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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局的“生意经”:什么都可以卖?(图)

 2015-12-09 08:17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中共信访局(网络图片)

【看中国2015年12月09日讯】七年来,于建嵘耿耿于怀的一件旧事,却在第二个国家宪法日有了戏剧性实证。

2008年12月27日,这位社科院研究员应邀参加国家信访局和中央党校联合召开的论坛,并作了“信访责任追究制——绩效和悖论”的演讲。话音刚落,国家信访局研究室主任张严提出严厉批评,而主持人也未给于答辩机会。

张严的批评涉及多个方面,第一条是质问于建嵘,“关于基层政府被逼到上级信访部门来行贿进行销号,有什么证据?”

为此,于建嵘公布了一位县政法委书记“在信访稳定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责任单位负责上访发生当时的销号,要尽最到的努力减少进入登记量。信访局负责每月通报前的沟通,压缩每月通报量。“销号只是经济上的付出,不销号就是政治前途上的损失。”

这显然不足以回应张严的质疑和批评,直至张的上司、国家信访局原副局长许杰现身说法。

2015年12月4日上午,国家宪法日这一天,许杰因受贿罪领刑1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3万元。这个在公众视线消失近两年的京官,被法院认定受贿610余万,“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修改信访数据、处理信访事项等提供帮助”。

许杰是土生土长的北京人,1955年出生,履历单调,除了短暂的地方挂职,仕途几乎全部效力于信访体系。1989年,34岁的许杰成为国家信访局前身——中办国办信访局办公主任,50岁的许杰升任国家信访局副局长,七年后落马之时在5位副局长中排名第一。

法院查明,许杰仕途的最后七年,在修改信访数据、处理信访事项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并受贿550余万元,占到全部贿赂的九成以上。

中纪委此前的通报称,许杰索取、收受巨额贿赂;对国家信访局来访接待司发生的系列案件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与他人通奸。

所谓领导责任的案件,其中之一是国家信访局来访接待司孙盈科案,对应许杰的那七年,孙盈科利用担任接待二处、三处、五处副处长或处长期间,先后接受多个地方信访部门的请托,通过登记后选择“口头劝访”处理方式,“改变问题归属地”“集体访改个人访”等手段,减少当地信访数量,先后受贿522.5万元。

检方出具的证据中,就有106名证人提供了证言,承认他们曾经请求孙盈科提供帮助,并塞钱。

除此,孙盈科还伙同在国家信访局挂职锻炼的李斌,为邯郸销号100多次,李斌三年间收受邯郸各级信访部门好处226.8万元,孙分得30万元。

许杰系列案引起了国家信访局地震,另一名副局长徐业安继他落马之后,在办公室吊颈自杀身亡,终年59岁。这位湖北武汉人,最后一次公开露面是3月17日。

与计划生育国策相似,信访制度作为鼎器运行的组件系统,因与法治相悖,广受诟病,废黜之声不绝。

对民众而言,既有体制提供了三种救济渠道,一是司法,二是信访,三是新闻。当新闻与司法的独立性丧失,信访很大程序上削弱并替代了司法的职能,而这个本就是寄生的行政权仅是没有希望的死循环。

“搞定就是稳定,摆平就是水平,没事就是本事。”这个在官场流传甚广的段子,其实已经展示信访销号的内在逻辑。

现有行政体系中,存在着自上而下的增压机制,销号之所以能成为买卖,并形成一定规模的市场,自然是既有需求也有供给,而基层官员成了销号市场最大的买方。这和网络删帖市场没有本质区别。

为了“没事”,所以要“搞定”信访官员,“摆平”上访民众。搞定了,摆平了,看似“稳定”了——尽管那只是“账面稳定”,只存在于信访登记册上,而不稳定因素从未因销号而消失,一直在积聚力量。

于建嵘曾提交一份信访调查,他认为:“目前信访制度存在着重大的制度性缺陷,并产生了十分严重的政治后果,因此必须进行彻底而系统的改革。”

这份报告主张,从行政、法律、政治三个层面考虑,对信访制度进行稳妥而有步骤的改革。其中尤其提出,“在强化和程序化信访制度作为公民政治参与渠道的同时,要把公民权利救济方面功能从信访制度分离出去,以确定司法救济的权威性。”

其实,话不必绕得太远,就像对待计生一样,废黜信访,重振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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