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13年07月24日訊】福建人甄氏,來港十幾年,上週遇到了新鮮事,以下是甄氏口述實錄——
我家樓上鄰居週五晚報警,週六來了三個警察找我。很開眼界啊。
話說半年前,樓上搬進來一家新租戶,養了三四條狗。夜間狗常常上竄下跳,發出咚咚噪音,吵醒老漢和老伴。從午夜到早晨,各個時間都被吵醒過:12點、12點半、1點、1點半、兩點、兩點半、4點、4點半、5點、5點半、6點、6點半、7點……。夜間被吵醒,我和老伴要花個把鐘頭才能重新睡著;晨早6、7點被吵醒,再難入眠,被迫要早起。
老漢時常向保安投訴,保安勸告他們之後會消停一陣,過一段日子又來了。
上週四凌晨,老漢和老伴又一次被吵醒,又一次給保安打電話投訴,又一次輾轉反側難以入眠。忍無可忍,給樓上寫了一封非常非常誠懇的懇求信,求他們夜間保持安靜。
信中說:
「……夜間被吵醒後,心情很煩,焦慮、生氣、憤怒,有時好想爆發。有些吵鬧聲音是狗發出,我在樓下看到任何狗,都會對它們怒目而視,恨不得將它們碎屍萬段。……由於被吵睡不好而怨恨街坊、怨恨街坊的狗,實在是好不應該,我深感羞愧。我會慢慢調整自己心情,化解對你們的怨恨。
「我們冒昧懇求你們,可以不可以照顧嚇我們的感受呢?比如講,每晚11點半至到次日8點,盡量照顧我們,盡量少點發出吵鬧聲音呢?當年我們搬入這裡,頭一晚需要整理房間,晚上10點就有鄰居投訴,我們羞愧,趕緊停下。現在我們只求你們晚上11點半以後不要吵鬧,應該不算過分吧?」
有讀過這封信的瀋姓同事評價該信「言辭懇切、情理並茂、因勢利導、聲淚俱下。」
各家各戶的信箱都在樓下大堂,傍晚,老漢將信投入樓上鄰居的信箱去了。——他們的信箱就在老漢信箱隔壁。
當晚8點多,樓上主婦即上門興師問罪,大肆批判,說那信威脅她家人和她的狗,估計就是「碎屍萬段」四個字惹得她火起。對方氣盛聲高,雄辯滔滔,義正詞嚴,慷慨激昂,摧枯拉朽,大河奔流。老漢這層的鄰居有兩戶開門出來觀戰。為免鄰居不安,老漢關門謝客,眼不見為淨。對方見老漢不敢招架,班師回朝去也。
週四晚上,樓上安靜,老漢一覺睡到鬧鐘響。
週五晚上,樓上安靜,老漢一覺睡到週六上午九點,這是半年多來第一次週六可以睡到這鐘點。
十點鐘開手機,屋苑管理處主任來電,說樓上已於昨(週五)晚報警,今天警察要上門調解,約老漢下午三點等候。警察到時請老漢到本座樓下大堂,那裡有CCTV監控,調解過程會被錄像。小女聽說驚動警察,興奮莫名,表示定要出席觀摩共襄盛舉。老漢問她是否很想認識樓上鄰居,小女想想,那算了吧。
由於報警人與屋苑管理處之間發生了信息溝通方面的誤會,警察六點零五分才到。好在老漢在家看電影,等多久都不怕。苦了管理處一職員,週六這天他本來只需上午上班半天,結果在管理處溜溜等了一整天,不知他會不會煩死了我樓上。
老漢下樓到本座大堂,就見到樓上主婦和兩位軍裝、一位便衣共三位警察等在那兒。
便衣先出示警察證件,將老漢請到大堂門外談話,老漢說門外沒冷氣太熱,要求就在大堂另一角落談話,警察同意。
老漢非常誠懇,首先對警察說,我在香港住了十幾年,第一次遇到這樣的鄰居。繼而老漢表示,既然你們看過我那信了,你們應該明白我的意思,不是要威脅她的狗;但即便如此,「碎屍萬段」四個字令對方如此不安,到了報警地步,我願意道歉。同時,我也要求對方道歉:一為這半年多持續發出噪音騷擾我家睡眠,二為她週四上門高聲擾攘。不過,如果對方不肯道歉我也不強求,我仍願意單方面道歉,我只有一個堅定的要求,就是對方今後不再騷擾我們睡眠。另外,我也對週四起連續兩個晚上都很安靜而感謝他們全家。
警察聽完,馬上過去找對方,過了一會兒回來,說對方願意採取措施,保持安靜。老漢說,那我去跟她道歉。警察說,不必了,她已回屋企(家),這就調解成了,沒事了。
警察臨走時說,以後再有噪音你就報警。我說我報警之後你們起碼十分鐘才到,這時他們家安靜了怎麼算?警察說,沒關係,我們不管他安靜不安靜都會去拍門。你報警三次,我們來過三次之後,就會給他發告票。
調解過程大約十分鐘。
這回見識了香港警察的作為,他們不來評斷是非,不說我對,也不說我錯,只問我寫沒寫那信,如何交信給對方。他們把雙方隔開,分別談話,避免雙方尷尬或者任何一方又有新的言行刺激對方引發新的矛盾。各方談了什麼都由警察傳話,顯然是只傳好話,不傳難聽的話避免激發矛盾。老漢猜測,警察根本就沒向對方傳達老漢要求對方道歉的話,因為警察並未向老漢傳達對方的道歉。老漢還猜測,警察應該會對對方說,你有事報警是對的,下回他若再有令你不安的舉動,你還應當報警求助,如果問題嚴重,我們會給他發告票。
週六晚上,樓上安靜,半年多來,老漢第一次在週日上午十一點才醒來。
香港真好!
(整理完口述實錄後,聽說內地有高校設「維穩專業」,口述人香港甄氏願意將本文奉獻給有關高校「維穩專業」作為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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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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