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有制是贪贿制度的温床,是权力私有的根源(图)
【看中国2014年01月10日讯】私有财产是人权的最后一道防线,因而,公有制就构成对人权的最大威胁。《共产党宣言》把私有制当成万恶之源,并将其理论概括为“消灭私有制”一句话。然而,曾经风靡全球一个半世纪的共产主义公有制实验,早就以人道主义灾难的惨败历史证实:财产公有恰恰是权力私有的制度温床,财产私有才是权力公有的经济基础;因而,历史反复证实私有制是保障人权的制度根基,公有制则是权力堕落的罪恶根源。
令人费解的是,早已声名狼藉的公有制,在中国仍被“装睡叫不醒”地坚持着。为什么?谜底其实并不费解:既然“财产不能公有,权力不能私有”(洛克语),那么,坚持财产公有,无非是为了坚持权力私有。
《2013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再一次证实了这个无情铁律:犯罪的民营企业家,犯的都是非财产侵吞类罪,而国企企业家犯罪频率最高的三项罪名与历年一致,都是受贿、贪污、挪用公款之类侵吞财产罪。其实谁都知道,比这类非法侵吞数额更大的,是“内部人操控”的合法侵吞。譬如2012年,副部级央企国企高管年薪等收入总和最高可达4680多万元,超过3千万元的有1877人。而你知道,经常与做假账、与高额亏损并行不悖的这类自我厘定的高额薪酬,还不包括国企经理们数不清道不明的各种开支报销、明补暗补等灰色收入。
国内更无情的事实是,无论民企还是国企,企业家都寄生在傍官傍权上。仅从2013年国内办理的超过10万人的贪腐案件与追缴的超过100亿的赃款看,仍在反复证实,财产公有与权力私有是一对孪生双胞胎。当然了,公众对于官员侵吞财富的反应,一直远远敏感于对人治集权制度对于资源的浪费。其实,权力私有对于公有财产的挥霍与糟践,远比官员贪贿严重,其数额大大超过了小儿科的贪贿。譬如,“我国钢铁产能过剩高达2亿吨,按照每吨产能投资5千元计,全国钢铁行业的投资浪费已达1万亿元之多了”(成思危语)。由此可见,“决策错误比贪贿更可怕,更具危害性”(高希均语)。那些信奉只要“不装错兜,不上错床”就什么也敢干的官员,滥用公权力所浪费的纳税人财富,肯定是个比个人贪腐大得多的天文数字!
为什么30年来贪腐案底实现了十万级、百万级、千万级的三级跳?为什么反贪像一把越刷越脏的马桶刷子?为什么肃贪像越打越多的打田鼠游戏?因为权力背后有财产公有的制度后盾,财产公有充当了人治集权的经济基础。
古今中外,概莫能外,权力私有历来是以财产公有为后盾的。“使天下人不得自私,不得自利,以我之大私为天下大公”(黄宗羲语),是所有专制集权制度的本质。自古以来,凡暴力攫掠社会资源财富的制度安排,只有打出财产公有的大旗当虎皮,才能包着自己吓唬别人。为什么?因为只有宣称“公有”,才能置大宗资产于无主状态,让社会财富成为私人权杖的囊中之物。我国历史上“官治、官有、官享”历来取代着“民治、民有、民享”,就是少数人压榨与盘剥大多数人的一贯制度安排。
谁都不难想象,真正的公有制是个什么模样:没有主人的瓜田李下,会是一幅什么风景,谁都能够预见——不等瓜熟,李子还青涩,就已一抢而空了——因而,暗藏了无政府主义圈套的公有制,埋下了人人争夺、个个疯抢瓜果的可怕伏笔,也就预设了唯一守夜人出场维持秩序,集分配权于一身的全部理由。你看!自由放任的私有制多么可怕,是不是?然而财富一旦公有,瓜田果园只能交予一个守夜人去看守。于是,特权独占的官员,不就顺理成章地成为公有财产的唯一守夜人啦?
其实,除了极其有限的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之外,人类历史上从来就没有过什么真正的公有制——但凡称为公有财产的,大都被独裁权仗掌控着。人类之所以需要公权力,原本是要用它来捍卫私权利的。从发生学上,假设没有了私有财产,同时也就不需要公权力了。也就是说,正是私有财产之母,才生育出了公权力之子的。而一旦财产被归入大堆,变成了假装的公有财产之后,被授权看守瓜田果园的守夜人,受权力的利己、亢进、不受制约的本性驱使,近水楼台先得月,多吃多占成了不二法则。这个公权利蜕变为私权力的必然过程,形同一个子弑父,儿奸母的反噬过程。史实反复证实,离开神圣不可侵犯的私有产权的制约,权力必然奉行“肥水不落外人田”的法则;因而,不受监控的掌勺人私吞大锅饭,早已成为古今中外、概莫能外的一条铁律。
我国为什么一直装睡叫不醒地要装“天下为公”?因为只有“公有”,才可以名正言顺地推卸任何个人负责、问责、担责、追责的可能,才能置全民资产于无主状态。65年来,把原本全民的私产变成所谓的全民所有制,又把全民公产变成国有资产,变成了政府权力支配的资产,最终变成了集权官员在会上、电话里、审批权决策权下、笔下、公章下甚至枕头边、耳语里的权力资本——这样一部不公开、不受限、不追责的权力资本的设租寻租历史,绝不是推论,而是半个多世纪以来每日每时发生在中国人身边的史实,不是吗?
我国的经济制度,沿袭的仍旧是权力配置资源的传统;我国的政治制度,沿袭了权大法小、官贵民贱的传统;我国的分配制度,沿袭了劳动者供养食利者的传统。这些传统的本质就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生死予夺,全民的财产权、人身权乃至生命权都掌控在不受制约的集权官吏手里。洛克把人的财产权看作是生命权、自由权的依托,将生命权、自由选择权归入了广义的财产权之中,将这3项基本人权视为不可分割的整体。侵犯了财产权,也就等于侵犯了人的生命权和自由权。由此可见,私有制是人权的最后防线,而公有制就构成对人权的最大威胁。因而,原本依赖私有财产制度才能保障的“民治、民有、民享”始终与中国人无缘,中国几千年以来一直奉行着公有制的“官治、官有、官享”。“百代皆行秦政制”,专制集权制度之所以数千年通行无阻,正是扎根于这个“一大二公”与“一平(平均主义)二调(无偿调拨)”的伪公有产权制度上。资源与财富的国有化,必然导致臣民的奴仆化——“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之说,表明中国人比洛克更早发现了财产公有导致权力私有的钢铁逻辑。
由此可见,正是财产公有的怪胎孕育了权力私有的孽子。半个多世纪以来,我国“装睡叫不醒”地坚持财产公有制的一部历史,不也同时是权力不受制约地被滥用、被化公为私的一部历史吗?一部私权利被公权力践踏的惨痛史,如前所述,也是一部子弑父、儿奸母的反噬史。“中国人没有信仰,如果说有的话,那就是做官,做官便譬如他们的宗教。所有的富人几乎都是权力所有者。也就是说,中国人的财富积累主要是靠权力来豪夺”。”(马格尔尼语)。一部“官治、官有、官享”历史,不正是一部所谓公有财产被巧取豪夺、被挥霍浪费的历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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