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刀:“投资性购房”必须受到批判

总有人会跳出来,但是,没有想到的是吴晓灵。作为一个人大常委,在立法上一无作为,却来大谈“投资性购房”是何用意?是不是自己的亲属正在开发房地产啊?

吴晓灵认为,过于严厉的限购政策影响形成更多的市场化出租房屋,也应进行调整。她表示,调控房价应抑制对房屋的过度投机,而不是抑制老百姓的投资性购房。“没有多余的投资房,租赁房市场就全由政府背起来,这是不可能的。” 我要问的是,有多少老百姓可以投资性购房?

要投资性购房也可以,有两个个问题必须解决:

一是取消70年的使用权属,改住宅土地为私有。那么,我们全体民众都可以先分一块土地,这才能体现公平。试问,你的人大能够制定法律,将土地全部私有吗?不能私有,就没有长久产权,谈何投资价值。现代社会,连产权基础都不具备的资产,有什么投资的价值?说到底,不管你是买的还是租的,我们大家都是在租房子住,只是所交房租不同而已。

二是实行阳光法案,官员财产全部公开。试问你吴晓灵,你也是纳税人养活的官员,你敢把你的资产公开吗?不能公开,所谓的投资性购房,不是针对老百姓的,而是成为官员寻租的工具。随便查一个贪官,就是几十上百套房子。是谁在投资?是谁在受益?他们现在和资本家一样,宁可把牛奶倒掉,也绝不低价卖给穷人喝。他们宁可把大量房产空置,就是不给老百姓解决居住问题。

这两个问题不解决,现在谈“投资性购房”为时尚早。我们首先要把全体公民居住问题在50年之内有一个规划,这是对民族和国家负责任的态度。现在相反的是,到处是炒买炒卖哄抬房价,你不觉得可耻吗?中国城市居民那么低收入,却要为远比发达国家高出几倍的居住成本,付出全部的辛劳,他们何以创业?他们何以进取?他们还有什么前途?民族还有什么前途?

吴晓灵说,“可以用增值收益税收递减的方式限制过度地炒作房屋。比如第一年卖房子可以征50%到70%的增值收益税,然后逐渐递减,每增加一年就少一些税收,让他们长期持有房屋用来出租。此外,应用征收房产税的方式,在扣除一定的住房面积之后,对存量房进行征税,这样就可以加大对持有人的现金流的压力,可以鼓励一些人用投资房来出租”。这说了等于没说。别谈税收,根本是没谱的事,70年的土地出让金,一年花得光光,你何以面对未来?

老百姓才刚刚看见一点希望,房价有一个理性的回归,连开发商本人都意识到,房价疯涨没有好处,因为住宅迟早要回归居住功能,早一点实行房价和居民收入实行对等匹配,资源的利用才能真正产生生产力,改善生产关系,实现经济新的飞跃。用一套房子搞垮三代人的办法,是在透支民族的智慧,透支民族的未来。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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