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文雍、陈铁军举行刑场上的婚礼,如果不是当局的仁慈,革命的浪漫如何演绎?
临刑前,当局与周文雍、陈铁军,都做了什么?
1928年2月6日,法官宣布判处周文雍、陈铁军死刑,执行枪决。
这天下午,国军军法处叫来记者,将周、陈二人摄影存档。两人面无惧色,携手昂然直出。周文雍穿杂绒西装,脖子上围着一条围巾,双手插裤袋中。陈铁军手里拿着一支香烟,且吸且微笑,外着黑绒长袍,内衣花红棉袄,头戴淡紫色毛线软帽。照相时二人表情从容镇定。法官宣布处决命令后,周文雍说:以前供状有不完备的地方,请求予以更正。法官允许后,周文雍指着铁军对记者说:“我的妻子陈影萍是化名,她的真名叫陈铁军,原来是中山大学学生。”然后法官问起广州暴动的情况,周文雍侃侃而谈,认为他参加革命是正义的,绝无怯懦反悔之意。陈铁军也简要叙述了自己参加革命的经过,说她在国民党清党之后,便离开中山大学,开始秘密工作。记者参访完毕,法官宣布将二人押往刑场。国军士兵上来捆绑周文雍,周文雍摘下围巾,绕在陈铁军的项上,紧紧握住陈铁军的手,以示诀别。陈铁军因为是女性,没有捆绑。但陈铁军手握周文雍颈部的绳子,让周文雍能够呼吸自如。然后二人与其他被处决的共产党员一起上车,押到郊外的红花岗。新闻报道说:“周陈临刑前,容色不变,沿途均呼共产党万岁之口号。”((川人据当时广州报纸报道编写)
周文雍、陈铁军临刑前合影
周文雍与陈铁军究竟举没举行婚礼,史家有争议。
不管怎样,周文雍、陈铁军举行刑场上的婚礼,中共是认可的。这等于说,在当时的“白色恐怖”下还是能够在刑场浪漫一把的。
因为是国民党判其死刑,那么必须站在国民党的立场看,周文雍可谓罪大恶极(杀人放火,仅总工会一处,烧死一百多人)!根据临刑前记者为他们拍的照片,周文雍与陈铁军显然没有受过刑。执行枪决前,当局的做法,也算人道。
倘若这种事发生在后来的政权,会怎样呢?
张志新等人,即使站在文革的角度,也只是言论方面的罪行。
张志新,中共辽宁省委宣传部干事。在文化大革命中批评对毛泽东的个人崇拜。她的监禁生涯从1969年到1975年一共持续了六年,张在狱中多次被轮奸,刑前已被逼疯,用馒头沾着经血吃,坐在大小便里。最后被枪决,监刑前为防喊口号拿一把生绣的小刀割断喉管。
林昭,北大美丽才女,57年因说真话被打为右派,后囚于上海提蓝桥监狱,狱警多次企图强暴她,为了尊严她只好把裤子和上衣缝在一起。狱警恼羞成怒,每天指使一大群女流氓对其进行长达几小时凌辱式批斗。1968年4月29日被秘密处决。次日刽子手上门向其家人索要五分钱子弹费,其母随即发疯。
官明华,广州军区生产建设兵团四师女医生,因1969年在日记上写有“金黄色的太阳仍挂在防风林的上空,放出金色的光彩。”被污为影射“毛泽东思想日落西山”,打为现行反革命,受尽酷刑折磨后仍不服罪,1970年被判死刑,次年三月十二日执行枪决。为防她喊口号在嘴里塞上竹筒。
孟爽,文工团孔雀公主,1966年9月晚演出归来摸黑开台灯时不小心碰碎毛主席石膏像,在偷埋碎片时被人发现。文工团设立专案小组对她暴力审讯42天,吊打、大头钉扎脚、烟头烫腿肚、挨饿、强奸、灌屎尿致其昏死,要她承认“对毛主席情有刻骨的阶级仇恨”,熬刑不过用一块垫床脚砖头砸裂脑袋。
李九莲,江西赣州冶金机械厂学徒工,1969年给部队男友写信质疑文革被男友出卖,以现行反革命罪被捕入狱,因不屈判死刑,1977年12月14日执行。临刑前为防她呼冤喊口号,竟灭绝人性地把她的下颚、舌头用一根尖锐的竹签穿成一体。死后尸体抛弃荒郊,一退休老光棍割下她的性器管拿回家去猥亵。
钟海源,江西赣州小学女教师,因声援坚守良知说真话的李九莲被判刑12年,在狱中被严刑拷打仍坚贞不屈,被改判死刑。临刑时南昌92野战医院住着一位高干子弟,患肾功能衰竭,急需移植肾,最好能从活体上取。于是钟海源在枪决前被野蛮活体取肾!遗体被92野战医院拉走,供医生们作解剖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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