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移民常因不熟悉美国法律,为了蝇头小利犯下大错。持绿卡来美留学的张同学(化名)月前向人购买冒名申请的信用卡,并涉嫌进行高额消费,百货公司职员查出后报警将其拘捕,张同学被检方控以诈欺等罪名,目前保释候传。他10日前往福建同乡会寻求法律咨询,律师戴禺表示,根据美国移民法,犯有诈欺、强奸、卖淫重罪,将无法申请入籍成为美国公民。
两个月前,在布碌仑南区求学的张同学到曼哈坦拜访亲戚,却在60街与5大道的交口被一名西语裔游说,以每张60元的价钱向其购买了五、六张冒名申请的信用卡。这名西语裔当时声称这些信用卡虽然要价60元,但每张都可以刷到1000元以上且不会被发现。张同学在取得这些信用卡之后随即前往位于中城的某购物中心盗刷了一笔高达2100元的货款,店员因生疑而查核签卡人,发现盗用信用卡即报警将其逮捕,警方以诈欺等多项罪嫌将张同学移送法办。
律师表示,如诈欺重罪成立,张同学不仅以后申请公民会有问题,毕业后找工作也将受限制,例如金融会计等行业完全不会考虑曾犯诈欺罪的人。同时还指出,如果犯罪者仅持有绿卡,并非美国公民,则其出境后再次返回美国时,海关甚至可能因查出重大犯罪纪录而直接在机场没收绿卡并遣返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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