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错怪了毛主席?
【看中国2014年01月23日讯】如何评价毛泽东是一个永久的话题。
但在文革年代,则是一个需要冒着杀头或坐牢风险的话题。无数人为此付过出毁灭性的代价,包括自己的青春甚至于生命。
一九六八年,本人曾因所谓的“恶毒攻击毛主席”言论以现行反革命的罪名被判刑。
直到1978年12月18日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全国范围的对文革中的冤狱的平反迅速地大规模地展开。无数无辜的饱受长久折磨的人们终于从地狱回到了人间。而我则是其中之一。
至于我当时如何“评价”毛泽东,曾有一段文字回忆:“还在文革前的高中时,我曾读过一本获诺贝尔奖的波兰作家密支凯维兹的名作《你向何处去?》。书中叙述的是二千多年前古罗马历史上有名的尼禄皇帝。平时暴戾虐政,不仅将一个好端端的罗马帝国折腾得怨声载道,穷奢极欲之下居然忽发奇想,心血来潮地下令自己的官兵放大火焚烧罗马。月黑风急的夜幕下庞大的罗马城火光冲天,一片混乱,虽然景色堪为壮观,灾难之下的百姓却痛苦得不堪忍受,而他自己则带着宠信与美女到就近的山上观看欣赏,在音乐的伴奏下陶醉于千古一绝的行为主义杰作。
我交代说:“当时我曾说,毛主席就像这本书里的尼禄皇帝,他所发动的文革就像尼禄放火烧掉自己的罗马城,但最后一定是玩火自焚……”
当说到“玩火自焚”四个字时,我自己也感到了巨大的恐惧,尽可能将声音压低。这时,本就寂静的提审室里空气仿佛顿时凝固,年青的提审员点起了香烟,深深地吸了几口,一言不发。因为我没戴眼镜,无法看清他脸上的表情,但我确实感到了他在与我同时呼吸这紧张与恐惧的气氛。好在他接着只是默默地记录,并不追问我什么犯罪动机与思想根源。他只需要我的口供,并在上面签字。
近日,终于找到了一九七九年一月的平反“判决书”。这份判决是在会上公开宣读的。
按照当时的原则“什么范围搞的就在什么范围内平反”,而我是六八年在大会上被判为“污蔑攻击”毛泽东的现行反革命,所以在法院派人来为我平反时,特地召集了一个大会,并在会上读了这份判决书,而我也在上面签了字。
以下是判决书的内容:“某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运动中,由于受到林彪、‘四人帮’的反革命修正主义路线影响与干扰,因客观条件的关系,对两个阶级、两条路线尖锐复杂的斗争缺乏正确认识,说了些错怪毛主席的言论,是属思想认识问题。至于有关反对林彪‘四人帮’不应定罪。据此,按照党的‘有反必肃,有错必纠’的方针和实事求是的精神,依法判决如下:
一,撤销公检法军管会崇刑第101号判决。
二,对某予以平反。”(这里除了姓名外,全是原文。)
时隔26年,再读判决书时,感慨万分。尤其是其中的“说了些错怪毛主席的言论”。
这是一份留了尾巴的平反,也是“因客观条件的关系”、克服了两个凡是的巨大阻力、但又必须保持毛的旗帜所能作出的措辞奇特而又巧妙的判决,也是一份意味深长的历史局限性的见证。
是我错怪了毛主席?签字的时候,我没有犹豫。在当时这样的历史背景下,劫后余生的我没有苛求历史对自己作出公正的结论,也无法发出这样的质疑。
在毛死后的今天来评价毛,已经不必冒杀头或坐牢风险,但却对我们的理性与认识提出了更高更深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