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流老先生(攝影:陳筱筱)
此文在2015年2月17日宣判緩刑荻釋那天,就腹擬但不敢寫出,一問世立即抓進監獄。因為我們國家不是個法治國家,是個徹頭徹尾的黑治國家,公檢法司沒有一點獨立擔當,一切聽命於上級,何有法律的公平公正?抓我判我就是七篇批劉揭劉文章引起,這些文章都發在網上。
在北京看守所和成都看守所羈押的153天,雖未受到「709」人權律師李和平、謝陽、江天勇一樣的酷刑折磨,也許是我82歲高齡原因,使他們實在忍不下心了?但卻有三天連續審問18個小時以上而暈倒,急往公安醫院搶救的記錄。轉押回成都後,又因高血壓住進青羊醫院特殊病房四樓,戴上兩付重達60斤重的腳鐐的創新。行動困難,上下人扶,出來後走路打偏偏。
面對此情此景,不低頭「認錯」、「認罪」咋辦?何況開出的條件是:「認錯認罪」走人,不「認錯認罪」羈押,直到關死!按照「刑事訴訟法」規定:年滿七十歲老人,非暴力觸法,不採取「強制措施」,於我卻不適用。雖然我當時年滿81歲,患有多種疾病,律師和家人先後七次依法向公安機關提出「取保候審」,均遭拒絕。理由是中央交辦的「大案要案」,必須走司法程序。這個程序就是:「認錯認罪釋放,不認錯認罪關押,直至關死!」
在雪亮亮的刺刀下我只能茍且偷生,選擇「識時務者為俊傑之路」,以及俗話說的「留得青山在,哪怕沒柴燒」!誰知這個萬惡專制無恥的極權制度,縱留下青山也無「柴燒」。在「緩刑」兩年多的時間裏,我試圖發聲,試圖公布真相,也曾依法申訴,結果遭到兩次新的抓捕、關押、抄家,後又享受每天24小時的「特護保鏢」,不准用手機、不准使用微信、不准見人,外出一步都有人跟隨。好在我還有點23年當右派的抗壓力,要不也會嚇死。
今天我之所以敢寫出這篇文章,是英雄國吻鬼的爆料給了我很大的鼓舞!怕什麼?我再有十天就84歲了,縱然再次罹難,也是光榮地死!!!
2017年5月18日
「往亊微痕」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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