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国2013年06月17日讯】David Brooks, the New York Times: 孤独的泄密者
“老大哥”(《1984》一书提出的概念)并非是这个国家面临的唯一危险。另外的危险包括信任缺失的蔓延,愤世嫉俗态势的滋生,社会纽带的破裂以及有越来越多的人变得如此的以自我为中心,不知道怎么与人相处从而为共同的利益而努力。这些并非是斯诺登这次指出的危险。实际上,他的行径让一切变得更加糟糕。一个社会如果想要正常运转,就必须要有基本的信任和合作,就应该遵守制度和社会的一般程序。斯诺登单方面的泄漏美安全局的机密文件,实际上是违反了上述的所有准则。
Jeffrey Toobin, the New Yorker: 他不是英雄
在这件事情上,我的一些同事,包括John Cassidy(著名作家和记者)都把斯诺登称为英雄和揭露者。其实,他二者都不是。他实际上就是一个应被囚禁的浮夸的自恋者。就威瑞森公司对通讯的监听记录(被披露的监听项目)而言,这些都是合法而权威的政府项目,斯诺登本人也应该知道其合法性;因为在他泄漏的文件中就有表明其合法性的法令。他所揭露的并不是什么违法的事情,而只是有违他个人道义标准的东西。问题就是,如果政府雇员(和承包商)仅凭个人喜恶就来肆意破坏政府项目的话,这个国家是否还能正常运转呢?而斯诺登却干出了这样的事情。
Matt Miller, the Washington Post: 斯诺登的“自大”
一些我尊敬的人士都在说斯诺登是一个英雄。我觉得他们都大错特错。当我们想象一个“大数据”的时候,这就好比世间的林林总总在上帝(如果上帝存在)眼里一样。上帝可能爱世人,但是上帝不可能有精力来照顾到每一个人能否得到其应得的赞许。美国家安全局可能会掌握国家民众的所有信息,但是由于他们需要处理的信息量之大,这造成他们不可能把精力花在单个人的信息上。
Steven Bucci, USA Today: 斯诺登是罪犯
个人没有自行决定何为秘密文件的权利。如果个人在未被授权的情况下有意地把机密文件交给他人的话,这就违反了诚信原则和法律... ... 斯诺登先生做出违法的决定是可以的,那么本人就应该对此负责。这些泄密肯定会造成危害。人们都希望对国家安全的危害不会导致生命的损失。一些美国人可能会对斯诺登推崇有加,但是可以肯定的是恐怖分子们一定会。
Geoffrey R Stone, Huffington Post: 斯诺登:叛徒,还是英雄?
如果不通过这个途径,斯诺登应该怎么做呢?他也许应该向国会富有责任感的高级官员表达自己的顾虑。但是他最不该做的就是基于自己闭塞,自大而又儿戏的判断力来为国家利益服务,这一点他应该比别人了解得更清楚。法律就在那里,没有人给予斯诺登权利替这个国家做出这样的决定。他的行为不单单不可接受,而且就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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