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生贼港谁之过? 和平暴力谁迫谁?(图)


一年轻人双手举着伞站在警方施放的催泪弹中(网络图片/看中国配图)

【看中国2014年10月02日讯】一、九月二十九日黎明前,示威群众中有一位英气青年,在旺角街头接受媒体访问,表明自己参加抗争活动,遇上警方强力驱赶而转移阵地的一员;他们结队转到九龙旺角,要是再遭“武力”阻挠,已有再移师的准备。这位青年清楚说出和平抗争的坚持,希望支持学联罢课,支持“和平占中”和对抗特区梁振英政府倒行逆施的群众运动,要以“打游击”的方式,遍地开花……。

以一般人的理解,“游击队”是在敌方统治区或降敌区的反抗者,以分散、流动、突袭的作战方法与入侵者周旋的非正规武装组织。听到这位“淡定”青年说出“打游击”的想法,笔者的直觉反应是,青年人何以会有身陷“敌区”而有“打游击”的念头?占中行动仅以“和平”为“武装”,参与者没有武器,只有“保鲜纸”、“口罩”和雨伞,打不还手、捉拿不反抗,而且有一见解放军现身便马上解散的“约定”。如此这般,能有“战胜”的机会吗?虽然“和平占中三子”之一的陈健民教授说过,他们要赢这场“仗”,不是靠拳头,而是凭人的良知……。以良知对铁拳,是天方夜谭还是神州大地的神话?不过,正如中大周保松教授在其近著《政治的道德:从自由主义的观点看》一书的开篇所说:“每个公民,每个自由平等的公民,都有要求得到国家公正对待的权利。这是人作为社会成员最基本的道德权利。这不是乞求,也不是施舍,而是国家对待公民的基本责任。人一旦意识到这项权利并努力捍衞这项权利时,国家便不能只靠暴力来统治,而必须诉诸道德理由来向公民证明其统治的正当性。”当前的罢课和“占中”活动正是香港公民争取应得道德权利,但愿国家不会支持梁氏继续以“武力”(或“暴力”)依法治港!

二、在人大常委会宣布香港政改连下三道钢闸当天,稍有理智的人,都意识将有“祸事”!因为这个罔顾香港民意的决定来得太粗暴,太不近人情,人大常委的“大晒、恶晒、有佢(他)讲冇(无)人讲(译:最大,最恶,只允许他说,不让别人说)”的霸道专横,透过国家名义抑压港人意愿的不讲道理,一览无遗。

有人奇怪,香港受殖民统治百馀年,从无一人一票的选举,可是官民相处大抵相安和谐,社会各方各面更有序向前,且成自由世界的楷模,何以回归以后,在迎向双普选的“进程”中,人大常委只不过是个框架,规范行政长官必须“爱国爱港”、“提名委员会”不能去掉,而“功能组别”将继续保留等,那是什么了不起的大事?何以舆论哗然?泛民议员要群起抵制新一轮咨询?不仅如此,中、大学生还要罢课,而“和平占中三子”马上就位召集“哀兵”……。诸如此类的“家嘈屋闭”(译:闹哄哄),到底为的是什么?

英治香港,民主无踪无影(英廷派来的总督对香港事务有近乎独裁专制的管治权力),可幸英国派港的封疆大吏习惯有权不尽用,而港府决策层官员的祖家并非皇权至上,而是一个树立人民主权的君主立宪国,国会权力属于通过一人一票选举产生的下议院;所以当年香港追随英国的许多政策和法律,大体达到“施政为民(香港人民)”的效果。九七以后,“两制”订定的“民主回归”,是香港人在政治上的最大指望,因为中国一党专政,民主集中制是中国国民自愿(党员)或不自愿(老百姓中的大多数)地把个人层面的自主权利和选择取舍交予中共,由其举箸代筹,替人民当家作主。

香港依赖民主建政,维持高度自治,保留个人仍有应世处事的选择空间,要是像内地同胞凡事须仰仗党的权威、支配和指示,那么港人的自主空间便无复旧观;所以,看到学联号召罢课的口号是“命运自主,全民抗命”,笔者感到这班青年学子深明大义,一语中的的心智,比那些充满机心、知觉并不锐敏的成年人更为成熟更加优秀!

三、一九八四年九月二十六日,香港前途问题达成协议的《中英联合声明》正式公布,由于事前中国拒绝“三脚凳”磋商,港人不得参加中英谈判,为补此缺陷,英国在《联合声明》发表前大约一个月,先行在本港成立民意专员办事处,由港府公务员麦法诚(Ian Macpherson)和黄钱其濂女士主其事,展开大规模的民意调查,其报告于同年十一月底发表。港人看到那册中英对照的《测试前途协议草案是否为港人接受的特派监察团报告书》(Report on the Arrangements for testing the acceptability in Hong Kong of the Draft Agreement on the Future of the Territory),中、英已拍板决定香港前途,英国政府还隆而重之透过民意调查,以证实、巩固《联合声明》为多数港人所接纳。如此“造作”,看来有点多此一举,其实不然,那是民主制度争取人民认受性的必要步骤。

三十年后的二○一四年六月十日,中国国务院发表《“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践》白皮书,那是中国人大香港代表事前亦未得与闻、事后却要落力“推介”并“打圆场”的京派“杰作”。“白皮书”的纰漏,识者说之已屡,不赘;港人最感难受的,不只是“两制”从属“一国”,“高度自治”是“中央给多少香港便有多少”和“法官也要爱国”之类的观点,最令港人震惊的是香港民意根本不在中央领导甚至特区政府的眼内,他们不给港人留下些微取舍的空间,给你阐明北京对《基本法》的原则,你便得接受(这令笔者想起文革时期那句“明白得听从不明白亦得听从党的指示”(大意)名言),哪怕是逆来亦要顺受。较诸当年英国人交还香港主权的协议亦不会不装个咨询民意的过程与评估,港人每逢听到什么当家作主之类的“空炮”,能不神伤?

四、回归后的香港管治,因受抽象“爱国爱港”的愚弄而愈来愈不济事,选举安排偏帮势力嚣张的港共,议事机制因分组点票,使泛民议员只余下否决权。行政长官的主张,不问公道、只分亲疏甚至敌我,再勇于任事,亦与民情有落差以至背驰。“占中三子”想抓住政改机会,尝试以“真”普选抖擞选举的机制和人事,重建行政长官及其主张的认受性,他们登高一呼,果然回应嘹亮。岂料他们准备付出个人代价的争取行动—必要时的“和平占中”,被缺乏平等意识的港共、京官视为“胁迫手段”,触犯龙颜,此后便被视为大敌,一时掺入外国势力之说甚嚣尘上,一时是不得不从国家安全角度考虑的语重心长……。反正七情上面的理由说尽,没见半点真切和实在。

启动政改咨询以来,梁振英与“政改三人组”遇到不少来自泛民和市民的冲击,而他们亦无所不用其极,伪咨询、删修作假、以偏概全的咨询报告,一一看在港人眼里,令人愈加气馁;紧贴中央的港共鼓动民意,跟“占中”对着干。而为了打击罢课学子,连不怀好意的举报热线亦公然提出,市民能不怒火中烧?人大常委八月三十一日为香港政改定调,对香港民意不假辞色,屹然决然的重门深锁,随后层层表态的政治文化,摆明中央回复唯我独尊的专制脸孔,不再顾全两制的承诺,以主从地位、主流支流的比喻,再无河水不犯井水的忌惮。港人群起反弹,势所必然。

基于历史的考虑,“一国两制”的用意是在我国领土上继续保留一个不受中共专权的“特别行政区”,“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奉行资本主义”和“保持生活方式五十年不变”等等,都是清清楚楚写进《基本法》的“规定”。《基本法》第四十五条与六十八条对行政长官和立法会的产生办法,亦写着“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际情况和循序渐进的原则而规定……”。按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际情况进行政改,何以会换来有碍国家安全的考虑?“实力崛起”的大中国,对瑟缩一隅的小香港,祭起国家安全的大纛,港人除了不安自怜,还有什么选择?

面对中共的民主集中,港人的自由意志势单力薄,中央立意要用经其挑选的港人治港,港人则要求行政长官由真实普选产生,二者都没有害港之心,都是为了香港好,要是中央认为“白皮书”与人大框架给香港提供协助,笔者却以为效果有如“输错血”。北京在纾解香港的管治危困上,释出善意,给香港“输血”;不过,输血得血型吻合,国内跟香港的血型不同,错配纵使出于善意,都会产生排斥作用。港人对政改框架的抗拒,可作如是观。

这桩“输错血”的“医疗事故”已经发生,不幸造成了港人群起和平抗争的后果,他们遭受警方的胡椒喷雾和催泪弹“侍候”;无论警务处(行动)副处长的解释是多么费尽唇舌,在资讯发达的今天,电视、电脑影像的现场直播,大家看到那些举起双手表示手无寸铁亦不动粗的学生和市民,吃了多少防暴警察的苦头,目睹善良的市民受到伤害,皮肤通红、眼泪直流的呼喊—皮肉固痛心更痛!

防暴警察撤走了,和平抗争者仍占据街头!

超逾半个世纪前,笔者第一次“屈蛇”(蜷曲如蛇匿藏于小艇仓底)偷渡来港失败,“自投罗网”,被捉上水警轮;见我们数名饥寒交迫、惊惶无言(没人会说本地话)的难民,警察不但没有“动粗”,且让出他们的茶点菠萝包给我们。尝了人生第一个菠萝包后,笔者虽非感谢涕零,亦没什么“泉涌以报”之思,但这数十年来,每见警察,不论场合,都会主动打个招呼……。

警察前晚用种种足以伤人的“武器”对付示威学生,受伤的不止于皮肉,心灵更受重伤,本来不错的警民关系,肯定要长时间后才能修复!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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