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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不爱国”,但不去美国

 2013-07-31 12:50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4

【看中国2013年08月01日讯】贵州省副省长陈鸣明在微博上称,不爱国者是人渣,应该赶紧去美国。这句话我听过很多,也见过很多,有很多五毛怕我看不见,直接在我的博文后留言:卖国贼,去美国!

陈鸣明在微博上实名以副省长的身份说出这句话,恐怕这种心理代表了国内相当一部分人的心声。在此,我谨代表自己回应这部分人两句话:其一,我们跟你们一样,也是中国人,我们不会离开中国;其二,我们不是“不爱国者”,更不是“卖国贼”。

关于我的回应的第一点,我们是中国人,又是知识分子,还保留着一些良知(这个很可贵,为了这个,我们中的大部分不但不富贵,甚至很多人都在冒着很大的风险),我们深知我们身上有着知识分子的天然责任,这个责任就是让国民认识到自己是个人,人应该怎样做才能算个人!

中国有很多人不知道自己是个人,为什么这么说?因为作为一个人,他首先要具有生命权、自由权、不受恐怖等基本的人权,有了这些才能是个人,在这些权利的基础上才能追求其他的,比如爱国。爱国绝对不能凌驾在这些基本人权之上,更不能把爱国党借口无视这些人权或者干脆剥夺这些人权。

香港同胞在这方面给我们上了很好的一课,我们整天看见香港人为了反对“国民教育科”而游行示威静坐绝食,同样是中国人的大陆同胞甚至搞不懂为什么他们要反对这个“天经地义”的东西;我们也看见香港人为了争取普选上街游行,大陆的中国人甚至还不知道普选是什么玩意儿,更别提这玩意儿有什么“好处”;但是令大陆人奇怪的是,香港人在钓鱼岛问题上,第一个冲过去保钓,领先于大陆甚至台湾。

香港人深知国权的重要性,但更知道人权的重要性。在两者不能共存时,他们宁愿选择人权。因为一个连人权都无法保证的国度,我们为什么还要承认它是我们的国度。

国家就是因为一个契约而组建的,这个契约就是国家必须为国民服务,最基本的是保证人权,没有人权的国度就不能算国家,我们可以随时解除契约。

关于我回应的第二点,我想给大家讲两个故事。故事一:司马南曾经说,如果你们“不爱国”,又有钱就可以去美国,否则你只能忍受中国的环境;故事二:梅思平曾经是最“爱国”的,坚决主张抗日,但是最后却主动做了日本人的走狗。

先看第一个故事,司马南的意思是如果你们整天骂政府,又有钱,你就可以去美国,不用在中国忍受。如果你没有钱,你就只能忍受。他的话有两个错误:第一,骂政府不等于不爱国,西方国家的人都在骂政府,但是他们并不是不爱国,二战时,这些平时安逸惯了的美国人争相进入前线保家卫国;第二,有钱就可以不用忍受中国的环境,没有钱就必须忍受中国的环境。司马南也承认中国不如美国自由吗?有钱人是人,没钱人也是人,是人都能享受自由,没有理由没有钱就必须在忍受专制啊!

第二个故事说明,平时大呼爱国的人并不一定都是爱国的,历史表明这些人往往经不住考验,因为在外敌未入侵时,他们大喊保家卫国,不用承担任何风险,在外敌入侵时,他们大喊保家卫国是要承担风险的。梅思平事件表明:大部分的“爱国者”是明哲保身的人,他们只是投机分子而已。真正的爱国者绝对不会整天都嚷嚷着爱国的。

最后,我还是那句话,我们不是所谓的“爱国者”们眼中的“爱国者”,在你们眼中我们“不爱国”,也永远不会像你们那样“爱国”,但是我们会永远留在中国,直到你们都变成“梅思平”,我们还留在中国。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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