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约权力的力量必须和权利一样强大

这几天,有几条新闻凸显官员的官威。一是王立军在重庆“打黑”期间在公安系统内大量制造冤假错案,涉及数千人,他可以在众目睽瞪下对自己副手猛击天灵盖,致其小便失禁。二是太原市公安局长李亚力之子痛殴执法交警,声称“老子是执行家法”,而其下级集体作伪证,包庇李亚力之子。

如今官员权力之大,几乎是生杀予夺,已经远迈封建官僚之上,直逼古代帝王。古代任何官员,对下级都只有举荐、参劾之权,而无权擅自降骘,所谓“赏罚皆自上出”是也。今日官员口含天宪,赏罚由乎个人好恶,直接决定下级前途甚至安危。王力军不仅可以随意免掉数千干警职务,而且可“亲自”对副手施暴。李亚力不仅可以要求下属替儿子作伪证,而且儿子都可以公然殴打老子手下。

巨大的权力具有魔力,造成一种“天下归心”的效应,使掌权者获得巨大权威,成为威权型领导。人性是趋炎附势的,当上级可以生杀予夺,下级自然唯马首是瞻,他说的话等于真理,其行动代表正义。下级的职务本属公职,权力来自人民,但在威权型领导手下,他们成了上级的家丁和鹰犬。上级干坏事,他们不会异议,更不会举报;上级指挥他们干坏事,他们就会争先恐后,绞尽脑汁讨主子欢心。

公安局长之子打交警后叫嚣“老子是执行家法”,所言其实非虚,它反映了公权私用甚至私有化的残酷现实。官员权力之大,并不是数量的简单叠加,而是由集权而皇权,实际上就是一种私家权力,权力的性质发生了质变。掌权者之子打老子的下级,自然就是“执行家法”。

对于这种近乎皇权的权力,不加限制、制约与监督是不行的,而且首先要限制与制约,再来实施有效监督。我们老是喊“要对权力进行监督与制约”,但说的多做的少,做也不得其法。现在所谓监督与制约,无非是让媒体曝光几处“不足”,说几句“逆耳忠言”,或者举报几个跳得太高的腐败分子。多年过去,官员还是人事权、财权、决策权与执行权一把抓,口含天宪,说一不二,甚至生杀予夺。

监督与制约权力,其力量必须与权力一样强大,才能在权力与监督制约之间形成力量均势,阻止官员为所欲为。对权力、官员进行监督与制约,决非曝光、批评那么简单,而是严肃的政治过程,只能是针尖对麦芒。对于强大的权力而言,曝光与批评纯属隔靴搔痒。监督与制约的力量必须扭住权力的牛鼻子,才可能驯服权力这头“强牛”。

具体来讲,必须“依宪治国”。按照我国《宪法》,政府是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监督政府,并通过预决算审批、对官员进行质询等对政府权力进行制约。不动用预决算审议批准权,不开展对官员的质询,不行使罢免官员的权力,权力就不会被驯服,官员就会横行无忌。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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