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建业在落马前,以“学者型官员”形象定位。季建业或许真的非常喜欢法学,但实际上,法学和他一点关系都没有。
【看中国2013年11月05日讯】(看中国记者张正闻综合报导)江泽民任期内的红人之一,前中共南京市长季建业,自10月17日案发之后,其种种罪恶也开始在不断曝光,近期,有媒体曝光称:季建业在落马前,以“学者型官员”形象定位。季建业或许真的非常喜欢法学,但实际上,法学和他半点关系都没有。
中共大学与官员联姻的猫腻
事实上,在季建业拿到苏州大学在职博士的学位证时(2006年),他在苏州大学内还有另一个身份——校董。2004年5月,苏州大学召开董事大会,季建业成为“校董事会副董事长”。据记载,苏州大学扬州地区校友会在2004年9月26日成立,当天季建业才当上该校友会的会长,换句话说,季还没进入苏大的地方校友会时,就已先进入了学校董事会。
《苏州大学董事会章程》规定了董事们的义务:为苏大的建设和发展提供资金、物质或其他方面的支持;为苏大提供各种信息,促进学校与董事单位及社会的广泛接触和联系。同时,章程还规定了校董们享有一些权利,如“对董事直系二代子女报考苏大的,在政策范围内予以照顾录取,在苏大自主权限内给予优惠;对董事推荐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为董事来苏州公务提供交通、食宿等方面的方便;为海外董事回国考察、探亲、旅游等,提供方便和照顾”。
2007年,校方与社会资源的合作见到了实效。2007年底,苏州大学与“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在原苏州大学城市科学学院的基础上,共建“苏州大学金螳螂城市建设学院”。2008年9月,学院正式更名为“苏州大学金螳螂建筑与城市环境学院”,即苏大人嘴里简称的“金螳螂学院”。
值得注意的是,“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正在成为近期坊间热议的一个对象。在媒体此前的报道中,“金螳螂”和季建业来往甚密,甚至是构成了此次季建业下马的一个主要原因。北青报记者通过向南京当地某资深媒体人求证得知,季建业和“金螳螂”董事长朱兴良早在1993年就相识。彼时“金螳螂”还未发家,而季建业的从政范围还在苏州市下属的吴县。
2011年,季建业完成了他在人大法学院博士后研究的出站评审。季建业落马后,不少人质疑季作为官员的学术水平及校方的评审程序。与其相关的信息是,2011年9月,人民大学法学院与南京市政府联合开展了“南京城市综合管理立法研究”,该项目由中共国务院法制办确定为当年的重点研究项目,并由南京市确立为该市的重大研究课题。
南京市市长季建业为课题组长之一,且 “课题组在南京期间,还专门召开了季建业博士后证书颁发仪式。韩大元院长受中国人民大学纪宝成校长的专门委托,在仪式上向季建业颁发了博士后证书”。而真正的法学与季建业半点关系都没有。
通过不断增高的学历、增厚的期刊论文,季建业的“学者型官员”形象得以定位。在公开场合季的头衔除了官职又多了一重学者身份。公开资料显示,2006年以后季以研究员的身份多次出席研讨会,发表各类论文。有多篇以个人名义在当地中共党报以及中央媒体刊发。
据不完全统计,季建业仅在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至少有60来篇,载体如《求是》、《学海》、《群众》、《法学家》等,机构一栏以江苏省扬州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居多,最近的一篇发表于今年2月底的《港口经济》中,距离5月份网传其“被调查”仅隔两个多月。
这是一位在学术上“多产”的官员,但其文中的观点与实际的执政理念似乎相去甚远。
在2009年7月发表于《中国党政干部论坛》的《扬州古城保护的实践与体会》中,季建业提及“只有保护好古城历史遗存、建筑风貌和文化符号、民俗风情,才能延续历史文脉,传承古代文明,弘扬传统文化”,“ 古城作为市民生活的空间、经济发展的载体”……这与其在南京执政时将六朝古都“开膛破肚”、砍伐梧桐树等形成鲜明对此。
此外,在2011年发表的《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核心问题来抓》一文中季提到,“利益问题,是群众的根本问题”,要关注群众物质利益、尊重群众物质利益、维护群众物质利益。”但据媒体报道,他的大拆大建之举,一直招致民怨。
有人认为,季建业是法学博士、农民权益研究者,更应该有法制观念,在政策中落实农民权益。但其主政期间大拆大建、片面追求政绩的一系列政策,并未体现他的宪政与行政法治知识背景。季不但没有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城市化,相反,还损害了市民的权益,并造成很多财产损失。
“像季建业这样的官博不是个例,权力和资本入侵学术领域,在当下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现象。”被抄袭论文的张英洪说。
有评论人士认为,权力与学术之间的资源置换并不罕见,但不管其他学院如何,法学院尤其不能这么干。法学院不能守住学术的底线,法学的学术头衔可以交换,甚至私相授受,也就击穿了法律应该被信仰的底线。季建业或许真的非常喜欢法学,但实际上,法学和他没有任何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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