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精神病” 中共的维稳分流(组图)

【看中国记者杨蓉真采访报导】2011年4月19日成功逃离精神病院的徐武,1月20日发出一篇《飞越疯人院的徐武自传》的文章,披露“被精神病”以及逃离精神病院的过程。该文在网络上发表后,“被精神病”的现象再度引起各界关注。观察人士指,“被精神病”是中共的一种维稳分流,可减少外界注意,同时不需走法律程序。

“被精神病”是一种政治迫害


徐武在没有医生鉴定的情况下,被关在精神病院4年。

徐武为武汉人,曾任职于武钢企业,由于同工不同酬的问题,开始向上级控告被克扣三年工资,并将武汉市劳动局、司法局、市政府等告上法庭。从2003年到2006年,他跟武钢打了十几场官司,后法院表示,如果他愿意调解结案,他可以领到全额工资以及一部分补偿,但徐武拒绝,他表示要一个对错的输赢结果。他说:“有关部门应该承认错误。”

由于事情没获得解决,徐武不断提告、或上访,最终于2006年12月31日遭武汉公安局钢城分局警察在没有医生鉴定的情况下,将他关进武钢第二医院精神科。在那里,徐武遭电击、被迫吃药或吊打等不人道待遇。

目前人在北京的徐武认为,对于他的问题,政府应该有一个说法,无端被关在精神病院4年,政府为什么可以没有一个公正的对待。首先应该归还他被克扣的工资;然后要对他被关精神病院进行赔偿;此外,武钢要承认错误,才讨论赔偿问题。

然而,即便在法院都表示可以赔偿的情况下,有关单位却无论如何也不愿承认错误。徐武表示,无法承认错误是由于一党专政的弊端,党权大于一切,错了可以不承认。此外,也存在一但承认错误,就必须要对所有同工不同酬的职工进行损失赔偿。在武钢同工不同酬的人很多,因此,一但对徐武开了先例,其他人也将起而效尤,这是有关单位不愿承担的。不愿意因为个体影响到整体。

时评家紫烟表示,这并非只是一个错误,而是一个政治迫害,就是一种迫害的方式和手段。他指出,很多维权人士有相同的看法,这是对问题的认识不清。他说:“让他们纠什么错?那就是对你的一种迫害。”

大型企业的公安 管控並转嫁维稳经费

对于徐武的情形,紫烟指出:中共大量采取精神病的理由关押访民、维权人士、法轮功学员、民运人士等,应是从江泽民时代开始。毛泽东时代,对于老百姓的控制非常全面,可以采更直接的手段对付;而邓小平时代的维稳压力没有现在大。

紫烟分析:基本上,一个乡政府就能把一个人任意送精神病院;在城市,街道办事处就有这样的权力,所以,有时候街道办事处的主任跟人吵嘴时,还动不动就威胁把对方送精神病院。由此,可以推想“被精神病”的人数是相当多的。


被精神病是中共的维稳分流

徐武的例子,送他去精神病院的是他的单位。此处体现了共产党管理体系另一个重要的环节,那就是企业。

据徐武介绍,武钢是中国中央企业,由中央政府国资委持股。武钢集团员工人数15万左右,包括家属约40万人都在武钢厂区。武钢二院精神科实际上是个挂靠机构。精神科的上级主管部门系武汉钢铁集团公司第二职工医院,但这家医院是否拥有收治精神病人的资质,则“不清楚”。

紫烟指出,大型企业有公安、国安,乃至有中共的特务机构。这些特务机构是隐蔽的,哪些人是国安人员,在哪个办公事工作,里边有什么设备,全都是高度机密,没有人知道的。这说明的是中共对整个全体国民管控的深度,除了党、政之外,还控制到企业。

所有的上市公司都有共产党的国安办公机构。武钢既然是一个大型企业,因此就会有一个如政法委或综治办的单位。综治办全称为综合治理办公室,主要是针对社会“不稳定”的因素调动政治、经济、文化、国家暴力机关等等一切手段来加以扑灭、加以控制、加以治理。因此,这样的机构,其层级就比较高,权力不够就没法综合。

打个比方,铁路局有自己的政法体系、有法院,还有铁路公安、派出所、看守所。铁路局的派出所有公安局的一切权力,但是所有铁路公安的工作人员都是铁路局的人,而不是公安局的。也就是说,这些人的名册是在铁路局,工资也是由铁路局支付的。这样的安排,就把维稳的经费转嫁到企业上;此外,对国际社会公布其公安人数的时候,也可以大量减少。

“被精神病”是中共的维稳分流

紫烟认为,被精神病的人以访民最多,其他如法轮功学员、维权人士、民运人士等也所在多有。他表示,为什么把他们送精神病院,而不直接采取劳教、判刑,或甚至用像对待钱云会一样的方式。紫烟表示,主要是不希望用同一种方式维稳,这就是所谓的分流,分流的好处在于分散注意,让国际社会关注一点就关注不了另一点。此外,送劳教或判刑,多少还有一点法律程序,为了省略这个过程,送精神病院就方便得多。

《飞越疯人院的徐武自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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