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

夏俊峰案再引关注 舆论呼吁刀下留人(图)

作者:穆一然  2012-07-21 23:48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4


夏俊峰一家(资料图片)

【看中国记者穆一然综合报导】网传夏俊峰被最高法院判处死刑的消息,让沉寂了一年多的夏俊峰案再次成为舆论的焦点。一年前夏俊峰死刑复核案的辩护词日前也被辩护律师陈有西公布,要求最高法院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网络上,众多名人力挺夏俊峰,表示“沈阳小贩夏俊峰若真的最终被处死,则民心死矣”。

事件回放

夏俊峰是沈阳市的一名小商贩,2009年5月16日在出摊时遇到沈阳市城管人员,后被强行拽到城管队的车中并带到沈阳城管滨河中队的勤务室内。据夏俊峰表示,他在室内遭到两名城管人员的殴打,情急中,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刺向城管人员,导致两人死亡一人重伤。

2009年底沈阳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夏俊峰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后夏俊峰家属提起上诉,2011年5月9日,辽宁省高级法院二审裁定,维持一审死刑的判决。之后,该案进入最高法院的死刑复核程序,至今尚未公布结论。

陈有西:“正当防卫伤人案”判成“特大故意杀人案”

7月14日,著名电视编剧费明在微博上呼吁“救救夏俊峰”,“夏俊峰要被处死啦!一个摆摊的,被城管暴打后杀了城管。大家救救他呀!为了社会的稳定,改判死缓不行吗? ”随后消息被超过一万人迅速转发,夏俊峰案再次引起关注。

鉴于公众对夏俊峰案的关注及网络的传言,夏俊峰案辩护律师陈有西18日在网上公布了一份一年前的辩护词。陈有西表示,2011年6月与最高法院死刑复核审的合议庭法官会见后,“鉴于当时的社会舆论环境,和社会稳定需要,建议先不要公布这份《辩护词》”,搁置了该辩护词的发表;但现在因为该案最高法院迟迟没做决定,所以觉得“公布这份辩护词是有必要的。可以让社会各界和法律专家,更加有针对性地了解这个案件”。同时陈有西期望最高法院能“尽快作出复核决定,将本案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在辩护词中,陈有西公布了复核审期间的新证据,包括现场的“处罚单”、两名证人的证词及会见夏俊峰的笔录等,并表示这些新证据和原证据一起,“证明原四个城管都作了伪证”,所以“足以推翻原一、二审基本事实认定”。 陈有西还表示,沈阳市法院在审理此案的过程中明显具有倾向性,如“应当出庭的客观证人被限制出庭;旁听席上的证人被违法作证并判决采信”,最终导致“将一个非常清楚的‘正当防卫伤人案’判成了‘特大故意杀人案’”。

司法不公 国家无望

微博上许多知名人士也纷纷发言,支持夏俊峰。学者张鸣、评论员笑蜀和艺术家左小祖咒都纷纷呼吁“刀下留人”。时评人李承鹏留言表祝福,“陈有西大律师为夏俊峰案雪藏一年的辩护词从法律角度可谓无懈可击,教科书式的辩护词。祝夏家好运。”

著名经济学家韩志国在微博中表示,夏俊峰是一个生活在中国社会最底层的自食其力的劳动者,是一个被野蛮行政执法制度逼成的“杀人犯“,所以呼吁最高法院能够实事求是地作出判决,“还夏俊峰清白,还社会公义”。

网民@雾满拦江写道:“民族之难,百姓之觞,夏俊峰身上背负着我们太多太多的委屈和不公。被逼得走投无路的,何止是他一个人?此案若不公,未来将无望。”也有网民警告说:“司法公正是这个社会最后的底线!如果公检法都违法,这个国家无异于大厦将倾。”


来源:看中国 --版权所有,任何形式转载需看中国授权许可。 严禁建立镜像网站.
本文短网址:


【诚征荣誉会员】溪流能够汇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爱。我们向全球华人诚意征集万名荣誉会员:每位荣誉会员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订阅费用,成为《看中国》网站的荣誉会员,就可以助力我们突破审查与封锁,向至少10000位中国大陆同胞奉上独立真实的关键资讯,在危难时刻向他们发出预警,救他们于大瘟疫与其它社会危难之中。

分享到:

看完这篇文章觉得

评论

畅所欲言,各抒己见,理性交流,拒绝谩骂。

留言分页:
分页:


Top
x
我们和我们的合作伙伴在我们的网站上使用Cookie等技术来个性化内容和广告并分析我们的流量。点击下方同意在网络上使用此技术。您要使用我们网站服务就需要接受此条款。 详细隐私条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