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网上看到文章题为《美公布官方文件:国父孙中山是美国人》。文中说:很多人可能不知道,咱们的国父孙中山是美国人。美国在台协会(AIT)将在七月四日美国国庆时,首次对外公布一份官方文件,证明中华民国国父孙中山是美国公民。不少民众听闻后既讶异又质疑,频频反问:「真的吗?」甚至有学生直呼:「不可能吧!老师都没有说过啊!」
美国在台协会(American Institute in Taiwan,AIT)发言人裴士莲说,这份文件一九○四年颁布,当时孙中山因号召海外华人推翻满清,进入美国旧金山海关时遭拦阻,所以美国政府对各港口发布公文,强调孙中山出生于檀香山(现今夏威夷),是美国公民,只是暂住中国,可任意进出美国…。
美国是一个移民国家,移民来自世界上200多个国家,通常移民期满5年后可申请归化为美国公民…。众所周知,美国是一个法治国家。要证明是美国公民只有两个途径:一个是美国公民出生证。医院是不能随意伪造出生证的。新生儿在医院的出生都是有档案可查的,包括具体时间,新生儿的血型,手足的指纹,主持医生,父母在场的签名…。而医院的出生证明还必需由父母亲附上支票(约$150)寄到国务院内务部认可后寄出的“美国公民出生证”才是真正的有效的。
另一个途径就是经过漫长的移民归化之路拿到的美国公民证。据说现在有400多万美籍华人,他们比我更清楚“美国公民证”的来之不易。
我想:“美国在台协会(AIT)将在七月四日美国国庆时,首次对外公布一份官方文件,证明中华民国国父孙中山是美国公民。”这句话是错的。它只能证明有那么一个史实经过…。但不能明孙中山有美国国籍。还是那句老话,证明孙中山是美国公民的途径只有两个:出生证和公民证!如果,孙中山有出生证的话,那他完全可以拿到美国护照大摇大摆于美国海关。他拿不到美国护照就说明了他不是美国公民。
我在《双重国籍没有罪》中说,国籍是天赋人权,它是自然属性,和政治无关。按照国籍的普世价值,属血,属地,移民归化都会形成一个人的双重国籍。美国总统奥巴马的母亲是美国人,父亲是肯尼亚人,所以他有双重国籍---美国国籍和肯尼亚国籍。他的肯尼亚兄弟姐妹和人民还打出了“奥巴马是肯尼亚儿子”的标语。我多次举例双(多)重国籍形成原因:父亲是法国人,母亲是英国人,子女生在美国,他就有三个国籍。法国认他的法国国籍,英国认他的英国国籍,美国认他的美国国籍。
我在《李庆安诈骗案致马英九公开信》中指出,台政府没有资格追究李庆安的美国国籍。美国国务院已表态,有无美国国籍是她的隐私…。台政府只有资格承认她的中国国籍。既是中国公民为什么不能做大官,奥巴马不是有双重国籍吗?他不是美国总统吗?不要被中共的不伦不类,祸国殃民的“加入外国国籍就没有中国国籍”的谬论所洗脑。
如果,孙中山有美国出生证,那么美国国务院确认他为美国公民是对的。但并不排斥中国政府确认他是中国公民。根据国籍的“属血”原则(属血原则已几千年),只要证明孙中山的父母一方是中国人,孙中山就是中国公民。这对中国政府不是难事,所以为扬我国威,还孙中山一个清白,我建议中国政府发公告:国父孙中山是中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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