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国2013年08月24日讯】美国联邦证券交易委员会目前展开调查﹐调查摩根大通是否在中国行贿﹐通过给太子党优厚的工作机会换取金融交易。
虽然美国有海外反腐败法﹐禁止企业在海外行贿﹐但许多企业辩解说﹐在某些发展中国家﹐行贿是经营的一部分﹐甚至是当地的文化﹐属于正常开销。
如今证监会调查摩根大通又进了一步﹐把雇佣官员子女当作行贿处理。戴姆勒汽车公司就曾经被指控﹐用虚假咨询合同的办法﹐贿赂一名中国官员的太太,换取在向中国政府出售商务车辆的交易上中标。
戴姆勒承认有不当行为,在2010年跟美国司法部达成和解。有人可能会说﹐雇佣高官亲属的做法很普遍﹐美国也一样﹐比如埃及前总统穆巴拉克的儿子曾任职于美洲银行﹐美国前总统小布什的弟弟和表亲曾经在雷曼兄弟公司上班﹔前总统克林顿的女儿-切尔西﹒克林顿就在巴里﹒迪勒旗下的互联网媒体控股公司任主管﹔这个星期被庭审的薄熙来﹐他大儿子李望知曾经就职于花旗集团。
至于说摩根大通雇佣太子党是否犯法﹐律师和监管当局有不同的解读﹐本人不是法律专家﹐无法置评。
不过这倒让我想起十几年前美国朝野的一场口水战。许多跨国公司到中国投资需要得到美国联邦政府的许可﹐为了说服美国政府﹐美国商业界展开强大的游说攻势﹐他们的理由是﹐中国特别需要引进美国先进的管理制度﹐尤其需要借鉴美国的企业文化﹐有一丝不苟的行事规则﹐有透明的决策过程等等﹐到中国投资﹐能帮助中国企业接受西方的企业文化﹐能帮助形成规范﹐帮助建立法制﹐从而起到推动制度改革的作用。
现在﹐没有一家西方企业再持有这种说法﹐因为十几年的实践证明﹐不是西方企业改变了中国﹐而是中国改变了西方企业。这就象中国成语说的一样﹐入乡随俗﹑淮橘为枳。当然﹐外资到中国﹐不是为了推动中国的制度改革﹐是为了盈利﹐为了降低成本﹐为了争夺市场。
就这一点﹐现在许多跨国也意识到越来越困难﹐上个星期﹐本人就谈到北京政府对外国汽车厂进行反垄断调查。
这个星期﹐路透社报导说﹐国家发改委主任处长徐新宇召集了大概三十家跨国公司开会﹐包括通用电气﹑西门子﹑三星、微软等﹐在会上﹐他要这些跨国公司承认违反了反垄断法,并警告他们不要使用外部律师来对抗监管机构的指控。
这位徐处长跟这些外企的律师示范如何撰写自我批评﹐还展示了在过去反垄断案件中一些公司认罪书的复印件。当初为了执政合法基础而招商引资﹐如今同样为执政基础打击外企﹐可见﹐利益是一把双刃剑。
真相揭开:华尔街上的中国太子党 / 美国之音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目前正在对投资银行摩根大通香港办公室雇用中国高官子女一事进行调查。观察人士指出,美国大公司雇佣中国高干子女的目的是打开通向中国市场的方便之门,然而这样做有可能违反了美国的反海外腐败法。
这次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The Securitiesand Exchange Commission)对摩根大通(JPMorgan)的调查主要涉及两名中国政界高层的子女。《纽约时报》的报道指出,摩根大通香港办公室在2007年和2010年分别雇用了原铁道部副总工程师张曙光的女儿张曦曦和中国光大集团(China Everbright Group)董事长唐双宁的儿子唐晓宁。随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China Railway Group)和中国光大集团相继成为摩根大通的客户。
华尔街银行为发展在中国的业务而雇用中国政界高层子女的做法并非个案。例如,前国家主席江泽民的孙子江志成曾任职高盛公司(Goldman Sachs)、前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的女儿温如春曾在瑞士信贷(Credit Suisse)银行工作、前总理朱镕基的儿子朱云来在1995至1997年间曾任职安达信(Arthur Anderson)和瑞士信贷。前人大委员长吴邦国的女婿冯绍东也曾在2006年帮助美林证券(Merrill Lynch)赢得了中国工商银行上市的合同,融资额为220亿美元。
《中国即将崩溃》(TheComing Collapseof China)一书的作者章家敦(Gordon Chang)律师说,这种用工作来换取合同的利益交易被称为“猎捕大象”(Elephant Hunting)。
章家敦说:“这个现象自从中国开放以来就有了。八十年代我在香港居住的时候这个现象就存在了。重要的国家官员就像‘大象’,他们的孩子通常在国外的商学院接受很好的教育。所以如果华尔街银行要得到大额合同的话,他们必然要去接近这些高官的子女。这就是所谓的‘猎捕大象’。”
章家敦认为,这在中国非常普遍,因为中国的体制不能提供一个开放的、公平竞争的市场,所以做生意在很大程度上要靠“关系”。
他说,在张曦曦和唐晓宁加入摩根大通后,中铁和光大成为摩根大通的客户,这决非巧合。章家敦说:“我相信如果摩根大通没有雇用这两名高官子女,它是不会赢得那些合同的。虽然这并不证明其中有违反了《反海外腐败法》的腐败行为,但是至少引发推测,是不是其中有些问题。”
美国联邦法律《反海外腐败法》(Foreign Corrupt Practices Act)在1977年签署,由美国司法部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执行。南伊利诺伊大学法学院(Southern Illinois University SchoolofLaw)助理教授(Assistant Professor)迈克尔•凯勒(MichaelKoehler)说:“《反海外腐败法》是一项禁止美国公司以及在美国进行证券交易的外国公司向外国官员贿赂,以达到赢得生意的目的。”
凯勒是反腐败法案方面的专家,他说除了直接的贿赂,间接的贿赂例如通过第三方代理、顾问、总代理、合资伙伴等也是被禁止的。
根据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公布的数据统计,自2010年以来,证交会调查的案件中至少有七件涉及贿赂中国官员。国际金融公司摩根士丹利(Morgan Stanley)的前高管加思•彼得森(GarthR.Peterson)在2012年就因为涉嫌贪污及贿赂一名中国官员而受到证交会和司法部的调查。其它受到指控的公司有IBM、辉瑞制药有限公司(Pfizer)、Biomet、洛克威尔自动化公司(Rockwell Automation)等。
这些案例中比较常见的是用现金、礼品、旅行、娱乐等方式来行贿,而通过雇用中国官员家属来获得业务的案子数量比较少。凯勒说,上一次类似案件是在2010年,美国司法部指控戴姆勒•克莱斯勒公司(Daimler Chrysler)违反了《反海外腐败法》。根据司法部公布的文件,其中一项指控是该公司在2002年,获得中国石化(Sinopec)业务之后,给中国石化一名中国政府官员夫人支付了5万7千欧元的“佣金”。虽然有合同,但实质上这位夫人并没有为这家公司工作。
凯勒说,雇用高官家属本身并不一定违法。他说:“这件事情本身并没有错,但是要调查这其中是否有贪腐的动机。例如,被雇用的那个人是否胜任这项职位,支付给那个人的工资是否符合市场的价位,等等。”
《纽约时报》的报道指出,美国证交会在今年5月要求摩根大通提交有关资料,包括在职工资、雇用纪录、离职后与摩根大通之间的通信纪录、以及相关合同及协议等。
章家敦认为,虽然摩根大通提交了很多材料,但是证交会要找到摩根大通违反《反海外腐败法》的证据有一定难度。他说:“我认为证交会是在查找摩根大通投行和中国高官之间贪腐交易的协议,如果摩根大通雇用他们的子女,摩根大通将会得到项目或好处。实际上我认为要找到这样的证据是非常困难的,因为很少有明确的协议,通常是双方之间的共识,所以这当中的过程是比较微秒的。”
除了在华尔街公司任职外,投资方之一的上海联合投资有限公司(Shanghai Alliance InvestmentLtd.)的法人代表江绵恒正是前国家主席江泽民的儿子。同年,美国证交会也开始对包括梦工厂在内的至少5家好莱坞电影公司进行调查,切入点是这些公司是否为进入中国市场而有违反《反海外腐败法》的行贿行为。
在美国政府加强对华尔街在中国雇用太子党调查的同时,中国政府也发起了一场反腐倡廉运动。章家敦说:“习近平的反腐倡廉运动是有一定的成效,但这只是暂时的,因为它不涉及问题的根源,而腐败的根源是不负责任的政治体制以及政府过多干预经济活动。虽然也有很多贪官进了监狱,但是他们并不是由独立的检察官在一个独立的法院系统中受判的。往往是当权者的政治敌人被送入了监狱,所以这并不是真正的反腐败。这其实是政治斗争。”
章家敦认为这次的调查会令很多华尔街公司更加小心,重新考虑在中国的投资风险,以及如何通过合法的途径做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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