。”
看完这篇文章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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