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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作家李必丰被判重刑12年(图)

 2012-11-19 22:47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1


异议作家李必丰(廖亦武提供/看中国配图)

德国之声:异议作家李必丰被判刑12年

作家李必丰以“合同诈骗罪”被判有期徒刑12年,维权人士认为真正原因在于他的地下写作以及对异议人士的持续资助。

11月19日上午,异议作家李必丰以“合同诈骗罪”被四川省射洪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2年。维权人士认为,这是当局滥用法律对异议人士的打击报复,并指出由此可见对新上任的领导人不可有过多期望。

据悉,李必丰被控涉嫌合同诈骗一案,今天上午在四川省射洪县人民法院继续开庭。庭审过程中,李必丰及其代理律师对公诉方提供的多项证据再次提出质疑。针对公诉方射洪县人民检察院提供的公安机关所做笔录,李必丰要求对其中涉及他本人签名的部分做笔记鉴定,法院未予支持。随后,审判长宣布,李必丰犯“合同诈骗罪”,被审判处有期徒刑12年。李必丰当庭明确表示上诉。

李必丰今年48岁,曾为四川省绵阳市税务局干部,1989年参与“六四”事件,因组织游行等活动被判有期徒刑5年。出狱后经商,持续资助异议人士和维权活动。李必丰曾经的牢友、流亡德国的作家廖亦武对德国之声表示,当局一直寻找借口陷害他。1998年8月,四川省绵阳人民法院就曾以类似的理由——涉及金额六千元人民币的“经济诈骗罪”,判处李必丰有期徒刑7年。

据媒体报道,廖亦武流亡德国并继续声讨中共政权之后,当局认定李必丰对廖亦武的逃亡提供了资助,遂以“莫须有”的罪名予以逮捕。廖亦武接受德国之声采访时说,李必丰并未在逃亡这一具体事件中提供资助。今年5月,廖亦武在柏林国际文学节期间,发起全球声援李必丰签名活动,包括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赫塔· 穆勒、美国国家图书奖获得者哈金等著名作家联名声援。舆论一度认为,在中国新旧领导人换届之际,国际舆论的压力将会让当局改变主意,延期审判,最终释放李必丰。

“新领导的承诺不可轻信”

知名维权人士、四川天网负责人黄琦接受德国之声采访时说, 当局不管什么时候换领导人,对异议人士和维权人士的打压一如既往。近年来,由于国际社会对中国大陆人权状况的关注,当局往往变换花样,寻找借口,滥用法律,而不是直接以言治罪。黄琦说,此案让人们清醒地认识到,单纯地相信新领导的种种承诺是不现实的,改变中国的未来,最重要的希望在于民间社会的崛起。

国际联名声援没有能够帮助李必丰,廖亦武感到遗憾。同时他认为,李必丰作为民间人权人士和地下诗人,没有显赫的头衔和光环,舆论对他关注不够。他呼吁世界舆论更多地关注中共政权统治下像李必丰这样的底层受难人士。

李必丰一直坚持地下诗歌的写作和出版。他的诗句“天太黑/月亮上的火山今夜看不见”,曾被当局指控为“污蔑社会主义制度一团漆黑”。在一首被网民广为传诵的狱中诗中,他写道:“在这个国家我们只有冬眠/但冬季过早地来临/我们的树木开始干枯/我们再也没有养份去供奉……”廖亦武在他的著作《子弹和鸦片》中,记叙了自1989年“六四”以后,李必丰的多次逃亡和被捕过程中所遭受的诸多磨难。


自由亚洲电台:李必丰被以诈骗罪被判12年当庭表示上诉


图为李必丰摄于被捕前。(李必丰家人提供)

四川射洪县异议人士、商人李必丰,星期一被当地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刑12年,并处罚金三十万元。被告的辩护律师马小鹏对公诉方提供的多项证据提出质疑,而李必丰当庭表示会上诉。这是近年来,刑期最长的异议人士。黄琦抗议当局以经济罪名重判异议人士。

遂宁市射洪县法院周一上午以“合同诈骗罪”,一审判处商人李必丰有期徒刑12年。庭审上午九点多开始,李必丰的两名代理律师赵建伟和马小鹏,在庭上对公诉方提供的多项证据再次提出质疑,并请求控方在公安机关所做笔录中涉及李必丰本人签名的部分笔记,请求司法鉴定,被法官拒绝。马小鹏律师在庭审结束后告诉本台,所谓诈骗却没有利益受害人,不符合有关法律的规定,他为当事人作了无罪辩护:“判刑12年处罚金30万元,主要指李必丰没有得到同意的情况下,买掉房子,实际上是得到委托书的,委托书上载明可以变更产权性质”。

记者:他在法庭上怎么表示?

回答:上诉嘛,向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

记者:庭审进行了多长时间?

回答:一个小时左右,他家里人对这个结果是有预计的,所以他没有让他家里人来,但是他的一些朋友去了的。

质疑控方证据将提上诉

马律师说,李必丰在庭上非常从容,而律师提出的疑点是:“他的事不涉及合同,因为他的两个合同都已经终止了,之所以卖房子是因为委托方出了一个授权委托书,在合同终止后出的授权委托书,李必丰是依授权委托书行事,有些行为,也是依据授权委托书”。

长期积极从事大陆民主运动的商人李必丰,此前已两次被判刑入狱,前一次也是以相同罪名被囚。所不同的是这次判刑更重。马律师说:“起诉书的涉及金额是六百多万元,最后法院认定的是两百多万,好像是两百七十五万元,他比较坦然,因为这个事情从法律构成上来说,他肯定是不够的,因为没有受损失的,到现在都没回答这个问题,损失在哪里?到现在没有回答”。

支持民运累积刑期24年

48岁的李必丰,原为四川绵阳市税务局干部。1989年因组织游行,六四事件”后被判五年有期徒刑,出狱之后继续从事民主运动和工人运动,1998年,再次被当局逮捕,并以涉及金额六千元人民币的“经济诈骗罪”判处七年徒刑。2011年9月,四川警方怀疑他对作家廖亦武流亡海外提供帮助,多次被传讯后再次被捕入狱。加上这次12年刑期,他已累积被判刑24年。

李必丰的妻子蒋霞表示判决不公,她闻判后,接受记者采访时,语带哭泣。她说:“从经济这个角度来判他,根本就不应该,合同诈骗也根本不成立,但是没想到他还是被判12年”。

记者:其实您觉得这次判他刑,主要因为什么?

回答:因为合同诈骗这个罪名不成立的话,我觉得里边应该有其它的原因。

记者:他可能也帮助了廖亦武吧,是不是跟这个有关?

回答:这个他从来没有跟我说过,他们曾经是要好的朋友。

记者:支持他上诉吗?

回答:我支持。

据报,李必丰多年来一直资助异议人士,也包括成都的天网创办人黄琦,去年异议作家廖亦武流亡海外,据说李必丰起到重要作用。二十多年来,他三次入狱均与中国民运有关。蒋霞说,98年,丈夫也是被以诈骗罪被判刑七年:“第一次89年判了5年,第二次,98年判他7年,这次判了12年”。

天网呼吁释放政治犯

天网创办人黄琦抗议当局以经济罪名重判这位异议人士:“这么多年来,当局对于异议人士的打压,一直没有停止,当然他们出于各方面的考虑,也考虑到国际社会对于中国人权状况的关注,现在他们往往采取改头换面的方式,用所谓的经济诈骗罪,判决李必丰先生,这个案件本身是荒唐的,因为事实上并没有所谓的受害人,所以我们对此案的判决也是强烈谴责”。

黄琦希望当局能够妥善面对中国民众维权的各种诉求,释放一切在押的政治犯和宗教异议人士,还有因依法维权而入狱的民众。

来源:德国之声中文网/自由亚洲电台 --版权所有,任何形式转载需看中国授权许可。 严禁建立镜像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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