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

北京下手也太狠

作者:周蓬安  2012-10-10 23:45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2

地摊女咬伤民警获刑8个月

今天《北京晨报》一篇题为《女子摆地摊被查获拒配合咬伤民警获刑8个月》的文章披露,26岁吉林女子岳某,去北京治病无果,无钱而在东直门摆地摊卖发卡以讨生活,被民警查获并带到派出所,因惧怕被拘留5天,将一民警手腕咬伤,被提起公诉。后因无钱赔偿被咬民警,被东城法院重判有期徒刑8个月。

非常奇怪,“摆地摊”啥时候划归公安部门管辖了?笔者依稀记得,治理无照经营、乱摆地摊,原先是工商部门的职责范围,20多年的管理经历,弄得工商声名狼藉,不得不将职权交给城管。如今城管也是因为查处地摊而弄得名声比此前的工商还坏,难不成首都在建设“首善之区”时,为了挽回城管的形象,而将该职责转给公安机关?

可昨天看到一篇题为《北京城管黄金周出动近8万人次受理举报5千次》的文章,又分明看到北京城管“重点围绕节日期间影响街面环境秩序的无照经营、非法小广告、店外经营、非法运营等突出问题进行整治”的内容。

那么,如果北京市没有将查处乱摆摊点的职责划归公安,那这名警察查处摆地摊卖发卡的小贩,就明显是越权行为。因为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民警虽有对部分无照经营商贩实施查处,并可以按照扰乱公共秩序处以行政拘留处罚的权力,但也仅局限于销售管制刀具、爆竹等违禁物品,或是屡教不改、抗拒执法的严重违规行为。但岳某仅仅贩卖发卡,显然不属于公安所管的违禁物品,理应由城管部门查处其无照经营或占道经营行为才对,而“狗拿耗子”的民警就此行拘岳某5天,是否有法律依据?

我不知道岳某咬伤民警手指,究竟构成了何种程度的伤害,是否有法医的伤害程度鉴定?但岳某因咬伤民警而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多数网民感觉过重了。想想武装部政委方大国打伤空姐,有图有真相,如今却没有了下文;想想韩德强掌掴八旬老人还公开发文拒不认错,甚至在新华社、人民日报、央视三大媒体敦促下,北京公安至今却依然视而不见,北京警方和法院独独对一名进京治病,因无钱而摆地摊的弱女子下此狠手,实在是难以理解。而更为荒唐的还不止于此,来京治病的“地摊女”岳某被重判的一个重要原因,竟因其家人无力对那名被咬的警察实施经济赔偿,按照当事法官的说法,“这对岳某的量刑也有了直接影响。”

该案的判决结果,再次引发网友对司法公正的怀疑,为何我们的法律总是对官员仁德宽厚,而对草民严刑峻法?面对这样的判决结果,我是真心希望北京警方、北京法院的领导同志能抽出点喝酒、娱乐等应酬时间,上网看看网友针对该新闻的评论内容,看看你们在网民中的真实形象。

6年前,北京曾发生小贩崔英杰用水果刀刺死城管队长一事,崔英杰随后被判处死缓,两个家庭均是无法弥补的悲剧。可6年过去了,北京市对小商小贩的管理,却依然采取高压政策,丝毫没有对弱势群体的同情之心,难道这就是“首善之区”?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来源:个人博客 --版权所有,任何形式转载需看中国授权许可。 严禁建立镜像网站.
本文短网址:


【诚征荣誉会员】溪流能够汇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爱。我们向全球华人诚意征集万名荣誉会员:每位荣誉会员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订阅费用,成为《看中国》网站的荣誉会员,就可以助力我们突破审查与封锁,向至少10000位中国大陆同胞奉上独立真实的关键资讯,在危难时刻向他们发出预警,救他们于大瘟疫与其它社会危难之中。

分享到:

看完这篇文章觉得

评论

畅所欲言,各抒己见,理性交流,拒绝谩骂。

留言分页:
分页:


Top
x
我们和我们的合作伙伴在我们的网站上使用Cookie等技术来个性化内容和广告并分析我们的流量。点击下方同意在网络上使用此技术。您要使用我们网站服务就需要接受此条款。 详细隐私条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