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债千亿“大而不能倒” 债转股难解国企困局

【看中国2016年08月31日讯】负债逾1000亿元的中国国企--中钢集团公司(下称“中钢集团”),在2016年8月16日第15次延期其“10中钢债”(发行规模20亿元)后,或将借债转股重启。

8月24日的国资委要闻显示,中钢集团的债券兑付风险及相关问题,正在“妥善处理”中。对此,中钢集团知情人士表示,国资委的信号释放,间接证明中钢集团正力求成为新一轮债转股首家国企。据该人士透露,早于2016年4月,中钢集团便将其债转股方案上报,历经艰难谈判后,方案虽仍存变数,但落地可期。不过,债转股方案的具体内容及执行规划,尚未有明确时间表。

而紧随中钢集团,负债1920亿元的渤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亦传出债转股方案取得进展的消息。

在大陆知名财经专栏作家、银库金融副总裁齐俊杰看来,在债转股的政策推进下,“比关系和拼速度”,势必将在衰退国企之间展开。不过,债转股一旦脱离前景可测的“趋势行业”,而集中于钢铁、煤炭等产业,则难免成为“僵尸企业”续命的合理途径。

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聂日明则表示,债转股的核心,在于其定价过程的市场化。而涉及中钢集团等国企的部分债权人,不仅同为国企,更无主动权。所以,债转股须在国资委、银监会及地方政府等的协调下进行。

虽然国家发改委在8月19日表态,称作为债务重组的重要方式,正在研究制定的债转股措施将遵循市场化和法治化原则,但聂日明直言,债转股是否为市场化行为,目前还不好说。

债转股争议背后,一个尴尬的事实是,自2003年始,中钢集团一直在“大而不能倒”的舆论漩涡中存活至今。对于中钢集团的问题,国资委研究中心研究部部长许保利曾公开表示,其教训在于:央企盲目自信扩张的同时,银行不能认为其对央企的信贷无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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