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广东番禺群众抗议垃圾焚烧厂建设 (原图刊于China Environmental)
从2008年起至今,在中国争议不断的垃圾焚烧,正在演变成一场投资盛宴。
中国“十一五”(2006年—2010年)规划的后三年加上“十二五”(2011年—2015年)规划共八年时间,是中国垃圾焚烧产业的黄金时期——上海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院长张益,近日在上海举行的中国垃圾发电展望论坛上这样表示。
千亿元蛋糕
目前,中国每年生活垃圾产生量超过3.6亿吨,其中城市生活垃圾1.5亿—1.6亿吨,约占世界总量的1/3,并且以年均8%的速度增长。
增势日益凶猛的垃圾如何处理,是摆在中国各级地方政府面前的难题。
在垃圾处理方式上,中国向来以填埋、焚烧和堆肥为主。填埋是目前主要方式,占比近一半;焚烧占比12%左右;堆肥不到10%;仍有30%的生活垃圾未能处理。
张益说,虽然填埋是主要方式,但处理比较初级,而且有占地多、臭气不易控制、稳定周期长、存在污染风险等问题。与之相比,焚烧方式占地小,稳定化速度快,减量效果好,臭气容易控制。对于人口密度大、土地紧缺的大城市来说是一个理性的选择。
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技术咨询中心总工程师施阳告诉财新《新世纪》记者,当前,中国垃圾处理的主要问题仍是无害化处理能力不足。“十二五”期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仍是首要任务。
施阳称,“十二五”期间,中国将新增处理能力约40万吨/日,新增投资约1400亿元。中国在垃圾处理上的总投资将高达2600亿元。
业内人士透露,2600亿元大蛋糕中,超千亿元将切给垃圾焚烧发电。
目前,各地垃圾焚烧项目纷纷上马,但均低调推进。山东省、浙江省各自规划了20座;福建省规划了17座;江苏省、广东省分别规划了14座和13座。
按照相关规划,到“十二五”末,中国的垃圾焚烧厂总数将超过300座,日处理能力将达到30万吨,占垃圾处理总量的30%。
显然,在“十二五”期间,中国将迎来垃圾焚烧项目的“大跃进”。
推进中的难题
中国选择的这条路,注定不会平坦。目前各级政府正面临两方面的夹击:一边是城市周边堆积如山的垃圾,另一边是居民对于垃圾焚烧的反对声。
据张益统计,从2007年6月份北京由于居民反对而叫停六里屯垃圾焚烧厂建设,到2011年1月份,全国至少发生了10次因为垃圾焚烧选址引发的群体事件,其中北京市3次,江苏省3次,广东省3次,上海市1次。
“都是经济最发达,居民环保意识最强的地区,也是房地产升幅最高的地区。”张益说。
张益认为,中国因垃圾焚烧项目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根本原因在于,一是原有垃圾焚烧厂标准偏低,管理力度不够,造成烟气超标、臭气扰民的现象;二是土地价格、房产价格持续推高,加重了居民对于环境质量的要求;三为二噁英的污染引起居民的恐慌。他认为,二噁英污染目前有可能被人为放大了;第四个不可忽视的原因,是相关地方政府过去定位不当,招投标过程不规范,使得垃圾焚烧企业的运行管理上不够规范。
难以制定的标准
谈到中国垃圾焚烧污染现状,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技术研究所所长王琪指出,中国垃圾焚烧发展非常快,但起点低。由于垃圾焚烧的物料差异很大,几乎是来什么烧什么,对于污染控制非常困难。
虽然各地的垃圾焚烧项目正在大干快上,但是垃圾焚烧项目如何管理、如何避免各种污染,却还没有一个明确标准。由环保部牵头修订、原定在2011年内出台的《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已经失约。
“本来2011年应该颁布的,但又有了新变化。”王琪说。这一标准的制定非常困难,要考虑环境影响,又要考虑技术限制,还要考虑公众影响和社会稳定,“压力可想而知”。
中国现行的标准,是上世纪90年代末制定、2002年实施的。王琪指出,当时这个标准在国内没有适当的参考对象。即便定了标准,比如二噁英的排放标准,其实也无法控制。
王琪认为,现在看,原有标准部分限制不合理、使用范围对象不清,而且过分强调尾端控制,即对排放量的控制,不适应垃圾焚烧的工艺特性和污染特性。
对于引起广泛争议的选址问题,新的标准(征求意见稿)并未有太大改观。
同济大学污染控制与资源化国家实验室的赵由才教授告诉财新《新世纪》记者,对于垃圾焚烧项目与居民区最小边界的规定,新的标准仍然是300米。这是参照2008年9月份环保部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确定的。赵由才认为,这个距离应该在3公里。他说,其实300米范围内污染并不大,反而是1公里以外污染最大,超过1公里以后衰减比较快。
学者普遍认为,新标准征求意见稿中极大的缺陷,是仍然未将公众参与和认可作为垃圾焚烧项目落地的前提。垃圾焚烧项目与周边居民的和谐,在中国就是一个无解的难题。
与利益相捆绑
尽管已建项目污染问题初露端倪,因选址产生的群体事件一再上演,但从“十一五”后三年(2008年—2010年)起,中国垃圾焚烧厂却开始大干快上。
垃圾焚烧大跃进在中国的上演,其实还有经济利益上的原因,即和发电利益相捆绑。中国的垃圾焚烧项目,绝大多数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点是前期投入大、运营成本低,且收益稳定丰厚。其收入来源,不仅包括垃圾处理补贴和售电收入,还包括税收优惠、供热收入、售渣收入等。
据业内估算,垃圾焚烧厂项目投资回收期为8年—12年。目前中国垃圾焚烧项目主要采用BOT(建设-经营-转让)和BOO(建设-拥有-运营)两种模式。两模式对投资方的特许经营期一般均为25年—30年。这相当于投资方最多可以净赚22年。
以北京市朝阳区高安屯垃圾焚烧厂为例,其处理垃圾量为1600吨/日,全年53万吨,年发电两亿度,上网电量1.6亿度,售电收入为1.04亿元,折合每吨垃圾发电收入195元。经济效益不仅比卫生填埋和堆肥高,和许多其他行业相比利润也非常丰厚。
知情人士透露,过去有些垃圾焚烧厂为了提高发电量,故意在垃圾中掺煤,以赚取高额电价补贴。
财新《新世纪》记者得到的最新消息是,近期各地不少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为规避公众对垃圾焚烧的敏感,将项目改称“某某某生物质发电项目”。
对此,有关专家指出,中国垃圾焚烧的出路,应当是严格的标准和透明的管理,以及合适的补偿,这样才能让附近居民与这些设施和谐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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