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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年坐堂审案,不如19个月“司法体验”?(组图)

作者:金晓刚  2012-05-12 22:10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刘德山在看守所内用废纸片写下的读书笔记。

【看中国记者金晓刚综合报道】刑讯逼供已是大陆警界潜规则。一位从业30多年的河南法官因为一起减刑事件经历专案组、监视居住、看守所共19个月的司法体验后,感叹法官都遭逼供,可想老百姓有多难。

19个月的“司法体验”

原河南省平舆县法院院长刘德山曾经处理过一起减刑案件。被减刑的犯人出狱五年后被指控为黑社会老大,于是当年的减刑案件也列入复查,也就查到了刘德山的身上。自从对他的调查开始以来,前后十九个月期间,他自称遭到了各种形式的刑讯逼供,包括扇耳光、罚站、手铐、脚镣、坐老虎凳(“老虎凳”是中国特有的一种刑具,关键在于反向弯曲人的双膝关节而给人造成痛苦。)等等各种手段逼迫他招供就犯。


法律人有证据意识,用硬纸片记下其被体罚的情节。

他讲述,第一次开庭期间,法官叫其配合,称检察院相当慎重并多次向上汇报了也来法院沟通,隐含的意思就是:“让我明智一点,和法院配合。”“所谓的‘配合’就是要你咋弄你就咋弄,要你咬谁就咬谁。”他表示,在浚县看守所的15个月里,目睹了看守所内被押人员参加劳动、被体罚。

1982年,刘德山作为河南政法干部学院的首届毕业生,被分配到驻马店中级法院后,其后他一直从事刑事审判,但他30年的法律经验却经不起最近19个月司法体验的残酷撞击。他认为,对刑事法律规定和原则他还算熟悉,但却难以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可想老百姓有多难”!

南都引述刘德山的话说,如果将来还有机会做法官,对被告人的权利,他会更加重视,因为,这次司法体验已告诉他,“很多法律规定被架空,而当事人、被告人,实在是太弱势了”。

还有谁是安全的?

近年来,看守所里刑讯逼供情况被不断曝光,已成了普遍事件,让律师界担忧。近来发生的事件就有:4月24日,谢亚龙在辽宁省丹东市开庭的中国足坛反赌案庭审中,当庭翻供,对受贿事实予以否认,并表示曾受到了刑讯逼供,包括遭殴打、不让睡觉、被脱衣服浇冷水,还扣留他妻子威胁,甚至还遭电击、吊打等非人道手段。谢亚龙表示,“之前认罪就为活命,面对电视镜头才敢说出实情”;律师李庄被以“涉嫌诱导、唆使龚刚模编造证言、引诱证人作伪证等”遭重庆方面提起公诉并被判刑入狱一年半。他称在狱中受拷打,曾被绑上“老虎凳”三天三夜,不让睡觉及限制饮食。有些人更坐上更长时间。

李庄还连续发微博披露官场整人内幕。5月11日,李庄发布微博指:今天与两名警方干部共同倾听了另外一被告(不是前几天那位)控诉:1、他们把我绑在一个铁椅子上,铜丝缠在我脚趾上,接通手摇电话机,使劲摇,由于时间长,我脚趾之间皮肤当时都糊了。2、他们用注射器往我鼻腔喷射芥末油。3、最没人性的,他们拽下我的阴毛硬塞进我的嘴里,让我吃掉,还给我灌水往下冲。

我国刑讯逼供泛滥,连律师、法官都不能保障自身权益,这样的环境下还有谁是安全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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