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维多利亚港夜景(公有领域/Pixabay/CC0)
【看中国2019年1月19日讯】“香港人为买房有多拼:10年来每天只花50块,用2G手机,从不在家洗澡”。TVB纪录片《有楼万事足》拍尽香港人买房大作战的艰辛:有人每月靠啃老和花男友的钱,3年存下40万首付;有人从大学起立志花10年时间买房,每天只花50港币,去学校的澡堂洗澡,选择女朋友的标准是会省钱。
昨天看到这个“微博话题”时,因为是香港媒体TVB发布,我是抱着TVB是在“哭穷”的心态,随手写了一条“长微博”:
没必要渲染香港人“过得惨”。如果陆港可以自由移民,香港很快就会“爆港”。开放陆港边境,看百姓往哪里跑,就知道哪里更好了。将这个话题换成“新北京人为买房有多拼”、“新上海人为买房有多拼”、“新深圳人为买房有多拼”……也都完全没问题。甚至换成三线城市、四线城市,也没有什么问题。
作为大陆人,即使看了这个新闻,看到香港人“活得很惨”,但羡慕香港人的基本心态依然不会改变,犹如那些在北上广等城市打拼的年轻人,羡慕那些已取得所在城市户籍,但同样买不起房的新北京人、新上海人、新深圳人、新杭州人……
以首都北京100平米的房子为例,至少要500万。这对于年均10万元收入的群体而言,即使不计利息,也需要不吃不喝工作40年。就算首付两成,那也得100万,最终必须靠“六个荷包”。
而更为残酷的是,那些从农村考上大学,本以为“跳出农门”的所谓“天之骄子”,助学贷款还没有还清,你让他们拿什么做首付?
没有想到,这样一条纯叙事微博,却引发众多网友争论,竟然很快进入热搜,不到24小时竟超过580万阅读量,这对于我这个新浪小V而言,也不是经常发生的现象。
纵观网友观点,绝大多数留言竟是不再羡慕香港,而且很多网友将香港说得一塌糊涂。现摘录几位网友的留言:
@不会停止修炼的杨不易:不是渲染香港人过的惨,而是香港人本来就过的惨。即使再多人想拿香港永居,那也是因为想法不同选择不同,并不能说明香港有多好。好多人都觉得外国的月亮比国内圆,并不代表外国真的好,只能证明崇洋媚外的人依然很多,仅此
@莫说我帅:现在还有脑残要去香港???在内地安居乐业的都不会跑去香港吧!除非混不下去的!香港哪里好,(注:删掉两个字)食品安全,其他没有了吧?
在大陆混不下去,去香港就可以混下去?明显逻辑混乱,黑白颠倒嘛。香港人的总体受教育程度,那肯定比大陆强。这位网友自知“食品安全”方面香港比大陆好,估计是缘于“三鹿奶粉事件”之后,大陆人从香港疯狂抢购奶粉,弄得香港本地人买不到奶粉,最终香港不得不立法限购,违者最高可被罚款50万港元及监禁两年。连山东省省长郭树清在2015年全国“两会”山东团媒体开放日上都表示,山东人口9800多万人,虽然和香港经贸往来密切,但他承诺山东人不会在香港自由行中给香港带去大的压力,也不会去香港抢购奶粉。
但这位网友恐怕忘了眼前发生的一些事。比如去年长生“问题疫苗”事件发生后,不少大陆人又开始去香港给孩子打疫苗了。再稍早前,很多大陆女性去香港接种九价宫颈癌疫苗……
网友(@milletli)基于字数限制,发来的一张图片文字显示:我们就是香港人,没有你说的那么夸张,虽然没有大陆住的好,为了宝宝的教育,还是选择生活在香港。另外,那个小哥说得很好,不是所有人都住棺材房,香港的进口水果菜。有时候比大陆还便宜,化妆品,日用品也比大陆便宜,医疗便宜,公立医院,香港身份证的人就算住院啥的,每天100块。我们家爷爷奶奶85岁,有病,去住疗养院,基本不用花钱了,没有退休金,但是我们有生果金。每个月3500,过了65岁就可以领。说到教育,政府的幼稚园小学,中学,不用怎么花钱的。有的对比还是会选择在香港养老,社区服务很好,有点儿心理问题,压力,有姑娘跟踪帮助,唯一吐槽,我不喜欢的就是没有外卖,没有淘宝,微信支付不普及。出门还是要带钱。
@一笑为宏颜:啊!只有我觉得香港还是挺好的嘛我真的蛮喜欢香港的不说别的就说民众的基本素质等电梯地铁排队都很有秩序还有社会公共设施真的太好了哪里都有母婴室哪里都有婴儿车可以推的路即使马路很小无障碍做的很好其实各种社会福利更加不用说了反正我挺喜欢香港
良好的社会秩序,是一个地区的“软实力”,大陆显然缺这个。笔者羡慕香港,还不仅仅这些,不说香港人均GDP为大陆5倍多,仅香港政府时不时就向市民发“红包”,也不是一般国家或地区能够做到的。
在笔者看来,从40年前大陆“逃港潮”,到20年前香港回归,期间大陆在低起点上快速进步,陆港两地的差距已经逐渐拉小;香港回归后,陆港两地同样享受着改革开放的成果,也是在共同进步。如果仅仅20年时间,大陆不再羡慕香港,那只能说香港回归后发展太慢,甚至不发展、负发展,这与事实严重不符。
那些声称“不羡慕香港”的网友,如果不是完全不了解香港,甚至“中国香港”,那就是和我一样没资格成为香港公民,却没有我这样淡定,公开学起了阿Q。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来源:看完这篇文章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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