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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河:重庆事件的必然和偶然因素分析(图)

 2012-03-29 12:48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重庆事件能看出另一条主线,这个往往被观察者和国际媒体忽略。(看中国配图)

重庆事件发生从王立军出走到现在已经快五十天了,我们一直是跟着每个星期发生的重大事件进行讨论。今天我们想稍微缓一下,深入的来探讨一下,重庆事件本身是不是可以避免?

那么这个重庆事件,狭义的重庆事件是以王立军出走美国领馆作为标志的,中共党内清洗薄熙来的这个内斗大曝光,一直发展到今天,并向上延烧到周永康和江泽民;那广义的呢,实际上重庆事件要从以“唱红打黑”为特点的“重庆模式”来探讨。中共的这种曝露在全世界面前的内斗,可不可能在这以前有机会避免它发生?

唱红打黑的历史映射

首先我们看一下“唱红打黑”的历史的映射。“唱红”它从内容到形式,其实都不是一个人创造出来的,它都是中共在历史上某一个时期某种政策的反映。它不是一种商业化的艺术表演形式,它不是剧院里的演出,也不是群众的娱乐,像卡拉OK这一类的。而是从上而下,统一制定服装、规定要唱的歌曲,由强制和动员相结合,政治运动和行政命令相结合,和经济奖惩相结合的一个怪胎。

在文艺形式上呢,它把歌颂中共革命的大型舞剧《东方红》那种文艺形式,加上文革时候的“忠字舞”和街头的文艺宣传类,把这些东西奇怪的混合在一起,和北朝鲜的大型团体操这一类的东西有一个可比性。这种事情,在任何一个自由国家它是不可能想像的,起码在经费上就没有办法解决,因为地方政府没有这笔预算,而企业承担不了像服装、道具、场地这样的负担,更不要说承担不了这么大规模误工的损失,就是说上班的时候出去唱,一去就是一大批职工,这是做不到的。

它有它的必要条件能够发动起来,能够进行下去。它的必要条件有它的理论基础,就是毛泽东的《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有它的中共实践的基础,尤其是文革的基础;它还必须要有的条件呢,是政府预算和政府经费开支的不透明,没有监管,整个财政开支受领导意识的影响很大,就是领导说拨个几百万、几千万,随随便便就拨出去了,这在其它地方做不到的。

另外就是企业的行政化、企业的非市场化。作为一个自由市场的企业的话,它不会有这样的问题,但是在重庆或者中国其它地方的企业,它就会有一个压力被迫分担唱红的部分开支和大量工作日的浪费。这个并不是国家财政预算全部包干的,它一部分分担给了企业,或者是事业单位。另外它需要有大量的非自由经济作为担保,以确保大量的企业、事业单位、党政部门和学校等等,可以不计成本、不顾本职工作的参与大量的非生产性活动。

薄熙来如果要在美国当州长,或者在台湾当一个县长、市长,他都不可能发起这场“唱红”的运动。即使撇开这个歌曲的政治因素,就光是讲它的社会运作和经济上的可行性,都是不可能的。因为在其它国家、在其它地区,没有这样子一种机制存在,这个机制就是所谓“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就是说它可以不顾自然发展规律,不顾经济规律,集中人力、物力以政治运动的方式去做一件大事情。在这个问题上,它做的做法和“大跃进”的机制是一模一样的。而且这个绝对可以申请吉尼斯世界纪录大全,绝对的世界第一,而且不是第一,没人跟它比,它就是世界唯一的,当然北朝鲜排除在外。这是指“唱红”。

“打黑”呢,它也要有理论和实践基础。所谓“打黑”,重庆主要指的是“黑打”。这个“黑打”包括的范围非常广,从街头社会治安,到民营企业的富豪被掠夺,再到以公安部门为重点的官员被大批的抓捕,甚至酷刑、枪毙。这是“黑打”,它的范围非常广。从2009年7月份开始到2010年的5月,在短短的10个月时间之内,官方公布的打黑行动已经说抓捕涉黑、涉恶人员有4,781人,将近5千人,说是14个团伙受到致命打击,这是官方公布的。那民营企业家就有很多被指控涉黑而被杀、被判刑、财产被没收。

最重要的是整个打黑运动是以政治运动的方式进行的,而不是以司法的方式进行的。它的特征就是从头到尾全然不顾法律,公安是先抓人后取证,非法拘押、强制失踪、酷刑逼供。这方面中国的法律专家和律师都有过详细的论述,我这里就不多提了。

可以举几个很典型的案例来证明它的“黑打”是破坏法律的,像律师李庄,最荒唐的指控说是李庄用“眨眼睛”的方式暗示当事人做伪证;更荒唐的是这样的指控居然能够被法庭认可,因为这个而被定罪。

另外就是关于酷刑的指控,则是以樊奇杭为典型。樊奇杭的律师朱明勇公布他的当事人樊奇杭被酷刑逼供的陈述,这个在网上现在还有。对于任何一个国家的司法标准来说,显然是一起屈打成招的冤案。问题是这一起最终当事人被处死刑的冤案是在处死之前,全国、全世界都知道这是一起冤案了。作为冤案的证据确凿,是在众目睽睽之下强行判决执行的。另外还有一个典型案例就是李俊被黑打,亿万资产被侵吞,在李俊逃亡之后,当局一怒之下把他的家人亲属31人判刑,株连九族。

我们今天重点讨论是“黑打”的基础是什么,就是这种形式的“黑打”,它倒不一定是中共的专利,其实墨索里尼当时在西西里就是这么干的。在中共这个理论体系里面比较接近的是打土豪分田地的流寇思想。打土豪分田地本身并不创造财富,也不创造价值。唱红也不创造财富,它的财富来源是掠夺民营企业家的几千亿资产,它拿出一小部分来,据说是“均贫富”而博得一点掌声,因为反正也不是中共创造的财富,也不是薄熙来创造的财富。这就跟土改的时候杀地主,然后把土地分给农民是一样的,是拿别人的合法财产来送人情。

但这不是制度上的保证。它有这么几个因素,一个就是,这是一种有权力的人的恩赐,这种恩赐他随时可以收回的。所以在土地改革以后没有几年,中国的土地就合作化了,人民公社化了,而中国的农民几千年来第一次真正的失去了土地,这是导致今天遍布全国的失地农民进行的抗争,像乌崁抗争、钱云会被谋杀,它的本质都来源于土地问题,也就是说中共可以强制的把别人的土地给你,当然它也就可以强制的从你手里夺回去。这是一回事。

第二个就是“杀富济贫”,它解决不了社会问题,因为这个杀富济贫的政权就是制造当今社会问题的总根源。当年中共革命的对象,他们的财富绝大多数是靠劳动、靠积累、靠合法途径所得。而去掠夺这些人的财富,无论是早期中共的割据地区,还是后来建政以后除了中共的部分高官以外,没有人从这个杀富济贫当中得到好处,或者通过这个致富的。相反,全国人民除了毛泽东和少数高级官员以外,都变成了赤贫。

而今天中国的贫富差别远远超过了1949年以前中国历史上的任何时期。今天的巨富如果财产来历不明的话,那就是由于很多就是来源于中共的政策,来自中共政策下的权钱勾结和权钱交换,它的根源是中共的权力,包括薄熙来在内。况且真正从权力得到的财富,要比民营企业家经营得到的财富多得多。所以那些中共权力集团和中共权力集团的家族,他们的财富更多,来历更不清楚,然而重庆的打黑根本没有触及到这些人。

所以打黑实际上是中共的权力集团和它的家族对民营企业家的剥夺,尽管有可能民营企业家的相当多财产也是通过和权力的结合得到的。也就是说即使打黑当中真的触及到了一些黑,也丝毫没有解决重庆的社会问题,也根本解决不了中国的社会问题。

第三个问题就是,“唱红打黑”不但不创造财富,还消耗了大批包括人力在内的社会资源。它只有两种方法能够解决,一种方法就是宣传,所以重庆从“抓革命”以后,GDP的增长超过了全国的水平,红歌所到之处所向披靡,什么问题都能解决,包括精神病人一唱就好了。不过这一点我倒是认为最合适唱红歌的地方真的是精神病院,这个是真正让红歌回家去。这种“抓革命”以后生产力就自然增长的作法,和文革时候的“莺歌燕舞”可有一比的。

另一种方式就是借债,因为重庆的发展是吹出来的,怎么办呢?那就是到处借债。所以有人计算了,说重庆政府现在欠债5千亿人民币,重庆政府在事实上已经破产了,而且大家任何这笔债最终是要通过重庆人来还的。

中共的历史观基础

我们现在再看一下广义“重庆模式”的中共历史观基础。中共的理论体系最大的特点就是所谓的继承和发展,这个被中国人所熟悉的说法其实纯属诡辩。一个很简单的逻辑就是这个不可能继承发展是什么呢?如果现在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而这个贫富的差别超过世界上现在所有国家的贫富差别,如果这种现象是合理的话,那么中共当年的革命就是不合理的。你两个总有一个是对的,不可能两个都对,有可能两个都错。

中共理论写入党章和宪法的是什么呢?是毛泽东思想。而毛泽东思想除了通过革命夺取政权以外,最主要的就是继续革命;第二个是邓小平理论,就是白猫黑猫论,抓住老鼠的就是好猫,摸着石头过河这一类的;然后就是江泽民的三个代表,一直到现在的科学发展观。这一套理论,它每一个理论和其它的理论其实都是相互矛盾的,而且往往是后面的理论对前面理论的否定。学习这种理论是典型的诱发精神病的因素,就是你没有办法让它有一个正常的逻辑可以推下来的。

中共对自己的历史一直是所谓宜粗不宜细,就是对旧的它不否定,要在这个旧的基础上加上新的,这个新的是不是对旧的否定,它不管,所谓对理论问题不争论。为什么不争论?最根本的因素就是中共执政合法性的问题。如果后面的理论需要对前面的理论进行彻底否定的话,立刻牵涉到中共统治的不合法性。比如文革以后对毛泽东全面否定的话,中共的政权就没有任何生存下去的理由了。

这种对过去不否定,而把新的理论机械加上去的结果,是暂时的把矛盾给掩盖了,但是却形成了一个混乱的理论体系;这个混乱的理论体系就变成了重庆事件的理论和实践的基础。在一个多元化的国家当然不存在这样的问题,因为它没有一个指导思想,各种理论可以并存。但是中共不一样,它是一个单一指导思想的,极端排它性的一个政党,它不容许其它任何理论和任何思想的生存。在中国能够提出一点不同意见的,还不要说是思想的,都进监狱了。

这种类型的政党,它自己意识形态的混乱,因为它的排它性,社会上没有别的意识形态,所以就必然会引起整个社会的混乱,这是不可避免的。但是这个又是中共执政的非法性造成的,就是说它夺取政权是不合法的,而当它统治多少年以后,它仍然不能够解决合法性的问题,就是说它不能够通过选举来弥补它夺取政权的不合法性,把选票交给人民让人民来选,它做不到这一点。因此它这个意识形态的混乱,在中共这个框架下是没有办法解决的。

广义的重庆事件就是“重庆模式”,而“重庆模式”则是今天发生的狭义的重庆事件,就是王立军、薄熙来事件的基础。就是说没有当年的“唱红打黑”就肯定不会有今天的重庆事件,这一点我想大家都不会有意见。它在中共的理论和实践当中具有广泛的基础,这使得类似“重庆模式”的事件而导致今天王立军、薄熙来这个狭义的重庆事件,在任何地方、任何时间,只要在中共的统治下,都有可能发生,而且是无法防止的。

偶然因素的作用

我们再来看一下偶然因素在这个事件当中的作用。狭义的重庆事件它则是由一系列,至少有好几个重大的看似偶然的事件所形成的。任何一个具体的事件,如果它不是那样发生的话,事情的结果就可能完全的不同。第一个直接有关的事件就是薄熙来从商务部长外放重庆。根据“维基解密”披露的消息,2007年发自上海的美国一份外交电文,说到本来薄熙来是指望要更上一步当副总理的,但是温家宝总理反对对薄熙来的提升,理由是:薄熙来在澳洲、西班牙、加拿大、英国、美国和其它地方多次被法轮功学员起诉。温家宝成功的争辩说,薄熙来的负面国际曝光,使他不合适在更高的位置上代表中国。

当然“维基解密”也提到薄熙来在北京不受人欢迎,正如《华盛顿自由灯塔》比尔.戈茨(BillGertz)在文章当中提到,说在北京的高干圈子里面,人们不能原谅薄熙来在文革当中批斗他父亲薄一波的行为。我们这里不去讨论一个未成年人在文革当中应该对这种行为承担多大的责任,我们在这里只是陈述一个事实。“维基解密”就提到,温家宝的提议得到了支持,而薄熙来被放逐到边远的重庆。这才有了后来他企图通过“唱红打黑”,独树一帜,再回到北京的权力中心这么一件事情。

而薄熙来之所以在积极迫害法轮功的省级和中央级官员当中被起诉次数最多,其很重要的原因是后来他担任了商业部长,出国的机会多,因此在国外被起诉的机会也多。省级官员被起诉的不少,但是多数人一旦被起诉以后从此不再出国,而商务部长必须出国,你本来就是和外国打交道的。从这个角度上来说,这个在历史上确实是一个偶然事件,当然它有它的必然因素,就是和迫害法轮功的大环境是密切相关的。

第二个最重要的偶然事件就是王立军出走美国领事馆。不管现在流传了多种版本,对这件事情是怎么说的,是胡温还是习近平最终决定要收拾薄熙来,不管怎么说,没有王立军的这一招,事情绝对发展不到今天这一步。没有这一步的话,要扳倒薄熙来还是有一定难度的。而王立军一出走事态就急转直下,立刻就成为“影响恶劣的重大政治事件”。所以它就立刻上升到在中共的系统内部政治是否正确的这个高度去了,薄熙来再有权谋也没有了招数。

高层如果有人要整薄熙来,多少有一点必然,因为按照美国披露的消息,是薄熙来、周永康联手挑衅在先,企图阻止习近平顺利接班在先。但是王立军的出走就不能不说这是天赐良机了,不管是谁要整他。

综上所述,这里的“必然性”是中共这个政党的本质不可避免的,奠定了这个事件发生的基础。而偶然性里面既有人为的因素,更有双方都没有能力也无法控制的因素在主导,也就是说我们常说的天意不可违。

被人忽视的一根主线

我们下面再说一下在整个事件当中所贯穿的一根主线。很多人都认为这是一场中共内部的权斗,确实从表面上看是如此。但是如果我们深入探讨的话,却能看出另一条主线,这个往往被观察者和国际媒体忽略,就是所有涉案的这条主线,从王立军、薄熙来、周永康,一直到最高层的江泽民都和迫害法轮功有关。

王立军在锦州他不是一个忠于法律的公安局长,而是一个残忍的人权侵犯者,他利用公安局长的便利进行器官移植,为此而得到奖励,而锦州地区的死刑犯数量却无法解释他怎么能够在2年内可以进行数千例的实验。一位原来在锦州的武警几年前就揭露过,王立军命令对法轮功学员“赶尽杀绝”。这个就使得他成为薄熙来挑选他到重庆去打黑的一个重要因素,因为薄熙来需要的不是忠于法律、忠于职守的人。当然忠于法律、忠于职守这样的人在中国司法系统很难找到了,有也已经都被清洗掉了,如果曾经有的话。薄熙来要的不是那样的人,因为那样的人是没有办法来贯彻薄熙来的“黑打”政策的,他需要的是只听从他一个人,而可以藐视法律、践踏法律的打手,这才导至薄熙来会挑选王立军到重庆去帮助他打黑。要是其他人,也许那个人会跟薄熙来鱼死网破,但是不会跑到美国领事馆去。这个是很偶然的。

薄熙来本人,我刚才已经讲过了,他在国外一共被起诉了12次,我们就不再提了。

周永康是在四川省委书记的任上由于迫害法轮功严重而被江泽民看重,破例的把这个从来就没有公安工作经验的人调到北京,替换被江泽民认为迫害法轮功不力的贾春旺来担任公安部长、中央政法委副书记。到罗干退休的时候需要找一个类似于自己,就是既有迫害法轮功的血债又心狠手辣的人来接任,以便能够使这个迫害政策继续下去,以便这个迫害政策不被否定,所以就选了周永康。这和后来周永康计划让薄熙来在十八大以后接替自己政法委书记职务的选择标准是一模一样的。

再往上到周永康的后台,江泽民,更是迫害法轮功的元凶和发起者,实际上江系集团的形成很重要的因素就是害怕被清算,这个问题我们已经讨论过好几次了,有必要在这里再简单的归纳一下。

中共领导人挑选接班人并不是从治国能力来考虑的,最主要的考虑因素就是如何不否定自己的主要罪行,或者说主要的政治遗产。毛泽东挑选华国锋是因为确切的知道华国锋不会否定文革。当然如果他选江青、张春桥,更不会否定文革了,但是他不能选,是因为他知道这四个人是顶不住的,毛泽东知道自己一不在,这四个人很快就会被人搞掉,反而保不住文革路线,所以折衷取了一个他认为能够持续时间长、搞不掉的人,就是华国锋。

而邓小平挑选江泽民是因为当时各地的大员都在等待,都不敢乱动的时候,江泽民敢于在上海处理《导报》,邓小平就确认江泽民不会否定“六四”大屠杀的罪刑。

到了江泽民选接班人的时候,他没有办法挑接班人了,已经被邓小平隔代指定了,所以他只好用“一下三上”的方法,尽量在下一任常委当中安插自己人,而这些人都是积极迫害法轮功,有血债的,这样就能够确保他自己和他的家人、他的政策不被清算。

要知道各种利益集团如果纯粹是利益的结合的话,仅仅是暂时的,它随时可能重组,只有对血债、被清算的恐惧才能在中共统治62年当中,唯一的一次形成了和执政的最高当局持续抗衡近10年的派系——江系集团,这个集团是中共统治历史上唯一的一次,它的主要集团首领不在位以后能够和在位的人抗衡将近10年的。

要说明一下,以前的派系,毛泽东时代无论是周恩来还是林彪,他们虽然有自己的亲信,有自己派系的人,但是这些派系的成员从来就没有自己认为是反对毛泽东的,这些派系的成员并不形成独立于毛泽东之外的派系,除了林立果的几个铁杆之外。邓小平时代搞下去的杨尚昆兄弟并没有形成和邓小平抗衡的派系,只是和江泽民不和而已;而陈希同和陈良宇只是不太听话的地方官,根本就没有形成过中央的派系。

我们今天就是和大家简单讨论一下重庆所发生的这个事件,它的必然性和偶然性的因素是从中共的本质,和那些偶然的很可能不发生,但是却发生了的那些事件来看天意对这件事情的发生进展所起的作用。好,谢谢大家。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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