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卫兵”恐怖行动的幕后支持者是谁?(图)
是谁允许红卫兵杀人的?答案很明显。(网络图片)
“文化大革命”发生至今,50多年过去了,当年许多被误解、令人难以想像的真相也一一浮现……“红卫兵”恐怖行动的幕后支持者是谁?
了解一些“文革”历史的中国人往往认为,1966年8月发生在北京市的“红色恐怖”只是由中共高干子女组织的第一批“老红卫兵”的过激行为。这些“老红卫兵”在校园里以“批斗”为名杀戮教师;在社会上以“抄家”为名抢掠市民的财产,以“阶级斗争”为名残杀所谓的“牛鬼蛇神”;又以“遣返”为名,把近10万居民强行赶出北京押往农村。仅据官方非常不完整的统计材料,当时至少有33,695户北京市民被抄家抢掠,有85,196人被驱赶出城。此风很快在全国各大都市蔓延,多达40万的城市居民被“遣返”到农村或边远地区。
然而,后来披露的一些历史档案表明,这类的“遣返”行动其实是中共早在1962年就开始安排的大规模政治迫害运动。“文革”前担任市长的彭真就公开讲过,要把北京市的居民成分纯净为“玻璃板、水晶石”,即把所谓“成分不好”的居民全部赶出北京。
1966年5月15日,在发动“文化大革命”的“纲领性”文件“5・16通知”发布前夕,毛泽东发出了“保卫首都”的指示。周恩来和叶剑英立刻上书毛和中央政治局常委,提出“成立以叶剑英为组长,杨成武、谢富治为副组长,刘志坚、李雪峰、汪东兴、周荣鑫、郑维山、傅崇碧、万里、苏谦益参加的首都工作组,负责保卫首都安全工作,直接对中央政治局负责”。
5月16日宣布打倒所谓的“彭、罗、陆、杨反党集团”后,这个工作组采取了一系列“保卫首都安全”的措施,除了自5月18日起调63军的189师和65军的193师进驻北京各要害部门及所有的宣传机关之外,工作组还有一个长期计划,即通过公安局大规模遣返驱逐所谓的“成分不好”的居民。如此便不难理解,为什么在“红八月”当中“老红卫兵”任意对北京市约占居民2%的人抄家、杀戮、遣返,不但未被中共当局阻止,相反还得到了公安局的大力支持。上述“首都工作组”的副组长、公安部长谢富治当时曾公开要求公安干警不要去阻拦“那些事”(指“红卫兵”的乱打乱杀),要为红卫兵“当参谋”、“提供情报”。
下面通过两个案例,说明中共国家机器和周恩来,谢富治当时是如何指导或参与“文革”中的暴力与屠杀事件的。
案例之一:在北京市1966年“红八月”期间大红罗厂南巷20号发生的一件骇人听闻的血案中,韩模宁一家五口被与其素不相识的“红卫兵”残杀身亡,据国内学者调查,将这些“红卫兵”引到韩家行凶的是当地派出所的民警罗某。负责当地治安的片警敢于领人行凶杀人,且血案发生后听任凶手扬长而去,这肯定不是民警个人的自行决定,他显然是奉有上级指令的,否则绝不敢如此胆大妄为。那么罗某背后是谁呢?答案不言自明。
案例之二:1966年8月25日,北京第15女子中学的“红卫兵”去广渠门大街121号的房主李文波(小业主成分)处抄家,这些杀气腾腾的女“红卫兵”们翻箱倒柜、掀开屋顶,殴打李文波、刘文秀夫妇,逼他们交出根本不存在的“枪枝、黄金”,甚至还不准刘文秀上厕所。李文波在忍无可忍中拿起菜刀抵抗,于是被当场活活打死。据一位大陆学者的调查,又是当地的片警和居委会把那些女“红卫兵”引到李文波家中行凶的。
该血案发生后不久,周恩来在接见红卫兵时的讲话中将李文波的抵抗指为“反动资本家对红卫兵行凶”;接着周恩来又下令,由北京市法院于1966年9月12日以“行凶杀人”的罪名将李文波之妻刘文秀判处死刑。其实,就连当时参与行凶的“红卫兵”都没有说刘文秀本人有“行凶杀人”行为。此后,周恩来还下令由政府出面组织“红卫兵联络站”大肆抄家,并直接派解放军保护“红卫兵”的抄家行动。这样,“红卫兵”的暴力和杀戮行为就得到了国家机器的直接指导、支持和保护。得到政府鼓励与支持的“老红卫兵”们更加肆无忌惮了,他们竟然把迫害、凶杀案件誉为反抗“阶级敌人的报复”的“洒碧血”事件。接着,“老红卫兵”们以打击“阶级敌人的报复”为名,掀起了新一轮更疯狂的杀人高潮。李文波夫妇被害血案在1981年已经被平反,但无论是当时参与行凶的“红卫兵”,还是公开动用国家机器为“红色恐怖”助威的周恩来、谢富治都未承担任何责任。
“红八月”期间在北京主持杀戮行动以及驱逐近10万城市居民的臭名昭著的“首都红卫兵西城纠察队”,是在周恩来的“亲自关怀”下成立的;他们的“通令”是由周恩来的亲信周荣鑫(国务院秘书长)、许明(国务院副秘书长)、李梦夫等人修定后公布的。不难看出,中共上层和周恩来早已决定了所谓的“净化北京”的大规模政治迫害计划,而1966年8月“老红卫兵”不过是打头阵的法西斯式“冲锋队”而已。
由于被强行抄家、殴打和驱逐的近10万居民不断上诉,1967年3月18日,北京市公安局军管会公布了“关于在文化大革命中被遣送后返京人员的处理办法”,中共中央1967年101号文件将北京市公安局军管会的这一文件转发全国。这一“通告”仍然声称,所谓的“坚持反动立场的地、富、反、坏、右分子(包括摘了帽子后表现不好的)”、“查有证据漏划的地富反坏分子”、“坚持反动立场的资本家、房产主”和“被杀、被关、被管制、外逃的反革命分子的坚持反动立场的家属”等不得返回北京。由此可见,对北京市居民的抄家驱逐是中共中央的既定决策和预谋,并非“红卫兵”的一时过激行为。
有一种说法不加分析地把文革时期的社会成员说成是“人人有罪”、“人人有错”,这是十分荒唐的。“文革”中至少有一个社会群体,可以说是根本无罪,甚至没有一点错,却无端地遭到残杀,他们就是政治上的弱势群体──“政治贱民”、“黑五类”或“黑七类”。如果按照中共的习惯表达,以总人口的5%来估计其人数,“政治贱民”的总数达3,000至4,000万人。从1949年以后直到80年代初,这些“政治贱民”一向被视为所谓的“阶级敌人”,从来就是中共的国家机器在历次政治运动中的绞杀对象,在“文革”中则处于更加悲惨的境地。无论是“保守派”群众团体还是军队及其指挥下的武装民兵,在对“黑五类”大开杀戒时都从不手软。尽管中共的军队、公安、武装民兵及党团骨干(保守派的主要成分)明明知道,“文革”时期的“法律”(如“公安六条”)严格禁止任何“黑五类”分子参加群众组织,而这些“政治贱民”也一向小心翼翼地苟且偷生,从不参加“派性斗争”,但军队、公安、武装民兵及党团骨干仍然不遗余力地杀戮“阶级敌人”。这种屠杀行动不仅是为了表现杀人的政治“优越地位”和“正统性”,也是为了向上级邀功请赏。对“政治贱民”的迫害屠杀是中共长期以来制造“阶级斗争”以维持“红色恐怖”政策的延续,在中共建立的“血统论”政治意识影响下,政治迫害者往往把“黑五类”看作是政治对手(如某些“造反派”组织)的“社会基础”,借屠杀“政治贱民”来巩固其权力和地位。
“文革”中发生了这么多惨绝人寰的屠杀案件,中共的最高领导者、“文革”发起人毛泽东是否知情,他对这些暴力和杀戮行动的态度究竟是什么?由于“文革”档案至今仍被严密封存,现代史研究者至今无法看到毛本人对这些大屠杀事件的具体批示。而不少中共的官方回忆录都说:毛一直反对武斗和暴力。事实上,中共中央和北京市委自60年代就开始准备把北京市近10万“黑五类”强行驱赶出北京,毛显然不可能不知情;而周恩来1966年建立“首都工作组”的计划是经毛批示同意的。在北京和全国的“红八月”恐怖中,毛虽然也讲过“要文斗,不要武斗”,但同时他也表示:“对打人也要进行阶级分析,好人打坏人活该;坏人打好人,好人光荣;好人打好人误会。”毛的这一讲话当年在施虐一时的“红卫兵”中曾广为流传。既然对“阶级敌人”的暴力是他们“活该”,暴力和杀戮如“星星之火”般地在中国“遍地燎原”,自然就毫不奇怪了。
虽然10年“文革”中的许多类似案例仍被官方掩盖着,仅凭上述案例仍可得出以下结论。首先,“文革”中的许多著名的暴力屠杀案件完全是国家机器的行为,有些甚至是当局的决策。无论是毛泽东、林彪还是周恩来、叶剑英,在领导这一国家机器吞噬无辜公民时是完全一致的;尽管他们的看法会有差异,对某些高级干部或平民遭到打击会有不同态度,但在纵容和利用暴力迫害和残杀“政治贱民”上,他们并没有分歧。其次,直接指挥和执行这些大屠杀的凶手,多是军队、警察、武装民兵和党团骨干,他们中的许多人至今仍因当年“表现积极”而受益。由此可见,把“文革”中暴力杀戮事件的责任一概推给“四人帮”或符号式的所谓“造反派”,既非史实,也严重地扭曲了国民的集体记忆。
2001年7月在纽约召开的“纪念‘文革’发生三十五周年”讨论会上,一位在美国长大的年约14岁的华裔中学生听了北京1966年秋天的“红八月血案”后提问:“当时的北京有没有政府?是谁允许这些‘老红卫兵’杀人的?”问题的答案很明显,让这些“老红卫兵”杀人的,是中共当局、是毛泽东、是周恩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