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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罪轻判 政协委员抱陌生女致其溺亡(组图)

作者:苗薇  2014-08-14 11:15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14


佛山市政协委员何某抱陌生美女致其溺亡。(网络图片)

【看中国2014年08月14日讯】(看中国记者苗薇综合报导)2013年10月16日,澳门富商何某锋来广州增城市百花林水库游玩,看见水库边浮台站着一妙龄女子,想就和她开个玩笑,然后从后面突然抱着美女一起跳进水里,可这名女子根本不谙水性,当场溺亡。近日,广州市增城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被告人何某锋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两年。此案被媒体披露后,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和热议。

本想和美女“开个玩笑 ”不料闹出人命

何某锋现年35岁,澳门人, 是佛山市政协委员,在广东佛山经营房地产生意,是两家企业的老总。2013年10月16日下午3时许,何某锋与朋友一起到增城市百花林水库划水俱乐部游玩,何某锋来到水库正准备游泳,看见水库浮台边游玩的年轻女子李君君(化名)。两人并不认识,他当时想和眼前的这名陌生美女开个玩笑,便从后面抱着李某的腰一起跳入水库中。下水后,李君君从何某锋手中滑开。何某锋并未想到君君根本不懂水性,当他游上水面后,发现君君很长时间都没有浮上来,就与其他人一同下水寻找。待找到后,君君已没有呼吸,经抢救无效后死亡,法医鉴定其为溺水身亡。

事故发生后,何某锋向公安机关自首,如实交待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良好。同时,何某锋的亲属积极与被害人父母协商赔偿事宜,支付了500万澳门币(折合人民币386万)后,最终获得了被害人父母的谅解。

重罪获轻判 网友舆论哗然

法院审理认为,案发现场是水库,客观上对游客生命存在较高的危险性,而被告人杨某锋未采取任何安全措施,突然抱着未做任何准备的被害人跳入水中,其疏忽大意是导致李君君溺水死亡的直接原因。被告人何某锋的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鉴于被告人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在归案后有悔罪表现,亦可酌情减轻处罚。综合考虑被告人的犯罪情节、认罪态度、悔罪表现等,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重罪轻判,网友舆论哗然。


被告人何剑峰身份被网友曝光。(网络图片)

狂风小嘀咕:何某锋为了保全它自己,不惜花费三百多万巨款,可想而知上下打点的费用是三百多万的N倍。何某锋对它自己的性命如此看重,却把陌生女性的生命当成儿戏,这个现象背后,隐藏着巨大的罪恶和社会的不平等,这种不平等已经不是经济上的,而是生命价值上的。

影尘鸿踪:倾向间接故意杀人。水火无情是常识,明知水可以要人命,却把人不认识的人抱到水中致其死亡,对其生死是一种不在乎的放任,应该严惩,以警效尤。杜绝富人以此借口随意剥夺他人生命的可能。

玩物不丧志:很显然,这位有钱老总对这个恶作剧玩笑存在危险性是明知的,而他与这位过路美女素不相识,不知道她是否会水性,在他人毫无防备的情况下将他人置于30米深水库之中,而自己又没有采取任何保全措施,因而这是对危险结果的放任态度,最终导致一个豆蔻年华的姑娘失去宝贵的生命,这种行为不是间接故意杀人,又是什么?试想,如果一个普普通通的陌生人抱着你跳河,这是什么行为?是开玩笑还是故意杀人?法官明显包庇大佬,背后有没有权钱交易?

西居道人:对于这种草菅人命的判决,我感到很可怕,今后只要是有钱人,尽管可以开类似的玩笑,反正可以自己去自首,可以花钱保自己,何某锋开了一个恶劣的先例。“我爸是李刚”,官二代撞死女大学生,尚且要坐牢;南京张明宝赔偿三百万,仍然被判无期徒刑。无论如何,杀了人却一天牢不用坐,这个震撼实在是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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