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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達維:中國垃圾焚燒大躍進(圖)

 2012-01-27 20:30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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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廣東番禺群眾抗議垃圾焚燒廠建設 (原圖刊於China Environmental)

從2008年起至今,在中國爭議不斷的垃圾焚燒,正在演變成一場投資盛宴。

中國「十一五」(2006年—2010年)規劃的後三年加上「十二五」(2011年—2015年)規劃共八年時間,是中國垃圾焚燒產業的黃金時期——上海環境衛生工程設計院院長張益,近日在上海舉行的中國垃圾發電展望論壇上這樣表示。

千億元蛋糕

目前,中國每年生活垃圾產生量超過3.6億噸,其中城市生活垃圾1.5億—1.6億噸,約佔世界總量的1/3,並且以年均8%的速度增長。

增勢日益凶猛的垃圾如何處理,是擺在中國各級地方政府面前的難題。

在垃圾處理方式上,中國向來以填埋、焚燒和堆肥為主。填埋是目前主要方式,佔比近一半;焚燒佔比12%左右;堆肥不到10%;仍有30%的生活垃圾未能處理。

張益說,雖然填埋是主要方式,但處理比較初級,而且有佔地多、臭氣不易控制、穩定週期長、存在污染風險等問題。與之相比,焚燒方式佔地小,穩定化速度快,減量效果好,臭氣容易控制。對於人口密度大、土地緊缺的大城市來說是一個理性的選擇。

中國城市環境衛生協會技術諮詢中心總工程師施陽告訴財新《新世紀》記者,當前,中國垃圾處理的主要問題仍是無害化處理能力不足。「十二五」期間,垃圾處理設施建設仍是首要任務。

施陽稱,「十二五」期間,中國將新增處理能力約40萬噸/日,新增投資約1400億元。中國在垃圾處理上的總投資將高達2600億元。

業內人士透露,2600億元大蛋糕中,超千億元將切給垃圾焚燒發電。

目前,各地垃圾焚燒項目紛紛上馬,但均低調推進。山東省、浙江省各自規劃了20座;福建省規劃了17座;江蘇省、廣東省分別規劃了14座和13座。

按照相關規劃,到「十二五」末,中國的垃圾焚燒廠總數將超過300座,日處理能力將達到30萬噸,佔垃圾處理總量的30%。

顯然,在「十二五」期間,中國將迎來垃圾焚燒項目的「大躍進」。

推進中的難題

中國選擇的這條路,注定不會平坦。目前各級政府正面臨兩方面的夾擊:一邊是城市周邊堆積如山的垃圾,另一邊是居民對於垃圾焚燒的反對聲。

據張益統計,從2007年6月份北京由於居民反對而叫停六里屯垃圾焚燒廠建設,到2011年1月份,全國至少發生了10次因為垃圾焚燒選址引發的群體事件,其中北京市3次,江蘇省3次,廣東省3次,上海市1次。

「都是經濟最發達,居民環保意識最強的地區,也是房地產升幅最高的地區。」張益說。

張益認為,中國因垃圾焚燒項目引發群體性事件的根本原因在於,一是原有垃圾焚燒廠標準偏低,管理力度不夠,造成煙氣超標、臭氣擾民的現象;二是土地價格、房產價格持續推高,加重了居民對於環境質量的要求;三為二噁英的污染引起居民的恐慌。他認為,二噁英污染目前有可能被人為放大了;第四個不可忽視的原因,是相關地方政府過去定位不當,招投標過程不規範,使得垃圾焚燒企業的運行管理上不夠規範。

難以制定的標準

談到中國垃圾焚燒污染現狀,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固體廢物污染控制技術研究所所長王琪指出,中國垃圾焚燒發展非常快,但起點低。由於垃圾焚燒的物料差異很大,幾乎是來什麼燒什麼,對於污染控制非常困難。

雖然各地的垃圾焚燒項目正在大干快上,但是垃圾焚燒項目如何管理、如何避免各種污染,卻還沒有一個明確標準。由環保部牽頭修訂、原定在2011年內出臺的《生活垃圾焚燒污染控制標準》,已經失約。

「本來2011年應該頒布的,但又有了新變化。」王琪說。這一標準的制定非常困難,要考慮環境影響,又要考慮技術限制,還要考慮公眾影響和社會穩定,「壓力可想而知」。

中國現行的標準,是上世紀90年代末制定、2002年實施的。王琪指出,當時這個標準在國內沒有適當的參考對象。即便定了標準,比如二噁英的排放標準,其實也無法控制。

王琪認為,現在看,原有標準部分限制不合理、使用範圍對象不清,而且過分強調尾端控制,即對排放量的控制,不適應垃圾焚燒的工藝特性和污染特性。

對於引起廣泛爭議的選址問題,新的標準(徵求意見稿)並未有太大改觀。

同濟大學污染控制與資源化國家實驗室的趙由才教授告訴財新《新世紀》記者,對於垃圾焚燒項目與居民區最小邊界的規定,新的標準仍然是300米。這是參照2008年9月份環保部和國家能源局聯合發布的《關於進一步加強生物質發電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管理工作的通知》確定的。趙由才認為,這個距離應該在3公里。他說,其實300米範圍內污染並不大,反而是1公里以外污染最大,超過1公里以後衰減比較快。

學者普遍認為,新標準徵求意見稿中極大的缺陷,是仍然未將公眾參與和認可作為垃圾焚燒項目落地的前提。垃圾焚燒項目與周邊居民的和諧,在中國就是一個無解的難題。

與利益相捆綁

儘管已建項目污染問題初露端倪,因選址產生的群體事件一再上演,但從「十一五」後三年(2008年—2010年)起,中國垃圾焚燒廠卻開始大干快上。

垃圾焚燒大躍進在中國的上演,其實還有經濟利益上的原因,即和發電利益相捆綁。中國的垃圾焚燒項目,絕大多數為垃圾焚燒發電項目,特點是前期投入大、運營成本低,且收益穩定豐厚。其收入來源,不僅包括垃圾處理補貼和售電收入,還包括稅收優惠、供熱收入、售渣收入等。

據業內估算,垃圾焚燒廠項目投資回收期為8年—12年。目前中國垃圾焚燒項目主要採用BOT(建設-經營-轉讓)和BOO(建設-擁有-運營)兩種模式。兩模式對投資方的特許經營期一般均為25年—30年。這相當於投資方最多可以淨賺22年。

以北京市朝陽區高安屯垃圾焚燒廠為例,其處理垃圾量為1600噸/日,全年53萬噸,年發電兩億度,上網電量1.6億度,售電收入為1.04億元,折合每噸垃圾發電收入195元。經濟效益不僅比衛生填埋和堆肥高,和許多其他行業相比利潤也非常豐厚。

知情人士透露,過去有些垃圾焚燒廠為了提高發電量,故意在垃圾中摻煤,以賺取高額電價補貼。

財新《新世紀》記者得到的最新消息是,近期各地不少垃圾焚燒發電項目,為規避公眾對垃圾焚燒的敏感,將項目改稱「某某某生物質發電項目」。

對此,有關專家指出,中國垃圾焚燒的出路,應當是嚴格的標準和透明的管理,以及合適的補償,這樣才能讓附近居民與這些設施和諧共處。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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