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国2013年07月24日讯】福建人甄氏,来港十几年,上周遇到了新鲜事,以下是甄氏口述实录——
我家楼上邻居周五晚报警,周六来了三个警察找我。很开眼界啊。
话说半年前,楼上搬进来一家新租户,养了三四条狗。夜间狗常常上窜下跳,发出咚咚噪音,吵醒老汉和老伴。从午夜到早晨,各个时间都被吵醒过:12点、12点半、1点、1点半、两点、两点半、4点、4点半、5点、5点半、6点、6点半、7点……。夜间被吵醒,我和老伴要花个把钟头才能重新睡着;晨早6、7点被吵醒,再难入眠,被迫要早起。
老汉时常向保安投诉,保安劝告他们之后会消停一阵,过一段日子又来了。
上周四凌晨,老汉和老伴又一次被吵醒,又一次给保安打电话投诉,又一次辗转反侧难以入眠。忍无可忍,给楼上写了一封非常非常诚恳的恳求信,求他们夜间保持安静。
信中说:
“……夜间被吵醒后,心情很烦,焦虑、生气、愤怒,有时好想爆发。有些吵闹声音是狗发出,我在楼下看到任何狗,都会对它们怒目而视,恨不得将它们碎尸万段。……由于被吵睡不好而怨恨街坊、怨恨街坊的狗,实在是好不应该,我深感羞愧。我会慢慢调整自己心情,化解对你们的怨恨。
“我们冒昧恳求你们,可以不可以照顾吓我们的感受呢?比如讲,每晚11点半至到次日8点,尽量照顾我们,尽量少点发出吵闹声音呢?当年我们搬入这里,头一晚需要整理房间,晚上10点就有邻居投诉,我们羞愧,赶紧停下。现在我们只求你们晚上11点半以后不要吵闹,应该不算过分吧?”
有读过这封信的沈姓同事评价该信“言辞恳切、情理并茂、因势利导、声泪俱下。”
各家各户的信箱都在楼下大堂,傍晚,老汉将信投入楼上邻居的信箱去了。——他们的信箱就在老汉信箱隔壁。
当晚8点多,楼上主妇即上门兴师问罪,大肆批判,说那信威胁她家人和她的狗,估计就是“碎尸万段”四个字惹得她火起。对方气盛声高,雄辩滔滔,义正词严,慷慨激昂,摧枯拉朽,大河奔流。老汉这层的邻居有两户开门出来观战。为免邻居不安,老汉关门谢客,眼不见为净。对方见老汉不敢招架,班师回朝去也。
周四晚上,楼上安静,老汉一觉睡到闹钟响。
周五晚上,楼上安静,老汉一觉睡到周六上午九点,这是半年多来第一次周六可以睡到这钟点。
十点钟开手机,屋苑管理处主任来电,说楼上已于昨(周五)晚报警,今天警察要上门调解,约老汉下午三点等候。警察到时请老汉到本座楼下大堂,那里有CCTV监控,调解过程会被录像。小女听说惊动警察,兴奋莫名,表示定要出席观摩共襄盛举。老汉问她是否很想认识楼上邻居,小女想想,那算了吧。
由于报警人与屋苑管理处之间发生了信息沟通方面的误会,警察六点零五分才到。好在老汉在家看电影,等多久都不怕。苦了管理处一职员,周六这天他本来只需上午上班半天,结果在管理处溜溜等了一整天,不知他会不会烦死了我楼上。
老汉下楼到本座大堂,就见到楼上主妇和两位军装、一位便衣共三位警察等在那儿。
便衣先出示警察证件,将老汉请到大堂门外谈话,老汉说门外没冷气太热,要求就在大堂另一角落谈话,警察同意。
老汉非常诚恳,首先对警察说,我在香港住了十几年,第一次遇到这样的邻居。继而老汉表示,既然你们看过我那信了,你们应该明白我的意思,不是要威胁她的狗;但即便如此,“碎尸万段”四个字令对方如此不安,到了报警地步,我愿意道歉。同时,我也要求对方道歉:一为这半年多持续发出噪音骚扰我家睡眠,二为她周四上门高声扰攘。不过,如果对方不肯道歉我也不强求,我仍愿意单方面道歉,我只有一个坚定的要求,就是对方今后不再骚扰我们睡眠。另外,我也对周四起连续两个晚上都很安静而感谢他们全家。
警察听完,马上过去找对方,过了一会儿回来,说对方愿意采取措施,保持安静。老汉说,那我去跟她道歉。警察说,不必了,她已回屋企(家),这就调解成了,没事了。
警察临走时说,以后再有噪音你就报警。我说我报警之后你们起码十分钟才到,这时他们家安静了怎么算?警察说,没关系,我们不管他安静不安静都会去拍门。你报警三次,我们来过三次之后,就会给他发告票。
调解过程大约十分钟。
这回见识了香港警察的作为,他们不来评断是非,不说我对,也不说我错,只问我写没写那信,如何交信给对方。他们把双方隔开,分别谈话,避免双方尴尬或者任何一方又有新的言行刺激对方引发新的矛盾。各方谈了什么都由警察传话,显然是只传好话,不传难听的话避免激发矛盾。老汉猜测,警察根本就没向对方传达老汉要求对方道歉的话,因为警察并未向老汉传达对方的道歉。老汉还猜测,警察应该会对对方说,你有事报警是对的,下回他若再有令你不安的举动,你还应当报警求助,如果问题严重,我们会给他发告票。
周六晚上,楼上安静,半年多来,老汉第一次在周日上午十一点才醒来。
香港真好!
(整理完口述实录后,听说内地有高校设“维稳专业”,口述人香港甄氏愿意将本文奉献给有关高校“维稳专业”作为参考。)
看完这篇文章觉得
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